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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宽敞的小公寓,只是并不像住所,倒像是一个办公室,整个房间的风格是英式的,甚至沙发,桌子,壁炉的摆放都有点像贝克街221号。曹宇轩请若菡在小沙发上坐下,倒了一杯英式红茶给她,对她说:先喝点茶吧。
若菡接过红茶,喝了一口,问他:为什么你可以进案发现场?就算你是警察局长的儿子,也不可以吧?
当然不可以了。曹公子回答说,我之所以能进案发现场,是因为我现在是警察厅的刑侦顾问。
刑侦顾问?若菡再次环视了一下这个房间,对他说,刚进来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房间布置得很像贝克街221号,现在可以确信了,你在cos福尔摩斯吗?
嗯,可以这么说吧。曹公子回答说,其实我在英国这一年,就一直做私家侦探,后来真的成了苏格兰场的顾问。这次回来的时候,苏格兰场的警长帮我写了一封推荐信给英国驻华领事,所以领事推荐我到警察厅做顾问。当然,我父亲是分局的局长这件事,算是锦上添花吧,办起事情来,确实会方便一些。
若菡点了点头:那么,秋牡丹的案件现在也是你负责了?具体是怎么个情况?
嗯,这算是我接手的第一个案件吧。今天早上天还没亮,警察厅那边就打电话来找我了。刚才我在现场调查了一番,发现她是窒息而亡,身上有挣扎造成的伤痕,从表面看来,她应该是被侵犯过,但是具体的情况还要等尸检结果。
现场能提取到指纹吗?
可以的。今天早上大部分时间都在提取指纹。这个凶手确实在秋牡丹的身上留下了一些指纹,但是因为衣服褶皱的存在,大部分指纹都不太清晰,而且不完整。好在最终还是找到了几个,这大概是现在唯一有用的线索了。如果尸检结果证实她是被侵犯过的话,很可能能够提取到犯人的体液。
可是现在没有DNA鉴定技术,更没有DNA库,就算提取到体液,也没有什么用啊。若菡回应道。
是的。没有录像,没有生化检测技术,和在大宋的时候其实差不太多。曹公子说到这里,看了一下手表,对若菡说:现在是早上八点,我去准备早餐。
我吃不下。若菡回答说。
别这样,在这儿等我。曹公子说完,到厨房里做了煎蛋和培根,端了出来,对若菡说,多多少少吃一些东西,不然饿坏了身体,谁去帮她找凶手?
若菡心中很是难过,但是看到食物,也确实感觉到饿了,于是吃了早餐。之后,她对曹公子讲了昨天晚上秋牡丹对她讲的话,曹公子听了之后,很感兴趣,问道:她说留个念想?
嗯,我当时也奇怪呢。现在回想起来,都有些毛骨悚然,就好像她当时预感到了什么一样。若菡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曹公子批评她说:想什么呢?这不是灵异事件。你再好好想想她当时的情绪。
倒是蛮开心的。所以我想,不管是什么事,总应该是好事吧?而且,我觉得很可能和陆公子有关。
曹公子点头说:陆以山这几天确实也有些奇怪,自从那天他在月华收到了你拿来的那封信之后,他整个人就都变得有些过于兴奋了,这几天也不知道在忙什么。昨天下午,他倒是请我吃了饭,也一直说以后会想念我。我问他原因,他说想离开上海到外地处理一下生意。对了,那封信的内容是什么?
不知道,我只负责送信,并没有偷看。若菡回答说。
不符合你的性格啊!
若菡白了他一眼,说:既然这样,不如咱们去问问陆公子吧。
咱们?曹公子问道,你也想去?
当然了。
你要是想和我一起查案,除非答应我一个条件。曹公子说。
什么条件?若菡问。
曹公子从抽屉里拿出一串钥匙,递给若菡说:这是隔壁301的钥匙,我希望你能搬到那里去住。这两个公寓都是我买下的。
若菡疑惑地问:你是什么时候买的这两个公寓?
两周前,我刚从英国回来,原本就打算从家里搬出来。那段时间陆以山和秋牡丹闹别扭,情绪比较低落,就每天让我去陪他去月华听歌。那天你头一回上台表演,我就认出你了,于是我就决定,在月华附近买个房子。第二天,我就找到了这个公寓,买下了挨着的这两间,打算一个做我的侦探事务所,一个给你住。
若菡拿着钥匙,看着他的眼睛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这样方便和你相互照应啊!
可是,你的女朋友再过两天就回来了,如果她知道你给一个歌女买了个房子,她会怎么想?
你会告诉她么?曹公子反问她。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她要是想知道,找公寓管理员,一打听就清楚了。房子是你买的,白纸黑字的证据,你怎么抵赖?若菡回答说。
曹公子冷笑着说: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专门擅长收集婚外情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