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第66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去了这么多地方,却仿佛没有靠近真相,哪怕一步。这个事实,确实相当令人沮丧。
    不过这段时间以来,虽然也遇到了一些难以解释的情况,却也比之前那种总是处于担惊受怕之中的状态好上太多了。
    在那段时间,虽然他没有记忆,可是通过录像带也可以看出来,那个怪物也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而且,还不仅仅是怪物,还有人——目的不明的人。
    ……
    “这个地方环境那么好,要不我们四处逛逛?顺便还能看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吃完早饭后,霍莉提议道。
    她确实对今天早上三点时(后来她开了灯看了手机才知道)发生的事情感到非常困惑,可是光是靠想也想不出什么东西,到附近四处看看,说不定会有些线索。
    “我觉得可以。”Jay表示赞同。
    “我也觉得不错,不过这地方这么大,我们一起走可能要花好多时间才能走遍,要不分头行动吧?”Lauren想了想,说道。
    Jay和霍莉觉得可以,耶梦加得对此无所谓,事情就这么决定了。
    ……
    前面说过了,锈湖需要的能源是人的记忆提取出的方块。可是,也不是所有人的记忆都符合要求的。要找到合适的人选,是很难的。一般来说,就两个字:随缘。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Laura Vanderboom。对,是Laure(劳拉)不是Lauren(劳伦),千万不要搞错了_(:з」∠)_。
    怎么说呢?她其实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会回到锈湖。
    我们知道,乌鸦先生Aldous Vanderboom有一个哥哥,名为William Vanderboom,在兄弟俩完成了永生药的研究之后,Aldous喝下了药之后获得了永生,而William却猝死,变成了一个以特殊形态存在的鬼魂。它保有生前完整的意识,可以和拥有通灵能力的人类交流,也可以使用通灵板。
    在哥哥变成那个样子之后,Aldous便对他说,自己想要帮助他复活。兄弟俩能研制出永生药,其中自然也借鉴了一些如果被透露出去后可能会被送上火刑架的……呃,巫术。其中,就有一个可以使用的方法,就是“献祭”。
    他需要他们家族的十个成员献祭他们身体的一部分,再加上William的心脏,就可以成功复活自己的哥哥。为此,兄弟俩不惜策划了一场巨大的阴谋,创造了Vanderboom家族三代人的悲剧。
    从WIlliam的儿子(应该是他而不是Aldous的儿子)James,这个家族的几乎所有成员都死于非命,甚至有些,是自相残杀,目的只是为了一个人的复活。
    冷血吗?当然。不过,能浸泡在各种古怪的典籍中,最后研制出永生药的,本身就不能用常理来判断。更何况……人人都是利己主义者,虽然不能说这句话是真的,但确实绝大多数人都是如此。
    做鬼是什么样子的?我没有亲身经历过,对此不能妄下结论,可一定,是很不好受的吧?否则,William也不会不惜残害自己的后裔,也要想尽办法变回人类。
    最后,事情成功了吗?或许是,或许不是。
    William确实摆脱了地缚灵的形态,也确实转世了,但是……
    (已经在各方面领便当的·William:等等,你为什么说我是地缚灵???)
    (作者:……咳咳,你在游戏里不是一直在自家的房子里待着,没有出去过吗?那不是地缚灵是什么?)
    (William:……你赢了。)
    William最后转世成了自己的曾孙女Rose Vanderboom,的女儿。
    是的,女儿。你们没有看错。
    这波操作,我想William也是不清楚的。虽然事件是他策划的,不过他一个鬼魂,能对现世有多少影响呢?其中肯定和他的兄弟分不开关系。
    这还就算了,因为William转世之后是没有生前记忆的,所以也不会有“为什么我没有小丁丁”这种疑问(咳咳),也不会觉得像是被天雷劈到了似的(毕竟他之前儿子都有了……虽然我无法想象是什么样的女人能这么勇敢的嫁给他。ps.也许制作方也想不出来,所以她从来没有出场过,也有可能James是他用炼金术制造出来的)。
    先不说“男穿女引发的尴尬”了,我想大家已经知道或者猜到了,William转世后的名字就是Laura,Laura Vanderboom。
    对,Aldous在把自己的哥哥娘化(真·娘化)之后,又要了他/她的命。
    或许一开始他还是真的一心为了哥哥好,才想要复活他(嗯……是不是听起来特别基?),但是,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他的心灵还是扭曲了。
    我们之前已经说过,永生药是有缺陷的。使用这种方式必须要不停地喝药才能维持不死的状态(等一下……你们是不是想到了哈利波特里的魔法石?),而锈湖的力量对他们的永生(不管是用哪一种方法)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此,为了能够获得永生,他不惜用自己亲哥(曾曾孙女?抱歉我搞不清楚辈分)的命来延续自己的生命。
    该怎么说呢?如果换做是我们,在那种状态下,可能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吧。
    虽然活了一百多年,将近两百年,可生命却时时刻刻有可能迎来终结,那种感觉……真的是能把某个人彻底逼疯的吧。可是……既然已经尝到了永生的滋味,那便想紧紧握住,再不放手。为此,甚至可以不择手段,六亲不认。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