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7章 ??竞争家主的资格
对沈万夫,在场众人其实都没有什么好感。
但家主的决议,更加无人去质疑。
因为此举与谋逆无异,会招来沈昌平最凶狠也最惨烈的报复。
可就当沈万夫刚刚来到大门口,还没踏出门槛时,一股凶猛至极的磅礴力道凭空而至。
猝不及防之下,沈万夫忙不迭飞身后退,那无形气劲在倏然间变得极为凝实,以无形之质瞬间化为有形之力,化为一道灿烂极致的光芒,直逼沈万夫胸膛。
在这瞬间,沈万夫全身的寒毛开始竖起。
他从来没有想到,在这沈家议事厅里面,居然会受到如此凶猛的偷袭。
是的,凌厉至极的偷袭。
若是沈万夫在这里没有突破,还是刚来的修为,怕是现在早就已经被这股磅礴气劲给碾压至死。
好在,这世界没有如果!
万分危急之时,沈万夫暴喝一声,全身真气鼓荡,如煮沸了的米粥般汹涌喷出,在前胸死死地布下了一层气罩。
“嘭!”
沉闷的雷鸣,在大厅轰然响起。
犹如数百个暴雷同时炸响,整座大厅都瑟瑟发抖,就连屋梁上的灰尘都被震得簌簌下落。
大厅四周的玻璃纷纷震碎爆裂开来,就连墙壁,也在这轰鸣中被震出一道道狰狞的裂缝。
那股气劲打在沈万夫的胸腔,交汇处呈现一个肉眼清晰可见的圆环亮芒。
喷溅的气流形成尖啸,几欲发出音爆,在瞬间又消失不见。
可滚滚的气浪,掀飞漂浮的灰尘,同样也能让人发现那恐怖的气劲流向。
“护身罡气!!!”
偷袭那人发出不敢置信的狂叫,一双猩红的眸子满是愤恨与不甘。
他没有继续进攻,因为他知道,时机已过。
在沈家议事厅里面,他若是继续追杀沈万夫,怕是不会再有刚才那样的机会了。
因为,在他的面前,已出现沈国圣那张铁青的面孔。
沈万夫刚才身旁出现的那道光罩,便是昔日他第一次看到沈国圣使用的,在沈家,有个独特的名字,叫‘护身罡气’!
形成这种防护其实并不困难,但凡体内有先天真气皆可通过经脉来转换。
唯一有所区别的,无非就是形成的速度与坚韧度不同罢了。
沈万夫当然没办法在顷刻间就如沈国圣那般在周身都布下罡气,但光是在胸口那里布下一层,倒也没多困难。
多亏这段时间的刻苦修炼,他这才在对方那必杀的偷袭中及时布下护身罡气,也算是捡回了一条性命。
沈万夫深呼吸两次,体内的气息这才算是勉强平息下来。
在刚才对方雷霆万钧的偷袭中,他多少还是受到了些许内伤。
好在,体内那异种真气,似乎具有极其优秀的疗伤作用,仅仅是两个周天,那胸口的烦闷与刺痛感,便已经消失。
可沈万夫却咬破了舌尖,逼出了一口鲜血。
再加上他运功下,顿时额头冷汗直冒,脸色苍白,一看就是受了严重内伤的模样。
“沈诚,你好大的胆子!”
太师椅上沈昌平暴跳如雷,在越过沈国圣的肩头,他赫然看清楚,那偷袭之人,居然是自己最疼爱的大儿子沈诚。
在议事厅公然偷袭,意欲致沈万夫于死地,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这沈诚都罪无可赦!
刚才那暴烈之极的偷袭,貌似也让沈诚有了极大的消耗。
只见他喘息好久,这才愤愤不平地提升道:“父亲,这野种刚才重伤了祥龙,难道,他就不应该受到惩罚?”
要知道,沈祥龙可是他向来最自豪的儿子。
也正是因为沈祥龙,他都已经被默认是沈家的下一代家主。
可现在,沈万夫却就差直接废掉了沈祥龙,最起码,在失去一条胳膊后,沈祥龙已经失去了竞争家主的资格。
在得到这个消息时,沈诚都差点昏了过去。
他第一时间就赶到议事厅,在门口看到沈万夫安然无恙地出来,当时他的脑子里就‘轰’地一下炸开了。
凭什么?
凭什么他儿子就要凄惨可怜地在家族医疗馆里面接受治疗,以后还要成为残疾人?
凭什么这个在外面长大的野种,就能违反家规而不接受任何惩罚?
怒火冲昏了头脑下,沈诚毫不犹豫地就向沈万夫发动了攻击。
本来,在他的想象中,以他先天四品的实力,杀对方应该是举手之劳。
可那个臭小子,居然学会有家族绝学‘护身罡气’?
沈诚不甘,心中极度愤懑,在沈昌平的质问下,他猛然红着眼嘶声咆哮道:“父亲,祥龙被他砍了一条胳膊,您就这么放他走?”
“放肆!”
沈昌平脸色阴沉得差点要滴出水来,在众多长老同样疑惑的眼神中,他恨不得将这个大儿子给直接撕碎。
有些事,有些话,是不能摆在台面上来的。
他何曾不想把沈万夫给弄死,何曾心中不痛惜万分。
要知道,沈祥龙,可是他最疼爱的孙子,也是完全当未来家主来培养的。
可现在……
万事都必须以沈家利益为重!
深吸了口气,沈昌平冷冷道:“国圣,带他去戒律堂,家法从事!”
这话,基本就是彻底偏袒沈万夫了。
沈国圣面无表情地盯着沈诚,淡淡开口道:“走吧大哥,不用我动手吧?”
“哼!”
沈诚鼻息粗重,狠狠地瞪了沈万夫一眼,这才甩手昂首离开议事厅。
他知道,在这里,他是没办法来替儿子报仇了。
但是,只要这沈万夫还在沈家,他就一定不会轻易放过这个小子。
下一次,下下次,他还就不信了,以自己的实力,还能让这小子再一次逃得性命!
此刻的沈万夫表情淡淡,只是,在看向沈诚的眼中,飞速掠过了一抹淡淡的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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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丽景大酒店,在当地算是最知名的豪华住所。
三十六层的高层建筑,富丽堂皇的大厅装潢,再加上五星级的服务,让丽景大酒店当之无愧成为最舒适的宾馆。
当然,与之配套的,也是相当高昂的价格。
今天傍晚,虞城下了点小雨,雾蒙蒙的天气,让人心中颇为压抑,就连天色,貌似也比以往黑的快了些。
在丽景大酒店二楼餐厅,沈万夫放下手中刀叉,望着面前南宫梦蝶那惊心动魄的俏脸,满足地叹了口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