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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什么身份穿什么样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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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理被打成这个样子,再加上他今天的所作所为,肯定没办法继续胜任这个职位,所以,这间办公室也就空了下来。
    林夕和孙大业没啥仇,而且他表现的也不错,所以他没打算把事情做绝,毕竟孙大业生意好的话,自己大厦也跟着沾光。
    做人留一线的道理,林夕还是明白的。
    孙大业正绞尽脑汁怎么巴结林公子,让他不再计较丑团外卖这件事情呢,被他一提醒,自然明白该如何去办。
    林诗诗傻眼了,总经理?
    怎么回事?
    自己莫名其妙就成了总经理了?
    林夕笑着说:“不错,你们公司敢作敢当,错了就认的态度令我很满意,放心吧,我不会去投诉你们公司,可以走了。”
    孙大业高兴的差点蹦起来,林夕这番话,比他中了五百万还开心!因为这就代表着,林氏集团放过自己了!
    孙大业悬在嗓子眼的心也终于放了下去,毕竟丑团外卖自己投资了太多,如果被林公子记恨上,直接给一撸到底,那比要了他的命还难受!
    此刻的孙大业,看林夕就仿佛看到了再生父母。
    孙大业毕恭毕敬的离开了办公室,还叮嘱林诗诗,下午回去休息休息,明天就可以直接过来上班。
    孙大业走出来后,第一时间跑下了楼,救护车还在,经理正在被几名护士手忙脚乱往车上抬。
    孙大业赶紧过去,来到经理旁边,经理被简单急救后,已经有些恢复意识,他模模糊糊的睁开眼睛,立刻吓的缩起身子:“别…别打我了…我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欺负员工了…求你放过我…”
    孙大业刚才生气是生气,但这毕竟是自己亲戚啊,他把经理踢成这个样子,该如何向其他亲戚交代?
    孙大业叹了口气,握住经理的手,说:“铁牛啊,你可别怪哥,刚才哥要是不那么对你,你可就不是受伤这么简单了。”
    经理叫铁牛,听了这话,才知道孙大业不会打自己了,担惊受怕的心才稍微放松了一点,护士已经上车,门被关上,司机踩下油门,往医院赶去。
    铁牛的精神已经大致恢复了过来,不再那么迷迷糊糊,他又不傻,立刻明白自己招惹了身份可怕的人。
    铁牛问:“孙哥,我到底惹了谁?”
    孙大业爬在铁牛身边,低声说了句话,铁牛脸色立刻变的煞白煞白,几乎没有一点点的血色了。
    孙大业说:“你千不该,万不该,就是招惹这种人,若不是我假装很生气的把你殴打一顿,你小子命都没了!”
    铁牛也是吓出了一身冷汗,他知道孙大业这不是在吓唬自己,以那个家族的实力,想要搞死自己,兼职和捏死一只蚂蚁差不多容易。
    铁牛想到此处,非但没有怪孙大业,还含着泪,对他深深点了点头:“谢谢你,孙哥!”
    是啊,如果没有孙大业,自己这时候,怕是已经成为尸体了。
    和丢掉性命相比,只是失去了嘿咻的机会,已经算是很仁慈了。
    孙大业叹了口气,说:“哥已经帮你买好了票,你等下去医院大致看一下,能够动了,先离开这里,再进行详细治疗吧。”
    铁牛点了点头,他不敢再逗留在此处了。
    ……
    咱们再说丑团外卖,经理办公室内。
    林诗诗一脸的懵逼,问:“怎么回事?那个孙大业莫名其妙就把经理的位置给了我?可我什么都不会啊。”
    林夕自然不会告诉她真相,他笑着说:“你不也听到了吗?那个经理惹了孙老总的一个朋友,孙老总这才来揍他,而且还那么狠,至于你为啥会成经理,孙老总不也说了吗?是因为经理欺负你,严重影响了你的身心健康,特意给你一个职位,来算作公司对你这种员工的一种道歉。”
    林夕解释的很自然,仿佛一切真是这么回事。
    事实上,林夕的解释,也确实令林诗诗找不出什么毛病。
    因为他只是在陈述刚才发生的经过而已,不过林诗诗又似乎感觉到哪里不对,她又说不出来。
    林夕打断了她的思绪,他拍了下林诗诗的肩膀,说:“别想太多了,以后就是经理了,不能再穿得这么随意,走,我带你去买一身像样的衣服吧。”
    林诗诗哪里好意思?连忙拒绝,说学校里面还有她从家里拿的衣服,都还能穿,没必要买新的。
    林夕佯装生气,说:“怕啥,你明天就是经理了,我可是打听过,丑团外卖总经理每个月收入不低呢,你发工资后可要还给我。”
    林夕抽出口袋里的信封,说:“你啊,就别担心我啦,那辆车是我借朋友的,刚才我联系帮咱们的人,也是我朋友,哦,对了,让王老三自己抽自己的人,还是她,她老厉害了呢,根本不在乎宝马那点伤痕。”
    林诗诗很意外:“啊?这么厉害啊?她到底是谁?你们又是怎么认识的?”
