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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番外【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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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时的沪市时常被阴晦的浊云埋着,簌簌薄雨如一方半透明的纱幕,飞光悠扬地悬在窗间檐下。霖雨不霁,稀疏的雨脚次第踏上黛瓦青石,竟然生出几分古意。
    高奚低头往窗底桌前的彭州窑白瓷瓶间摆弄一枝瘦桂。瓷瓶里含了半瓶雨水,于冷冽天光的衬映下,正如怀中一抔满月。花将开未开,只枝头的几捧踌躇着些怦然而绽的生息,此时纷攘一团,似欲孵出漫室的淳冽冷香。高奚也不言语,默默垂着眼,窗外暮色流淌成一望无际的瀚海,只她于高阔的落地窗前共昏天暗地立作一影恍目的皎白,又与此景了无间隙般浑然一处,仿佛千百载以来,她便应当是在这处的。四处静得只剩雨声不知疲倦地敲着,连她指尖略过的彷徨的时间都绵延得愈发长了。
    天地清肃,入耳声响皆渺远无踪,颇有结庐在人境的意趣。高奚弄罢花枝,在接天的峭寒中抬目望望时钟。她如今住的一方小室是一所公寓的第五层,别看屋子只有百来平,却也花了那人近千万的人民币。沪市的房价自然是寸土寸金,他又执着地给她寻一个休养生息的好地方,红尘里滔然百转的声息都沾不上她的衣襟,惟剩荒雨浮云与她称友作侣,恍然中也算遗世独立。
    落眼处,外滩粼粼的船影波光都聚在眼底,像误闯人间的流萤。而她拨开打火机,就着窗外历历铺就的陆离晚景点了一炷香。细瘦的火光如堕地彗星般微微颤栗,身为一只鬼,她有必要时时填饱自己的肚子。
    低下头慢吸一口,睁开眼时叹息一声,沪市什么都好,就是太潮了些,这都废了她多少好香了。
    骤鸣的门铃敲碎了在屋中盘桓结网的寂静。高奚回首,方觉出未开灯的室内正滋生了冷意。她晃了晃脑袋,觉得可笑,怎么一只女鬼还会觉得冷呢?舒眉一叹气,捉着香踱去开门。
    这天气阴沉闷人,道路泥泞得令人生怵。高奚想,他最好已经聪明地在门外蹭掉了脚上的泥土,如果他就着泥点子踩在她的地板上,除非他今天有十足的把握叫她消气,不然一定让他好看。
    高门吱呀一开,昏沉不定的冗长走廊前立着一身俊朗笔挺的西装,那人正低头思索着什么,闻得开门声,随即抬起舒朗的眉眼,?然一笑:“抱歉,忘了带钥匙。
    高奚再一望,那双攫了黑曜石的光芒的眼眸,让她心生无奈。只不过他惯会看她脸色,一脱外衣,抖落在外沾上的水汽,讨好道:“你看,干净的。”
    她只有让他进来了,慢声道:“你今早走的时候我还没醒,这日子里你穿得也太单薄,早些把厚衣物整理出来。虽然我没有体感温度,但按照经验而言,近几日不打紧,真等秋冬两季寒气闹起来,也不是开玩笑的。”
    齐越放任自如地往沙发上一坐,上上下下打量了高奚半响,姿态放松地竹筒倒豆子般一连串哄了她一通。高奚充耳不闻般撇撇嘴,在一旁的沙发上也拣了个舒服姿势坐下,一抬困倦双眼,看着眼前人安定的笑眼,他道:“当初也是刀子火炮里滚下来的,能有多金贵呢,不用担心。”
    “担心你作甚么?”她百无聊奈地打哈切,“我是担心你倒下了,没人替我打理家务,帮我购香。”
    得,他也算是她的大内总管吧。
    齐越颇有几分自娱自乐,甚至萌生出上前去给她敲敲腿的冲动。年久日深,她模样虽从不曾改变,但却越发慵懒妩媚,气势如暗藏在云间翻滚的惊雷,划破一切阻碍她的事物。
    “干嘛这样看我。”高奚纳闷地说道,这人一回来什么也不干,就直勾勾地盯着她,叫人……叫鬼很想翻白眼。
    “你很闲,那就去把受潮的香整理出来,帮我扔了吧。”
    “遵命,我的姑奶奶。”
    他忙活去了,高奚的眼睛半闭半睁,靠在沙发上打盹,耳畔依稀有他发出的声响……她却比先前要自在安然了许多。
    高奚一向把这归结为她喜欢人味的原因。
    她开始胡思乱想,可生前的事没有一样记得,于是想来想去的,大多还是和他有关。
    不知不觉中,他们快要相伴十余载了。
    一般就人类而言,这么长的时间能做什么呢?足以让一个天真烂漫的儿童知道生活里的柴米油盐;足以让一个一窍不通的人成功的在某一领域做出研究;也可以让一个满心憎恨却无能为力的人被时间侵袭,变得麻木不仁。
    可高奚对来说,时间是停止的。
    “齐越,我想离开了。”她这么告诉他。
    齐越回头看了她一眼,笑道:“好啊,沪市也住够了,接下来我们往东北去吧,我记得是几年前来着……五年前吧,去沉阳的时候,你还说那里的气候宜人,你吸收灵力也很畅快。”
    她耷了耷眼皮:“我是说我自己离开。”
    他沉默了一时,把手擦干净后走到她跟前蹲了下来,小心翼翼道:“为什么啊?是因为我前几天不小心打碎了你的花瓶吗?”他挠挠头:“哎哟,就知道瞒不住你多久,但我也很快买了一个新的回来嘛。”
    高奚默默看了一眼插着梅花的白瓷瓶,她竟然没发现不是同一个了……叹一口气:“不是因为这个。”
    “那是因为我上次瞒着你偷偷下墓?”他苦着脸,诚恳地认错:“唉,人家叫我帮忙我也不好视而不见对不对?你又正好闭关,我一个人得闲也不知道干什么好,就去凑了个热闹,你看我不是全须全尾的回来了吗?你别生气,我保证没下次。”
    高奚瞪了他一眼,告诫他多少次,因为他阳气重,等闲小鬼近不了身,但要是遇上厉害的,个个恨不得把他剥皮拆骨,用来吃补进益。
    幸亏她多留了心眼,每次在闭关前都会在他身上下一个咒,避免哪个不长眼的东西动她的人。
    “也不是因为这个。”
    齐越皱着眉想了又想,踌躇道:“那是为什么啊?”
