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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初捂住嘴,冲到墙边一下吐了,胃里的食物还没消化完就全被吐了出来。
    又有消息发来。
    【手机,电脑都给你看了,都没有了!真的,我没有备份!各种软件里也没有存图,真的都没有,我求你相信我,别杀我!】
    【你也不想坐牢的对不对,李思巧都死了,死一个就够了!坐牢很可怕,里面很脏很乱很吓人的,还有老鼠!还有其他杀人犯会打你,你想想啊,所以,你不要犯傻,我没有留备份,我以后也不惹你了!真的!】
    林初关掉屏幕,靠着墙闭上眼睛,风吹得她骨头发寒。
    【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抓获,跟被害人同龄,还未成年。
    据了解,陈某多次因为打架斗殴进少管所,老师同学对他的评价皆是不良少年。这样一个不良少年犯下杀人的罪,他身边的人好似都不奇怪。而后,记者深入了解才发现,这件事牵扯了更多人,关系错综复杂。
    本案的受害人居然也曾是加害人。在高中期间,受害人伙同她的好友一起对一名女生进行了长达一年半的校园暴力。而这名女生正是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女朋友,受害人的好友指定是陈某杀的人】
    林初蜷缩在床尾,一条条地翻看新闻。空调温度开得很低,窗帘被拉上,路灯照不进来,屋里只有手机散发出的光。
    她翻到评论,看到点赞数评论数最高的一条:
    【校园暴力中的施暴者固然可恨,我看了这么多评论,就想说,受害者没有一点点错吗?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她出了事为什么不告诉父母不告诉老师?为什么不求助警察?!她不找寻正常手段,却用跟混混交往保护自己!这是最蠢的办法!(或者她跟混混交往,是因为她也想耀武扬威欺负回去,再欺负别人,如果是这样,那我只能说她活该!)
    最后我只想跟同样被校园暴力的人说,被欺负了就跟大人说!你的不勇敢你的懦弱是对施暴者的放纵,她会因你的不勇敢而肆无忌惮,因为你的懦弱一步步彻底变成恶魔,再吞噬掉其他人。
    为了保护自己,为了阻止那些施暴者变成彻头彻尾的恶魔让更多人受到伤害,一定要报警!】
    林初颤了一下,手机不慎摔倒床上,屏幕朝下,屋里彻底没了光。她眼睛干涩,已经流不出泪,面无表情捡起手机,继续翻看。
    冷白的光照在她脸上,她的脸没有任何生气,睫毛垂低,甚至看不出睁着眼还是闭着眼。
    评论下面还有回复,第一条回复长长的一串:
    【对于你这条评论,我必须先感慨一下:你好高贵啊,你真的好高贵啊!
    但我必须还要说,如果你没有经历过校园暴力,你就没资格评价和批评受害者!你们指点江山地说施暴者几句不是说受害者几句不是,恶心谁呢?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就是屎!
    受到校园暴力受到伤害的确应该告诉大人,交给大人解决,不应该跟混混在一起寻求庇护。但是我在这里可以断言,孩子不肯告诉大人被校园暴力的事,百分之百都是大人的错!
    法律给未成年人宽限,保护未成年罪犯,因为他们的三观道德还没有建设完成,他们还小还不懂事,分不清是非对错!但你们想没想过被他们欺负的受害者也没有成年,甚至年龄更小!他们心智也尚未成熟,很多事也不懂,面对他人给予的暴力,他们要有多强大的心和身体去面对?!他们怎么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他们怎么就知道哪种保护自己的方法是最好的方法?!
    还阻止施暴者变成彻头彻尾的恶魔?请问你今天吃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个味道的屎几遍?
    受害者没有误入歧途反社,甚至顺着你网线爬到你家杀了你算好的!(别说我威胁你,如果怕了我只能说你做贼心虚,活该。)
    法律顾及到那些未成年犯罪者的无知不懂事,有没有顾及到那些未成年受害者的无知不懂事?
    评论里的部分人,你们受了上天的眷顾没有遭遇校园暴力!让你们看到这些新闻是希望引起你们的重视!让所有人齐心协力杜绝校园暴力的发生,不是让你们指责受害者!
    谁都不能指责受害者!(就像此类新闻永远没有指责那些守护者的内容一样,谁都不能说受害者的不是)
    那些写出指责受害者言论的人,你不知道你所写的内容会对受害者造成多大的二次伤害,或者无数次伤害。我私认为,应该都把你们抓起来好好教育!因为你们未来的子女有很高的概率会成为施暴者!】
    这条评论林初只看到一半就睡着了,她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睡着的。眼皮分外沉重,每一次都需要用力地抬,抬着抬着不知不觉忘了睁着还是闭着,然后睡了过去。
    林初早上醒来,手机已经没电自动关机了,她着急地去充电,确认没有未接来电未读短信后,又将所有的社交软件打开。
    屏幕上醒目的日期:
    8月27号。
    8月30号她就要去暄城。
    出了卧室门,林初听到林曲和林趋在楼梯上吵架。这是她第一次听到他们如此不激烈的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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