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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比较形象的话来形容,那就像是被一块巨石从身上碾了过去,又酸又疼,特别是腰部上下,像是被反复碾过,总之就是特别难受。
孟子曰:“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清萱暗暗鄙视这句话,这人之大论,有点过于难受了。
陆维东耳力甚好,清萱说的每一句话,都一字不差地听清楚了。陆维东忍不住想起了昨天的旖旎场景也不禁耳尖通红。
这种事情,非人力可以控制,一个从未吃过肉的人,猛一下,一盘香喷喷的红烧肉摆在面前,那就算是圣人也抵挡不了美食的诱惑。
“我……我下次会注意的。”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不由得咳嗽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真是好难得的一阵脸红,放低了声音,像是哄,也像是道歉。
“那个……我要休息了。”清萱才不想在这个事上同陆维东多讲什么呢,这也太尴尬了。
“好。”陆维东应了声。不多时,就传来了清萱平稳清浅的呼吸声,还无意识了翻了身,从侧着身子变成平躺着,睡姿端正,面容祥和。
陆维东看着小姑娘平和沉静的睡颜,如星双眸里温柔的笑意愈发浓重,轻柔地把小姑娘揽在怀里,然后也闭上了眼睛。
等到第二天醒来,清萱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枕在陆维东胳膊上,脸居然还紧紧贴着他的胸膛。
清萱不禁反思自己的睡姿有那么差吗?居然会无意识地滚到陆维东怀里?不对,这不应该啊,这完全不符合她以往的习惯啊,她不是自小的睡姿都十分端正的吗?难不成换了一张床,还添了一个毛病不成?
这个问题,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看到陆维东也睁开了眼睛,清萱也就不想了,两个人起床开始洗漱。
今天按理来说是轮到王小芬做饭了,王小芬做饭的手艺一般,只是现在的人,都是爱惜粮食的,能吃饱已经是很好了,哪里还会囔囔着谁厨艺好,谁厨艺差的。
特别是,东西就那么一点东西,佐料也是有限,人道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大多数人做出来的饭菜,味道也不会差的很远,但是王小芬就是属于差的最远那种。
林翠莲吃完饭,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这老三家的,嫁过来都几年了,做饭还是没个长进,做个红薯稀饭,都像是刷锅水,这幸亏老二家的进门了,妯娌三个也能换换。
“英子。”林翠莲叫道。
“娘,您说。”清萱先是一愣,立刻反应过来是在叫她。
“英子,明个儿是你回门的日子。从后儿个起,每天做饭就是你和老大家的还有老三家的轮流做。”林翠莲这样的安排没有什么不妥当的,所有的新媳妇都是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就算是没出门子的大姑娘在家里也是要干活的。
“娘,我知道的,您就放心吧,别的不说,就说做菜我还是很拿手的。”清萱非常自信地扬起了一个笑容。不就是做饭嘛,能难得了谁?她从小学的东西多了去了,害怕一个小小的做饭吗?要知道,她可是女红厨艺都很能拿得出手的,比如说厨艺,父王和祖父都夸过她做的菜很好吃的。
林翠莲看了一眼张燕,“燕子,明儿个就还是你,到后儿个就让英子做,你到时候帮着点。”
林翠莲本身也不觉得二儿媳有什么好帮忙的,当初她帮陆维东说亲的时候,就听说了前进大队李家的姑娘贤惠又能干,做个饭能有什么难的?肯定是比王小芬强,这样就很好了。
“行,我到时候会看着点的。”张燕一口应下。
吃完饭,该上工的都去上工了。
清萱和陆维东两个则是去山上溜达了一圈,大队后面就有一座山,不是特别高,所以里面也没什么野兽。到了秋天,大队里很多人家会去山里采点野果,春天的时候就去挖点野菜。虽然,现在一切都是收归国有,可是弄点野果野菜也不算是挖社会主义墙角。
当然,也有运气好的,能逮到野鸡野兔子的,偷偷拿回家炖了,谁也不知道,谁还能说上一句用了公家的东西呢。
这个时节,还是初夏,天气还不是很热。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红的太阳,飘着几朵形状各异的云彩。春天已经随着迎春花落离去,玉兰和木槿开的正盛,大朵的白玉兰悬挂在枝头,远远望去,像是栖息在树枝上的白蝶,一阵微风吹过,翩飞的白蝶从枝头滑落,有种静谧美好的感觉。
清萱踩在枯枝败叶之上,走动间,有轻微的响声,她微微仰头,看那翩跹飞舞的花瓣,那枝干崎岖,蓬勃生长,不同于匠人一点一点修饰出来的盆景树木,山野之貌,也别有一番野趣。
突然,一阵悉索的声音伴随着“滋滋”的叫声,一道灰色细影像是离弦的箭从面前飞过,“是野兔!”清萱惊喜地叫道。
那野兔跑的飞快,清萱只恨自己手中没有弓箭,要不然这只兔子一定是她的猎物!
陆维东一眼就认出了,只可惜手上没带什么工具,只能让这只兔子逃之夭夭了。“还真是有点可惜,我们要不回家拿点工具。”
野兔十分机警,但它有个坏毛病,就是喜欢来来回回走一条路,有点死脑筋。
“它跑的那么快,等我们再回来,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说不定,它一时脑子发昏,撞到哪颗树上了。”清萱玩笑道,说不准还可以学宋人得到一只傻乎乎自己撞到树上的兔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