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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你想的也太远了吧?
林余余笑笑。
回到家里,李秋红已经做好了午饭,番薯、蛋羹、还有凉拌菜。李秋红发现林余余很喜欢吃番薯,而不是客气,所以现在做饭的时候,她会多蒸一些番薯。林余余自然是喜欢的,虽然番薯不能多吃,但是每天吃的适量,对身体很有好处。不过这个年代的人番薯吃的多了,并不怎么喜欢。
吃好午饭,林余余去了一趟山上,她先去看了那几株野参,后来几天,她上山的时候,再也没有找到过野参。见野参没问题,她又开始挖药、摘蘑菇和黑木耳,然后又抓了一只野兔。
李家一个礼拜没吃肉了,看到野兔,还真高兴。李秋红对林余余的陷阱已经深信不疑了,因为林余余时而把野味拿回来。除了自己做的陷阱,不可能有第二个办法。
不过:“余余,你这陷阱是不是做的很里面?”不然如果在外面的话,大家上山肯定发现,然后野味肯定被人拿走了。其实山上也有别人坐的陷阱,但是陷阱里的野味被拿走了,谁也不能说什么,因为这不是属于个人的。
林余余道:“您怎么知道?”
李秋红:“如果是在外面,早就被人拿走了,但是你陷进做的这么里面,自己进去的时候得小心,万一……你心里得有数啊。”
林余余:“您放心,我心里有数的,每次进山的时候,我总会先去挖一些野味不喜欢的药草,有这个带着,它们闻到了气味,就不会靠近。”当然,这只是为了安抚林秋红而已。
果然,李秋红听了,松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午饭快吃好的时候,大队长急冲冲的跑过来:“林余余……林余余在吗?”
林余余:“在。”她走出厨房,“大队长,有什么事情吗?”看他着急的,林余余觉得应该跟有人生病有关吧?
大队长:“余余啊,快,我家的客人病了,你赶紧帮忙去看看。”
林余余:“唉,我这就去。”她也没有什么要拿的,直接跟着大队长走了。
一到大队长家,大队长媳妇等人在外面,看到林余余赶忙道:“余余你来了,快来看看。”
林余余:“病人呢?”
大队长媳妇:“在里面坐着,脸色不太好,苍白的吓人哟。”
作者有话要说:小天使们不好意思,这个月接下来不能双更了,我月底要考试了,我要复习要做作业,等到1月份回来再双更。不过这个月每天3点的一更还是会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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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林余余跟着进了堂屋里, 只见有个男人坐在椅子上,他弯着腰,手捂着肚子, 但是坐姿和寻常人不同,即便是弯着腰, 他的双腿依然很规范、工整。是的,规范和工整。换做般人, 如果身体不舒服, 肚子不舒服,双腿般都是有些无力的垂着, 即便不是这样,看上去也是有气无力的。而他却不是。
这种姿态,林余余见过,在当年军训的教练身上。这是……名军人。虽然不敢确定, 但是和那位教练在气质上、在姿态很相似。
在现代, 每个公民, 除非是法定情况无法履行的, 都需要履行服兵役的义务。这个服兵役的义务并不是说要你去当兵, 比如上学的时候参加军训,也是种服兵役的义务方式。
林余余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 军训了三次,初开学前、高开学前、大开学前。她没有想到大队长家会认识这样的人,而且,看这个人的眼神, 也不像般的士兵。因为在她进来的时候,对方看着他的眼神很锐利,像要把他看穿似的。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 她见过这个男子。当日她和阿牛叔在国营饭店吃面条的时候,这个男人就在隔壁,正在跟个穿着警服的男人说着孩子失踪的事情,后来她去端面了,等他回来,他们已经没在说了。
按照当日的话,这个男人是来在寻找家里失踪的孩子,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而他,不是本地人,那么他出现在这里是?
不仅林余余认出了温贤,温贤也认出了林余余。那天,他和钱军在吃饭,个年轻的小姑娘和个老头坐到了他们旁边,他自然会看到。如果是别人,看到了也许就忘记了,虽然林余余长得很秀气,五官也标志,但是这不是温贤会记住他的理由,这是职业关系。他跟着温崇当了七八年的兵,直都是温贤的左右手,他的能力自然是强的,记忆力、观察力、敏锐力,所以,他记得这个姑娘。
而且,他也从姑娘的眼神中看到了波动,她认出了自己。
林余余会记得温贤,则很简单了,温贤当时和穿着警服的男人
在谈的事情,让人记忆深刻,所以她才会记得温贤的。
不过很快,两人都冷静了下来。
温贤先开口,假装不认识林余余:“医生来了,能帮我看看情况吗?我胃不舒服,阵疼阵疼的。”
林余余:“好。”她到温贤面前蹲下,“把身体往后仰点,把外衣掀起来。现在是4月底了,不过单穿件还是有些凉的,所以温贤是穿着外套的。
温贤把身体往后仰点,然后掀起自己的外衣。跟着里面单薄的衬衣,林余余纤细的手指按在他的胃上,她按了几下:“怎么样?痛吗?”
温贤点点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