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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凶横霸道的法器,正是倜夜用自己身上的蛇皮鳞片,裹以海底龙筋所制成。历来法器突破一定品阶,便生出了器灵,器灵择主而侍,认主时还会自动浮出法器铭文,这法器品级上等,给自己起的名字,也同它的主人一般,颇为嚣张自我,是谓我执。
我执跟在倜夜身边已经不知多久,据说倜夜还在凡界修道时,便已炼成这法器,随身揣着,后来倜夜倒也得过不少品阶更佳的法器,但最终都还是更偏爱这鞭子,走哪带哪。
冰绡前进势头被长鞭所阻,我执鳞片凶恶地张开,冰绡柔软而锋锐无匹,两相撞击,本应发出兵刃相撞的当啷脆响,却只听得沉闷一声。
原来是我执的逆张鳞片,在触到冰绡的一瞬间,竟迅速顺伏,乖巧地收拢了。
冰绡一剑,正好劈中了我执鞭身,卡进去半寸,鞭身受损,所以发出沉闷声响。
倜夜后退半步,手握黑鞭,看一眼鞭身上的缺口,一块鳞片已裂成两半,他重看向凌危云,道:“凌危云,你当真是半点不留情面。”
凌危云手腕一转,收回冰绡,道:“我执不行,你换一把。”
倜夜一顿,蓦然笑了下:“倒是忘了,我执不会伤你。”
外围围观两口子打架的群众顿时发出哗然之声。
雷霆仙君道:“怎么回事,那鞭子竟然认了凌云做主人?”
具有器灵的法器才能认主,而能认主的法器,那自然不是普通的法器,都是天地间难得一见的大杀器,这样的法器大多脾气都凶得很,很少能有看得上的人,但这样的法器,一旦认了主,也绝不会伤及主人。我执是倜夜的法器,自然是认他为主,却又不伤凌危云,甚至一遇凌危云便自觉收敛杀性,显然是将他也认作了主人。
一位目前还单身着的仙君捋须猜测:“难不成因为他俩是道侣?”
“不对不对,我和我家道侣也有小一百年了,他的法器现在见到我还是嗡鸣不休,极不待见我。”
“那想来是道真仙君不如凌云仙君,讨法器的喜欢吧……”
“这就是冤枉道真君了,结道侣归结道侣,法器终归还是自己的,并不会因此认对方为主,小仙君会这么说,怕是还没结道侣,不知其中缘由吧。”
“此言差矣,彼此法器认对方为主,这样的道侣的确是有的,不过这种都是相互的,我瞧着凌云仙君的冰绡,倒也没有对魔头的那鞭子假以辞色,想来他俩应该是没有订立这样的关系。”
“那这就奇了怪了……”
“害呀,你们管他道侣之间的事那么多干甚么,总之无论如何,”雷霆仙君一拍大腿,将雷霆杖扛在肩上,高声吼道,“凌云仙君,你可千万不能因此对他心软,放那魔头去了!”
众仙家们被这雷霆一声吼,也纷纷找回初衷,虎视眈眈地盯着远处二人,随时准备候补。
俩人对外围热闹一概不知,凌危云道:“当年你找到我,说我是你师兄,还将这鞭子拿出来作证,它也的确认了我为主,我才信了你我在凡界的确有过前缘,只是你如今既堕了魔,从前种种如何,都不必再提了。”
倜夜目光定定看着他,良久,他低低一笑,道:“是啊,从前种种,不必再提了。”
话音尚未完全落下,倜夜周身魔气陡然暴涨,黑袍猎猎,宛如浴火,显是方才还稍微有所收敛,现在已是全然不顾了。
他手中也另出现了一把长剑,剑身厚长,剑刃粗宽,造型朴拙,剑身上还有数道古老花纹,甫一出鞘,便可看见缭绕在上的浓重血气。
凌危云一眼认出,这把剑乃是倜夜找到上古战神所遗下的神兵碎片所打造,也是倜夜最为凶悍的一样神兵:止杀。
凌危云神色一凛,手腕抖擞,冰绡直往对方面门而去。
倜夜眼中瞳仁竖成一线,似已完全赤红,止杀与凌危云的冰绡剑猛地击在一处,上古神兵发出轰然一声巨响,似雷鸣一般,震人耳鸣。
雷霆仙君等人相隔并不算近,乍闻此声,也都觉得心神震荡,脚下微晃,勉强站稳脚跟之后,再看过去,已见得倜夜和凌危云难舍难分地战在一处,所过之处尽是焦土,一片狼籍。
围观众人暗暗震撼,心中又都生出一点畏惧。
倜夜作为一只妖修,打破天劫飞升天界,还在这数百年间胡作非为,众仙心中有怨,却没人敢管,自然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最开始看不惯倜夜,想出头管上一管的,都被倜夜给直接打回仙府老家去了。
如今仙界人才凋零,上古天神相继陨落,只有些半路修行的半吊子仙人们吵吵嚷嚷地挤满了天界,各自开宗立派,独自修行。原本大家各过各的,也都过得好好,谁知这蛇妖一上来,就将天界搅了个遍,修为还十分强悍,成仙不过数百年,到现在已然打遍仙界无敌手。这样一个浑身散发着危险气息的刺儿头,众仙对他都是又忌又惧,怕他不老实,更怕他太老实。
所幸不出众仙所料,这倜夜到底是自甘堕落,自己堕魔了,众仙们也终于都有了能够正式讨伐倜夜的理由,今日齐齐聚在这里,也正是为此。
至于非要强逼凌云仙君来与倜夜打上一架,一来自然是为了看他是否真的道心清净,能够大义灭亲。这二来嘛,二来当然是因为需要有人来先当炮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