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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稳婆说完后,生怕崔桃误会,忙补充解释道,“我绝没有讥讽崔娘子的意思,我的意思崔娘子是个真正厉害的。只要有一身才华,不管什么时候,都可以逆境求生。”
“还是我幸运,遇到的好人多。”崔桃笑着应和一声,便礼貌地告辞了。
张稳婆望着崔桃离开的背影,不禁叹道:“不简单啊。”
“姑母,什么不简单?”一名十六七岁的妙龄女子笑着从屋后面跑过来,告诉张稳婆她已经用醋熏蒸完尸体了。
“自然是说崔娘子不简单。”张稳婆看一眼张素素,“你以后可得跟人家好生学学。”
张素素立刻乖乖地点头应承,跟着张稳婆进屋后,她看到了桌上肉肠的香味儿,忙问谁送的。听说是那崔桃所赠,张素素立刻切了一块下来尝尝。吃的时候,不禁惊讶地睁大眼睛,连连点头叹好吃。
“姑母,我也要做崔娘子那样的人!”张素素发誓道。
张稳婆颇觉得欣慰地笑了下,鼓励她好好学。
……
崔桃在去见韩琦的时候,将最后一份儿肠递给了张昌,这东西当然不适合直接给韩琦。
进屋后,她见包拯也在,忙规矩地对韩琦行礼道:“妾来领案子。”
“王判官请了病假,有不少小案堆积,下官打算先分派下去,让他们先调和。”韩琦对包拯解释道。
包拯直叹韩琦这主意不错,“法理之外不外乎人情,若并无伤及根本的矛盾,先调和再审理,极佳之举。”
包拯接着称赞崔桃在焦尸案表现突出,功不可没。
“你的事,我自会尽量为你争取。”包拯接着道。
崔桃疑惑地回看包拯,正想问是什么事。
“案卷已经放在桌上了。”韩琦这时突然吩咐崔桃道。
崔桃应承,拿了桌上的案卷后便告退。
她粗略览阅后,大概弄清楚整个案件的基本情况。
这案子的被告为岑氏,年二十五岁,嫁给涌泉巷的严三郎八年,守寡七年,膝下并无子女。如今提出上告的是严家的长子严大郎,因岑氏不愿改嫁,害他们严家授人以柄,被各色流言蜚语戳着脊梁骨。而岑氏父母双亡,严家双亲也都不在了,严大郎夫妻又不好擅自做主岑氏的婚事,故而告到官府,请官府出面解决岑氏改嫁的问题。
这处理命案多了,崔桃倒是差点忘了开封府也要解决民事纠纷。
此案确如韩琦所言,是一桩小案子。但是小案子却不能小瞧,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大案黑白分明,是对是错一目了然,反而好判。这种小案子,当真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很可能让你说不清楚到底是谁错了。
宋朝女子和离改嫁的问题上,情况还算友好,比如《宋刑统》中就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女子就可以改嫁或和离,所以丈夫只要三年不回家或者六年不写信不好好问候,妻子都可以改嫁的,不一定要非等丈夫死了。再有“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只要夫妻不和,离婚也是随便的事,并不会进行额外的惩罚。
所以女子改嫁不论在上层官贵还是百姓之中,都是一种常见的风气,年轻女子守寡则更被认为应该改嫁。这时候还不流行提倡守贞,甚至若有谁家女子立志守寡,父母有权强行令其改嫁。不然很容易被人拿此事作话柄,被周围的邻居们议论嘲笑,此案中的严家就属于这种情况。
目前看来,这案子没什么要命的大事儿,但要你说谁对谁错,却说不清。该怎么办?调和双方矛盾就是首选之法。
崔桃发现这案子还真挺适合她来办,开封府处置案件的官员都为男子,自是不能像她这般,可以随便去找被告岑氏谈心。
崔桃带着王四娘和萍儿一起去了涌泉巷,先找岑氏聊一聊。岑氏家就严大郎家隔壁,两间房,不大不小一个门户,门口拾掇得很干净,墙根底下还种着一排粉红色的花,开得正好。
王四娘敲了门之后,就听见屋内传来女子清脆的声音。
“谁呀?”
“开封府办案。”
王四娘回话不久后,便有一名穿着素裙裳的女子开了门。这女子姿色一般,长着柳叶眉,丹凤眼,鼻子小巧而儿,唇也薄,一张鹅蛋脸,身量也清清瘦瘦的,却是一副温柔贤淑的模样,让人瞧着就觉得舒服。
她起初只开了三寸宽的门缝,露出一双好奇的眼睛打量外面的来人。
如今既然为开封府跑腿办案,崔桃自然也混了个腰牌,她当即亮出来给岑氏看。
“想不到开封府还有女子衙役。”岑氏笑着开了门,许是因为难得见到有女子办案的,倒是不觉得怕,而是格外亲切。她热情地请她们进屋,又倒了自己煮的香薷饮给三人。
汤水里有淡淡的甘草和香薷味儿,入口清甜,还能品出乌梅的果香,喝到胃里极为舒服。崔桃直叹岑氏这香薷饮做得味道好。
“娘子们若喜欢,便多喝些,熬了许多呢。”岑氏客气地笑道,看人的眼神温温柔柔,说不出的善解人意。
萍儿十分喜欢岑氏的温柔婉约,因想到她被没由来地告到了开封府,在心里不禁为她感伤。一会儿她若知情自己被亡夫的大哥告了,不知会多么失望伤心。
崔桃随即把此番来意道明,岑氏听说自己被严大郎告了,闷闷地低下头去,果然如萍儿所料的那般,很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