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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莫觉一直充分相信他的直觉和判断,即便不需要解释也会按照他的推测进行查证,更何况连他也觉得阿克夏的世界里不可能有纯粹的巧合。
其实时间已经非常紧了,沈雍乐也拿不出绝对的证据说明查这些东西的意义,相当于给众人无端增加了莫名其妙的工作量,但好在不论是颜也还是烟宁都一句没有多问,宁姐姐甚至转头就去了酒馆。
“你们走官方流程,我走民间的,双管齐下。”
众人几乎将最后的时间都花在了这件事上,好在收获颇丰,查出的结果甚至让众人都有些吃惊。
诺森之前就有近乎苛刻的禁止同性恋法规,加上是威尔顿侯爵——也即莫里斯的父亲、威尔顿家家主亲自控告,戴维很快便被判处有罪后入狱,随后不到半年,便因为被迫劳役时意外失足死亡。
也有说他是在狱中不堪折磨与羞辱,自尽身亡的。
而同时,莫里斯甚至已经与公爵的弟弟克里福德·迪亚斯谈好了交易,准备将他救出来……
烟宁咋舌:“啧,这笔血账铁定是被记到公爵头上了!难怪莫里斯三番两次想杀人……”
颜也脸色微沉,似乎被勾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
“不止,”他声音平静,语气却很认真,“如果是我,不仅会想要他偿命,在那之前,我还想夺走他的权利,践踏他的尊严,最好能让他也尝尝失去挚爱的滋味——那种竭尽全力、赌上一切,却只能无能为力看着爱人离开痛彻心扉的滋味……”
沈雍乐有片刻怔愣。
他们早先查过,威尔顿家看似跟黑弥撒教会没有任何关系,不联系任何教众,不参与相关活动,甚至晚上都不出门?
但,其实除了与黑弥撒完全无关的人可以做到这些,还有一个人也可以啊……
莫觉与沈雍乐对视一眼。
“那位拥有最高权力的,审判教士。”
沈雍乐背脊发凉,心头止不住漫出难以抑制的担忧,“顾医生……可千万不要落到他手里……”
第64章 玫瑰公爵(10)
大约是因为这事当年闹得也比较大,莫里斯差点直接跟家里决裂,烟宁几乎没费什么力气便问到了不少细节。
烟宁:“有很多个版本,我整理了一下,时间关系,就只说我觉得最可信的部分了。”
众人都点头表示理解。
莫里斯在十六岁时与自己的学长互生情愫,甜蜜地谈起了地下恋。
然而……对方不仅是平民,还是个男孩子。
两人的恋情在五年后被莫里斯的父亲威尔顿侯爵发现,他认定是那个“不知廉耻、有伤风化”的男人带坏了自己天真纯洁的儿子。
彼时,莫里斯那位才华横溢的情人已经在音乐领域有了一定的名气,俨然是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烟宁摊摊手:“侯爵直接带人闯入了他的毕业典礼,不仅打断了戴维精心准备了数月的演出,还抢过话筒,当着全校师生及前来观礼的家长和业界名人的面,大骂戴维是不要脸的滥交同性恋和恋童癖。”
随即,侯爵将莫里斯关在家里,开始着手对戴维的控告。
戴维在独自经受了一周众叛亲离,来自四面八方的非议和诽谤后,被闯入家中的士兵们不由分说带走,满脸恍惚地参加了庭审,中途几乎没能为自己做出一句有效的辩解……
弹幕:[天呐?!说好的国外自由平等呢?!]
[戴维犯了什么罪?同性恋犯法吗?!]
沈雍乐叹了口气:“还真的犯法……”
欧洲大多数国家取得同性恋平权都进行过漫长的奋斗。
沈雍乐不太能确定现在这个副本属于哪个国家,但如果以维多利亚时代为基准,当时的日耳曼法律对此的处罚应该已经由活埋、绞刑等演变成了苦役加笞刑,最终在1872年形成了恶名昭著的“第175条”。
而英国从亨利八世法典便对这种“卑劣恶行”惩处死刑,十九世纪后期,更扩大了制裁范围,连为同性恋人提供方便的民众也将一同处罚。
写出过《快乐王子》、《夜莺与玫瑰》等耳熟能详作品的爱尔兰文学瑰宝王尔德,就是法令最著名的受害者,并因此被判入狱后,写下了后来在全球销售超过2000万册的给自己同性恋人的长信《自深深处》。
烟宁道:“我没来得及研究诺森的法治形式,但看起来进行审判的并不是公爵……反正最后戴维被判有罪,当天便进入监狱开始服役。”
莫觉接口补充:“我查了一下,这里的法律制度并不是我熟悉的任何一种,应该是三权分立的早期雏形,立法权高于司法权和行政权。”
也是因此,莫里斯才会将错误归咎于法规,记恨上有立法权的公爵,甚至企图找人取而代之,以期改变现状。
“但其实……”
莫觉继续道,“这种案子根本不可能送到雷塞尔手上,他应该完全不知道这件事,也一直对同性相恋保持十分宽容的态度。”
弹幕:[啊?前后矛盾?]
[是不是因为之前的法规不是雷塞尔定的?刚刚乐神不是说一百年前就同性恋死刑了吗?]
[下面要研究法规了吗?目测又要进入听不懂的阶段了]
[为什么好好闯着副本还要研究三权分立QAQ?!难成这样到底还让不让人通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