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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蓝到了码头上,逢人就问有没有见到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跟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问了一路都说没见过。正当她打算去找码头上搬货的人去打听时,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叫‘娘。声音急而短促,只叫了一声就戛然而止,但木蓝还是一下子就听出,是阿宝的声音!
刚才的声音太短促,码头上又人声嘈杂,木蓝一时没办法分辨声音传来的方向。但她能肯定的是,一定离得不远!
眼睛扫过四周,码头上大多是一些搬货工,还有些是客商打扮的人,全是男人……不对!有个上了年纪的女人,背对着她,手里抱着个孩子,另一只手还拉着个孩子正往个船舱里走。说是拉,其实是拽!因为孩子并不肯跟着她走。
木蓝顾不得许多,撒腿就朝着那女人跑了过去,死死拽住了她。
没想到那女人先开口喊了起来,“有人抢孩子了!”
第20章
阿宝看到木蓝,咬了那女人的手一口,那人吃痛手一松,阿宝就跑到了木蓝身后。那女人看这情形,也不管阿宝了,抱着巧灵就要跑。“娘”巧灵哭着喊木蓝,但无奈那女人手劲大,抓得紧,就是不肯松手。
这边动静太大,早已围了一圈瞧热闹的人。
“她是我家的儿媳妇,要跟野男人私奔,还想拐带我家的孙子孙女走。这还有没有王法天理了!”那上了年纪的女人头发花白了,哭起来还真让人觉得有几分可怜。
周围的人都说,原来是家事,还以为有拐子抢孩子呢。有人反而拉住木蓝,说这就是你不对了,怎么能欺负老人家呢?
木蓝冷眼见她反咬一口,也不慌,也不跟她多争辩。只做了两件事,一是手底下死死拽住就是不松手,二是一口咬定她就是人贩子,让围观的人帮着报官。
有人点头说,也是,等警察来了,是非曲直自然有个公断。
那女人一听有人要去报官,忙说,“孩子是你生的,你既然要跟人走,想带就带走吧,我家也不要了。”说着,扔下巧灵就要跑。
“这不是我们巷子里陈家的媳妇吗?她家里的婆婆都没了多少年了,这不是见鬼吗。”围观的人里突然有人开口说。
说话的人是跟陈致远家住在一个巷子里的,今天他碰巧有事来码头,看到这里围着一圈人,原本是挤进来跟着人瞧热闹,没想到看到这事主是自家的邻居。
木蓝认得他是隔壁张家的弟弟,平日里进进出出常见,就把阿宝跟巧灵塞到他跟前,“劳驾替我看着孩子。”
木蓝平生最恨的就是人贩子。无他,只因为她小时候就是被人贩子给拐走的。小时候的事太过久远,她已经不太记得,连父母的模样都完全记不起来。她只记得,家附近有座桥,家里养着只狗,还记得妈妈抱着她讲故事的时候,身上闻起来香香的。
从她跟着那人走的那天起,她就再没有家了。长大后,她不敢想,自己丢了后,当时妈妈有多着急,也不敢想,这些年父母的日子是怎么过来的。
从前那个抱着洋娃娃,赖在妈妈怀里听故事的小女孩不见了。没有父母可以依靠,她养成了凡事都靠自己的性子,性格也冷硬了起来。
但这冷硬的性格,在跟几个孩子的相处中,慢慢柔软了起来。一开始待在这个家里,她没想那么长远。但跟几个孩子处了这么久,她渐渐觉得,这里有她遥远记忆里家的味道。
木蓝死死盯着眼前的女人,这女人上了年纪,头发花白,看着慈眉善目,却没想到做着这种丧天良的营生。
她看到地上刚好有一根挑货的扁担,抄在手里很是趁手。那拐孩子的女人见木蓝手里拿着根扁担,转身就要跑,可腿一酸,就跪了下来。
木蓝抡起扁担,别的地方不打,专打腿。她抡着扁担,下手毫不迟疑,要不是那女人的惨叫声一声高过一声,都让人误以为她是在打地桩。
围观的人里头有人叫好,说这拐子忒可恨,打得好。还有人朝那女人涂唾沫,说是这拍花子的把人家好好的孩子拐走,女孩卖去窑子,男孩不是弄残了卖艺乞讨,就是卖去做苦工,真是丧尽天良。也有人劝木蓝,差不多就行了,别闹出人命来。
木蓝打不动了,把扁担仍在地上,往地上坐着喘气的时候,警察局里的人来了,问“哪个是拐子,哪个是苦主?”说完又看着躺在地上,腿上被扁担打得血肉模糊的人贩子说,也用不着问,这个就是拐子了,要不怎么能招人恨成这样?
说完,就要带着俩人去警察局问话。木蓝抱着巧灵,另一只手拉着阿宝走在后面。那女人走不了路,被警察拖着走在前面,拖着走过的地上留下斑斑血迹。有人啧啧道,“真惨啊。”也有人呸了一口,“有什么惨的,自作自受。她惨,那被她拐走的那些孩子就不惨啦?”
正源县地方偏僻,民风淳朴,一年都出不了几个大案子。警察局新来的胡局长一听抓到个拍花子的,当下就来了精神。又听说那拍花子的被苦主打断了腿,说,“着实可恨。”又说,“没死就先丢到大牢里吧。”
原来这新上任的胡局长,是个外地人。他大字不识一个,只因跟新来的刘大帅在北洋军里一起扛过枪,有几分交情,这才谋到了个警察局长的美差。
刘大帅刚来该省半个月,这胡局长也才刚上任半个月。他办事没有章程,全凭自个的喜好来。因此,这么三下五除二,就断完了案,让木蓝带着孩子回去了。她们走之前,他还特意嘱咐,“我这算是给你申了冤,回头给我送个明镜高悬的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