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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蓝道尔,纯血种,早期是个西部牛仔,被他爸丢过来开荒,最后整个家族都移民至了合众国,做大了生意。蓝道尔虽然为人骄傲自信,但同样能吃苦耐劳,是个股票投资鬼才。”
“二哥安珀,人类混血,音乐艺术家。表面上安静随和,但私生活糜烂不堪,沉迷于精神药物。至于老三迪兰,喜好赌博,在天文学上的造诣很高,同样是纯血种。”
“摩根女王曾与亲王的三个儿子中的一个结过婚,有过孩子。瑠歌,你不如猜猜看,是其中哪一个?”
瑠歌:“按照你这样的描述,我觉得摩根氏族当年能在氏族排行中拿到第一第二位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们的私生活我不予以评论,但我认为三个兄弟想必都是人精。摩根女王能一个人把他们全都玩死……”
“好吧,只是猜测的话,哥哥,我觉得应该是蓝道尔。”
“为什么?”沈雁月眼中有笑意闪过。
“因为你对他的描述最长,显然你对他最熟悉,”瑠歌煞有介事道,“不过,在这三兄弟中,真要说起来,大哥蓝道尔更接近‘正常人’的范畴。二哥既然沉迷精神药物的话,摩根女王显然经常会面临生命危险,谁知道这个混血种会不会突然发疯吸干她的血呢?老三又喜欢搞研究,既然喜欢搞研究,想必对家产也不怎么感兴趣。所以综上所述,摩根女王,当然会选择下一任家主了。”
“说得不错,”沈雁月赞许道,“当年合众国内战,我与蓝道尔有过不少交集。他虽然脾气较为暴躁,但的确是个人才。”
“林雅清,是摩根女王在名流聚会中偶然相识的。他来到西陆的时间,远早于我们去东陆的时间点。最早西陆这边的贵族,喜好在派对上使用来自东方的伶人。这种从东陆被售卖过来的少年,价格全都十分离谱。”
“摩根氏族,鼎盛时期能够做到在纽约城中用金砖铺路,当然不会在意区区一个伶人。虽然东陆没有这样的传统,不过在西陆,为了保持少年们的嗓音,他们的身体会被进行处理。”
“身体……处理?等等……”这种贵族的奇怪嗜好,瑠歌其实有所耳闻,她踌躇道,“是我想的那样吗?应该不会吧……?所以林雅清……他早年也被……?”
“是的,虽然成为血族后身体修复了,不过早年,还是摩根亲王亲自动的手。”
瑠歌:“……”
这消息实在太刺激了。
寒凉的夜风吹拂进灯光暖融的卧室,带不走瑠歌心中窒息的胸闷感。她又闷头喝了好几大口啤酒,怔怔地望着前方的花瓶出神。
“我怎么感觉听到现在,世界上好像就没有好点的故事呢?艾肯与赛德也是,好像到处都是这样的悲剧。”
“怎么说呢,”沈雁月拿出一张山羊绒毛毯,披在瑠歌身上,“这两个世纪,从宏观上来看,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都很低。但你看现在,人们的生活环境是不是有显著提高?”
“就拿你去过的曼彻斯特来比较好了,城市差距还是很大的。现在大部分孩子能够接受教育,正常长大成人,安稳地生活一辈子。这些‘人权’,都是他们祖辈在时代的漩涡中拼命打拼抗议争夺来的。”
“我们血族灵魂随肉体永生,因此会永远记得变革的痛苦。但是人类有着我们不理解也不能参与的转世,你就姑且相信,当年他们所受的苦早已通过转世忘却,现在诞生在这个时代,能够平安喜乐地长大吧。”
瑠歌认真地听着,男人的声音原本就低沉魅惑,现在刻意温柔起来,更是让人毫无招架之力。
像是传说中人鱼美妙的歌声,能够让人忘却一切痛苦。
她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却被对方用掌心挡了一下。沈雁月摸了摸她的发梢温和道,“你头发还没干,睡觉会不舒服,还是吹干了再说。”
他趿着拖鞋,抽走了瑠歌还抱着的平板电脑和啤酒罐,很快换了吹风机回来。
插上插座,他坐在瑠歌身边,骨节分明的手指先是测量了一下吹风机的温度,再抚上了瑠歌卷翘的发丝。
温热的风吹过脸颊,瑠歌舒服地眯了眯眼。
那些漫长、晦涩、令人阵痛不已的历史性悲哀,好像都在这一刻消弭远去。
长廊间的贝母珠帘轻轻晃荡,敲打出清脆的声音。贝母的边缘折射出彩虹般的幻光,一切如同世间最美好的梦境。
沈雁月在这里。
自她被波伊尔亲王带下山到现在,第一次,她体会到了家的感觉。
恍若一片漂浮的雪花,终于找到了能够安然融化的水池。
纤长的指尖摩挲过头皮,瑠歌忍不住抓紧了身下的被子。
她想啊……
她想得寸进尺。
她想留在这里。
平生第一次,瑠歌心中竟然滋生出了“想要”的欲望。
吹风机的噪音并不大,沈雁月像是撸猫似的细心地替她梳理头发。过了许久,沈雁月摁下了开关键,轻声道,“好了……”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少女扑了满怀。
少女紧紧搂着他,脸颊蹭着他的锁骨、脖颈、再到下巴。她毛茸茸的头发蹭着他,如同缺少安全感的小动物。
“怎么了?”沈雁月笑道,“饿了?”
“没有,”瑠歌轻声道,“就是想抱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