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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化了?去追那些人了?周允将精神丝再次延伸,这一次,他不仅能感受到人类的情绪,还能区分出他们是谁。有哭喊的孩子,激动的大人,看淡一切的年迈者,还有……肚子里不是很舒服的张灵,卸下重担的张艺,和带有劫后余生的轻松心情的张牧。
可是就是没有小狗。
小狗跑了。
不仅仅是跑了,还是狂化后跑掉了,周允太懂宋捡的心思,他一定是要替现在的自己报仇。不,不止是为了现在的自己,也是为了曾经的他们。
因为视力不好被爸妈扔掉,因为视力不好就被樊宇随意欺辱,因为视力不好,换了一匹瘸腿的小马,还要被居心叵测的人烧掉唯一的帐篷,因为视力不好,才会被迫分开,生生断了七年的联系。
小狗已经跑了,可这些情绪,周允却实实在在感受到了,他感同身受,他同样有恨。
恨意是真实存在的,为了小时候因为崖蜜被流民割伤的自己,遭遇了一次次冷眼不被接受的自己,杀了樊宇却仍旧被部分流民排斥的自己,不得不上战场杀人的自己……周允再次延伸精神丝,希望从空气中感受到宋捡,可是没有,他已经跑远了。
精神丝开始席卷营地,带有一些不甘心。而这一切,未觉醒的人是感受不到的,只有李韩知道,这一整片营地的情绪都在周允的大脑里了。
慢慢地,有精神丝开始靠近他,李韩做好了心理准备,再次接受一个真正的向导的加强。
从刚才他就感觉到了,注射药物进行的强化和向导的天然强化有着巨大的差别,药物带来的效果快速,但也会有身体不适,而向导的加强是带有缓冲的,却更持久。
“去追!循着宋捡的气味,把他找回来!”周允最害怕的事可能要发生了,一旦宋捡追上了那些流民,长久以来埋在他心头的恨意,可能会让他做傻事。
一匹漂亮的白马无声无息出现在李韩的身后,李韩翻身上马,抓住玛丽的鬃毛,驾驭精神体在原地转了几圈,随后朝着南边的方向冲了过去。
周允将食指和拇指放在唇边,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从营地的篝火中,出现了一匹黑色的马,它顺着口哨声跑向这边,烈火燃燃,没有阻挡它的步伐。
尽管它有一条腿天生残疾,但没有变成它不能奔跑的理由,动物不懂自怨自艾,它们只知道,生下来就要想办法活着,活到死那一天为止。
它已经足够强壮和高大,跑过了帐篷,跑过了燃烧木柴造成的黑色烟雾,最后一跃而出,跳出了篝火的防线,当它的四肢着地时,身子明显歪了一下。它甩着尾巴,打着响鼻,跑到了它第一代主人的跟前,用脸亲昵地碰他的脸。
周允来不及处理身上的血,踩上脚蹬子坐上马鞍,双腿一夹,骑着马去追李韩。
狼群跟随他前进,跟随着它们的新首领和次头狼,跑进了黑夜里。
作者有话要说:捡捡:还有谁能管我!还有谁!冲鸭!
第106章 仇恨
沙漠里没有灯光的地方是完全黑暗的,黑得可怕,连风声都像哀嚎,能割裂人的耳朵。天空很大,却只有月亮和星星。
可现在这些黑,对宋捡来说毫无意义,他本身就看不见了。
但嗅觉、触觉、听觉合在一起,又让他看见了。
沙地在晚上很凉,曾经他也以为自己要死在被扔掉的第一个夜晚。这么冷的沙子,根本不能睡,那年自己还很小,又很瘦弱,跟着爸妈吃不上什么好东西,没有毯子,要是在沙漠里孤孤单单睡上一晚,第二天张牧找到自己时,绝对是一具已经冻得硬邦邦的尸体。
再也不会出声的小尸体。
可是小狼哥过来了,他挨着自己睡,又带来了狼和土豆。厚密的狼毛才是世界上最暖和的毯子,将自己包围住,保护着身体的热量。
从那一刻起,宋捡开始习惯狼的气味,习惯在睡觉的时候,攥着另外一个人的手指头,或者长头发。
沙漠的风那一晚上也格外热,放过了自己,展现了难得的温柔。
现在,狼看不见了。
还有另外几匹受了伤,生死未卜。它们做错了什么?它们只是在保护领地,是那些人擅闯进去,是他们错了。
宋捡眼目中是一片漆黑,双腿却像动物一样奔跑,觉醒成为哨兵的身体是那么善于奔跑,步子跨大,双臂交替摆弄,呼吸也再加快。在奔跑中,宋捡的血液仿佛被加热了,快要沸腾出来,这种沸腾感又加重了他的暴躁和破坏欲。
他已经不用再停下来闻了,鼻子随意捕捉到空气里的气味,终于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他就要找到他们了,哨兵天生保护向导,向导难过,所以他们一个都跑不掉。
空旷沙漠的某一处,有十几个小帐篷扎在这里,像是一个小小的营地。而这些帐篷一看就是短暂使用的,并没有在沙子里打桩埋固定钉,明天就要搬走。
篝火燃了几十堆,将这些小帐篷围了起来。
“妈的。”十几个男人围着篝火取暖,一个个都在抱不平,“不就是他妈的杀了几个畜生,张牧竟然把咱们赶出来……”
“嘘!”其中一个男人竖起了耳朵,听火堆外的动静,这是他们第一次在荒漠里独自过夜,没有了大营地的保护,危险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都小心点儿,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