    在林诗诗眼中,林夕和自己一样,都是家庭贫困的学生,哪里有机会去结识这样的人。
    林夕笑着说:“你就别问了,我改天再告诉你,总之你不用为我担心啥,那位朋友没让我修车,至于酒吧帮助你,也别放心里去,你这么在乎我,我又怎么会不帮你?走吧,咱们买衣服去,钱你拿去,不够了我先借给你,但我说好了啊,你下个月发了工资,不仅要还我钱,还要请我吃饭。”
    林诗诗想要说什么,林夕又开口道:“拒绝的话,该不会是舍不得请我吃大餐吧?这么小气?”
    林诗诗连忙摇头:“没有没有…我没有舍不得…”
    林夕拉着她的手,笑着说:“那不就完了?走,咱们逛街去!”
    林夕拉着林诗诗,走出大厦,打车去了本地一家比较上档次的商场,林诗诗还有些不适应,说:“林夕,咱们没多少钱,要不换一个地方购物吧?”
    林夕说:“怕什么?你现在是丑团外卖总经理,收入什么比大多数人都高,什么身份穿什么衣服,你现在很有资格穿这里的每一件衣服。”
    林诗诗也说不过林夕,被他给强行拉扯着走进了商场,平日里逛这里的人,大都是些收入在五六千以上的,身上随便一个外套都两三千块,林诗诗来的匆忙,身上被打脏的丑团外卖工作服还没有脱掉。
    林夕那身杰克琼斯,懂得人会知道价格,但不懂的人,只知道牌子,就会很看不起这衣服。
    毕竟,杰克琼斯连进这座商场的资格都没有。
    林夕和林诗诗两个人就这样,走进了商场里面,过往的人像是看收破烂的一样看着他们,那一双双新奇的目光,深深灼伤了林诗诗的自尊心,令她浑身不自在,她几次三番想要离开,可每次扭头,都发现林夕很自信的走着。
    “这啥情况啊?两个农村来的土老帽咋进来了?保安也不管管?都不怕商场丢了啥东西啊。”
    “丑团外卖…握草!这是刚发工资,来买身衣服回去装逼了吧?”
    “据我所知,送外卖好像不怎么赚钱啊,一个月工资满打满算,累的吐血也才能搞个三四千块,这里随便一件衣服,都能花去她一半工资吧,还是有满打满算,累的吐血这个前提下的。”
    “虚荣呗,越是这种穷逼,越是想买身好衣服。”
    “什么身份穿什么样的衣服,既然没钱,就穿个地摊货呗,干啥非要穿牌子?”
    “带了个男的来啥意思?这男的还算可以点,穿了个杰克琼斯,不会也是不入流品牌,估计是被喊来支援自己了吧。”
    周围的人都很是不屑,这一句一句的,听在林诗诗耳朵里,更像是一根根刺,扎在了她的心里。
    林诗诗的脸红通通的,她看向林夕,林夕却很是坦然,他拉着林诗诗的手,看到了一家牌子,说:“先从这家开始吧。”
    林诗诗抬起头,是阿玛尼。
    林诗诗犹豫了:“林夕,这里的衣服听说七八千一件都很正常,咱们不要进去了吧,行不行?”
    林夕刮了下她的鼻子,说:“傻丫头,你现在是国际外贸大厦,丑团外卖总经理,工资加提成,赚的并不少,自信一点。”
    “今天我把你打扮的漂漂亮亮。”
    “你啊,就负责漂亮,其它的都不用管。”
    林夕拉着林诗诗的手,走了进去,与此同时,广场的另一个角落里,走过来了三个穿着打扮挺时尚的女生。
    带头的一个穿着大老鹰,那种BOY牌子的外套,特别张扬,无论眼神啊,气质啊,看上去都是不缺钱的主。
    她身旁的两个人,也穿着阿迪达斯啊,耐克啊这类衣服,帽子是MLB,美国国际棒球大联盟的,三个人都属于那种家庭条件还算不错的。
    三个人似乎在聊着什么开心的事情,一边说,一边逛着,带头的那个女孩说:“哎?你们看,咱们到CK了,不如进去看看吧?”
    其他两个女孩说好啊。
    三个人走了进去,恰好是林夕和林诗诗前脚进去,她们看一个穿丑团外卖的人挺眼熟的,开始还不敢认,但林诗诗无意中扭头的瞬间,她们不禁喊了出来:“林诗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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