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第145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太鼓钟:“真是的,这样一来就变得我当‘鬼’次数最多了。”
    髭切笑了笑。
    “时间到。”临近傍晚,拿着计时器的压切长谷部控制着音调,对着众人喊道。
    夏目在等待的时候,在回廊下睡着了。长谷部看到夏目睡着,立刻去卧室拿了一条洗涤干净柔软的薄毯给他盖上,然后就一直站在这边,以防他着凉或者被同僚“骚”扰。
    到了最后,大家都忘记了这次“比赛”的意义,当鬼的那一方,妖怪的抓妖怪,刀剑付丧神的抓刀剑付丧神,除了有山姥切国广和妖怪小胡子记得“比赛规则”之外,大家似乎都忘了。
    “战绩,一比一,平。”长谷部宣布这个成绩的时候,忍不住扶额,“怎么会这样……”
    “我说你们几个!”长谷部面向身后一个个嬉皮笑脸的同僚,忽然发现主人已经醒了,并站在了他们之,“主人……”
    “嗯,我刚刚都听见了。这样的结果挺好的。”夏目揉了揉有些酸疼的脖子,笑道:“谢谢长谷部。”然后将毯子还给了长谷部,轻声道:“毯子,很柔软。”
    说完,夏目就转身走向妖怪们。
    “主……主人……”长谷部忽然飘起了樱花,里拿着毯子,心里发誓绝对不洗它!
    看到长谷部忽然樱吹雪的众刃:“……”真不愧是奉主命为天的刀剑男子啊。
    斑见夏目过来,就小跑上前,“太可恶了,这帮刀剑付丧神实在是太过于狡猾,竟然这么快乐的就玩起了游戏,连我都沉迷游戏,忘记了正事。”
    “老师,愿赌服输。更何况,你不是很享受这个过程吗?”夏目笑看着斑,他俯身将它抱在怀里,“那么,长谷部就宣布一下奖惩规则吧。”
    长谷部:“是。”
    按照刚才的比赛结果,长谷部宣布了刀剑付丧神和妖怪式神们此次的
    比赛为平,只能在各自阵营里让当“鬼”次数最多的家伙来负责今晚的“宴会”——包括采买和料理食材,布置场地的工作。
    “食材不需要采买了,食物料理交给我、小伽罗和歌仙就好。”烛台切考虑到周末主人会待在本丸,特地准备了比平时更多的食物,“只是举办宴会已经足够。”
    大俱利伽罗和歌仙互相看了一眼,然后歌仙“哼”了一声直接转过了头,“没关系,我也能服从安排。毕竟愿赌服输。”
    “那么,场地的布置……”长谷部刚思考,马上就被粟田口短刀们和妖怪式神们打断。
    “装扮什么的,交给我们吧!我们一定会为主人(大人)带来惊喜的!”
    夏目闻言尴尬地看向髭切。
    髭切笑看向夏目,“主人这么看着我是要想做什么吗?”
    “啊,没,总觉得……”夏目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
    “是担心我会介意吗?”髭切毕竟是活了够长岁月的老刀,“没关系的,经过那么漫长的岁月,我很多事情都不在意了。”
    “啊。”夏目看了一眼这位温柔的刀剑付丧神,总觉得他和本丸大多数刀剑付丧神不一样,“源氏,那是怎样的一个地方?”
    “嗯?”髭切睁大了一下双眼,露出软软的表情,“我记不大清楚了,只觉得在那里过得特别充实。”
    “过得特别充实?”夏目疑惑地重复了一遍髭切的话。
    听到夏目重复的话,髭切笑了,“嗯。源氏,是所有刀剑最憧憬、最理想的归宿。”
    忽然感觉到髭切话语句有点不对劲的夏目:“哈哈,是吗?”
    “当然,主人的本丸,也是所有刀剑最憧憬、最理想的归宿。”髭切补充了一句,“所以,主人就忘记刚才我跟您说的那句话吧。”
    夏目:“哦。”
    太阳下山,夕阳沿着海平线拉出了瑰丽景色。
    晴明处理完了仅剩的审神者工作,循着叶绍的踪迹,找到了他,“你们在准备什么?”
    “海边烧烤。”叶绍以前身为“刀”时,源赖光教会他的只有杀戮。成为了藏剑山庄的弟子之后,倒是学会了不少吃喝玩乐的事情。
    “真有闲情逸致。”晴明虽然这么说,但也加入到帮忙的行列来,“烧烤不用孜然粉吗?”
    “要的,我还单独准备了辣椒粉。”叶绍正准备拿出自己特地带来的加强辣椒粉,就发现原本该放辣椒粉的位置空无一物,“奇怪……刚刚明明还在这里的。”
    忽然,晴明有种不好的预感……
    第67章 新人(3)
    “突然想起还有点事, 我先走了。”晴明伸拍了拍叶绍的肩膀, 然后看见他眼眸一亮, 对自己道——
    “前辈,我可以帮上你的忙,我也跟你一块走吧。”
    晴明:“……”叶绍还真是深得自己精髓——面对即将或已经对食材下的鹤丸, 采取放置不管的态度,并快点回去,将一个月的畑当番工作给他安排上。
    于是,在叶绍和晴明的故意“助纣为虐”行为下, 致使两人本丸内的多振刀剑男士不同身负“重伤”, 丧失战斗力。在第二天归去本丸后, 两人同时以刀剑男士身体不适的理由, 拒绝了时政安排的工作。
    “真是的,少爷,到底你们去海边都玩了什么?”狐之助还是第一次面临这么多刀剑男士毫不顾形象抢占厕所事件,“集体食物毒事件吗?”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