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页
一个宠爱歌女,让歌女的儿子继承大位,一个却看上了父亲的女人,真是——难能可贵啊!
“母亲,我先送她去休息。”李邦五对母亲的尊敬比父亲更甚,所以即使想问母亲她为什么哭,但还是忍住了,因为这时候问,更像是在质问母亲。
“去吧。”白卿并不阻止。
在李邦五跨下草亭时,白卿开口叫住了儿子:“阿邦——”
李邦五回身。
望着儿子,淡笑,“好好照看她。”
李邦五一直在想——母亲这话是不是另有他意?
望着李邦五他们进屋,一道纤细的身影跳上草亭的台阶,这是个美丽的女子,眸子里闪着星辰之光。
“哥哥好像很喜欢她。”李洛搂住母亲的胳膊。
“嗯,你哥哥的名声早晚要毁在她的手里。”
“那娘你还能笑出来?”
“不然怎么办?”
李洛摇头,“唉,爹爹的家真是乱啊。”搂住母亲的脖子,“娘,我想明天动身去秦川。”
“你爹爹这几天可能要回来,你不见他?”
额头抵在母亲的脖颈上,“反正他最想见的人是你,又不是我。”抬起头,下巴搁在母亲的肩上,问:“娘,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白卿看女儿一眼,笑笑,不答。
“说嘛,你对爹爹什么感觉?”
“……我——曾经恨到想咬死他,然后把他埋到脚下,这样他就再也不能乱跑了。”笑,“可女人的力气太小,心也太软,做不到,也狠不起来,所以后来就只能想,还是跟他一起埋起来吧。”
母女俩同时笑了出来。
白卿捏捏女儿的耳垂,久久之后,开口:“娘不希望你找到给你这种感觉的男人,因为这世道对女子不公,可娘又希望你能找到,因为娘不想你孤单。”
李洛笑弯眉,“娘,不用担心,我一定会找到的,找到一个能让我咬,又不会到处跑的男人。”
……
母女俩的相扶着下了草亭,渐行渐远,直到交谈声被细雪淹没。只留下小径上几排深浅不一的脚印。
草亭外,泉水汩汩,烟雾重重,落雪依草亭——
***
两天后,李邦五送吴子召回河下——属于他们的故事开始了。
李洛也远赴秦川,因为那里是她将来的家,有父亲留给她的家业,有母亲留给她的栀子花圃,她要去接收呢。
该走的人都走了,该来的人也来了——李伯仲在石榴树旁下马,在马屁股上拍拍,马儿听话地顺着小道下山去了。
穿过栀子花圃,越过清冽小溪,李伯仲伸腿跨进草亭,白卿倚在亭柱侧,递给他一块湿巾,擦手用的——他手上总是沾着血腥气。
李伯仲接过湿巾,问:“都走了?”
“都走了。”
“东西收下了?”
白卿指了指草亭外的温泉,“都收到那儿了。”
李伯仲看一眼温泉,只是笑笑,“为什么非要见她不可?”白卿难得能写信给他,信里的内容却很让他失望,只是为了见那个吴子召,本来她还打算亲自去河下,可是他没让,于是就让阿邦把吴子召接到了这里。
“欠的债,始终都要还回去,你杀了她的父亲,占了她的家园,我则赔了个儿子。”之所以见吴子召,只是想知道她是否良善,现在看过了,知道她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才放心。
“阿邦?跟他什么关系?”李伯仲把湿巾还给白卿。
“他喜欢那丫头。”说罢看他的表情。
李伯仲并没什么表情,只是微微顿一下,然后弯身坐下,问道:“有饭吗?”
“有。”白卿笑笑,清楚了他对这件事不在意,于是不再提起,伸手打开桌上的食盒,里面的菜还冒着热气。
“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
“闻出来的。”在他身边坐下。
两人的膝头相触,相伴一起吃饭——
伴侣是什么呢?
是那个陪你做最傻、最简单、最无聊事的人吧?
***
夜晚,星辰满天,雪色清亮,很适合散步。
白卿本不喜欢散步,因为他喜欢,所以她也形成了习惯,实际上他也不怎么喜欢,只是因为张千说她需要强壮身体,所以每次来,总是会带她出来转一圈。时间久了,他们到从中找到了乐趣,因为她总会在走不动时,拖着他的手。那种亲昵,是两人都依恋的东西。
“这回能待几天?”白卿问。
“你想我待几天?”李伯仲反问。
白卿笑。
他也笑。
他的左手握着她的右手,行走在石子小道上。
经过两块巨石之间,头顶只有一线天,这时,她蓦然开口:“我不想你走了。”
“好,我不走。”他答。
“不要你的天下了?”她笑问。
“不要了。”他如此回她。
“骗人。”白卿第一次真心的娇嗔。
抱着他的手臂,想笑,却在流泪,知道自己不会留下他,也知道他还要继续离开,但是她很高兴。
三十年,他让她等他三十年,三十年后,如果他死了,她也获得了自由,如果他没死,她今生今世都是他的。
最终,他没让她获得自由,代价是那把青铜剑,那株蔻丹花合葬一处,但那棺椁里却找不见他们的踪影,去哪儿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