    “齐越,你是不是忘了我是鬼。”
    “我记得啊。”
    “……迟早有一天我会被超度,甚至是魂飞魄散,当初说好了你帮我找回过去,现在都过了这么久,我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所以也该离开了。”
    不过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齐越是认识生前的她的,也告诉她,她的名字叫做高奚,港城人,去世那年二十四岁,有父名为高仇,伯父名为高义,伯母名为莫诲如。但她再回去找时,都已经过世了。
    后来高奚去墓地探望过伯父伯母,不过始终不见父亲的坟茔,也找不到自己的。这也是她迟迟无法超生的缘故之一,按理说她可以感应到自己的尸骨,可冥冥中就像有什么屏障在阻碍着她,叫她无法探得真相。
    她和齐越几番寻找,都难寻生前亲友的消息,久而久之她也就作罢了,毕竟阴阳两隔,何必再去叨扰活人。
    或许是一切都有天意作祟,高奚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会消散于这让人留恋不舍的人间,行到此处,越来越多的不忍垒在肩头。
    她现在能做的只有将身边这一直陪伴自己的人安置好,他从来不说,但高奚也明白他已经打算好要为她搭上一辈子了。
    已经蹉跎了他半生的光阴啊……
    “高奚,你要离开了吗?”齐越像是这才明白过来她所谓的离开是再不相见,于是轻轻笑了笑:“我不想你走。”
    高奚垂眸:“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你说的也太轻巧了些……”他在她身旁坐下,满目萧索。不知不觉中他也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了,青春不在,经历了很多,他想过下半生,不过是和她一起这样蹉跎下去。
    当然一切的前提是,她愿意。
    “这或是我最后一次见你了对吗?”齐越偏过头,笑着问她。
    高奚沉默地颔首。
    她的主意一向不会改变。齐越起身去了厨房,过得不久,幽黄灯影下排开两只白瓷酒杯,盈盈地拘着陈酿所特有的深郁冽香。齐越布置得简单,一壶好酒,两双筷子,几碟下酒菜,仿佛眼前不过一场极寻常的辞别。他现下四十一岁,真要与眼前人论起相识,已经是叁十四年前的事了。
    高奚凝望着她,她没有从前,只记得和他初见时他正意气风发,后来棱角鲜明,如今光敛玉润的模样,时常打量着他鬓角不经意探出的白发,让她恍惚中窥见魂倦骨疏的自己。
    齐越很早就明白,岁月成河,终有一日是他们的阔别之期,比起年轻时对决别的盘桓感到无所适从,他却只希望在与时间角力的迢途中再多看眼前人一眼,期望尘埃落定后能借这一眼中的形状孑孓成活。
    “我其实一直没有告诉你,你生前我最后一次遇见你的时候我是什么样的。”齐越不看高奚,只望着杯中烫了叁次犹是凉了的烈酒,沉默了半晌,终是开口:“我年少起就开始了流亡生涯,挣扎求生,但我一直在想,若我留此贱命,我一定要去找你。”高奚也不应声,抬手为齐越又添了些酒,复将自己眼前那杯举起,与齐越清脆地一碰杯,仰首一饮而尽。
    齐越一面摩挲着手中的空杯,一面悠道:“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九岁,正该是看什么都新奇的年纪,但我五岁时父亲锒铛入狱,从此我活得不像个人,那天我和骂我父亲是杀人犯的人动了手,被打得全身没一块好皮,心中有气,只顾着往前奔,没想到却撞到了你。你背着书包,眼睛灵动有神,你从小就是个乐意照顾别人情绪的人,见我破破烂烂,也没有大呼小叫地叫人来,只是平静地问我需不需要法律援助,那安定的神色,至今历历在目,我当时就觉着,你说的话一定都是对的,让人不自觉地信服。”“后来我虽被带去福利院,但讨厌别人管着我,时常偷溜回家,也常在老街坊做小工,之前不告诉你是怕你笑话,我也常常去你们学校门口偷偷看你一眼,只要知道你是安好的,对我来说就是最上佳的新闻。当时一边做着苦活累活养着自己,一想到每天傍晚就能去看看你,竟然觉得日子都不算难熬,过得快了起来。还有一次,我出门去找我那常离家出走的小狗,正巧又碰上你救一个落水的小孩,吓得我什么也不顾,一头扎进河里捞你上来。”
    他灌了一口酒:“再后来我离开港城,回来时我已经二十六岁了,我刚回来的第一天竟然就在街上重遇了你,你知道那时候我觉得老天爷有多眷顾我么………后来证明,这只是他又一场作弄。”他的声音带了些哽咽,抬手在眼前胡乱抹了一把。
    高奚心下叹息,后来发生了什么,她或许已经猜到了。
    “一晃到现在,我有幸和你相伴多年。每每见到你,我才觉得,自己是活着的。”
    “就算从我们再次重逢算起,也已经过了十二年,自我二十九岁至四十一岁,我生涯里将近叁分之一的日子都与你相关。从少年到青年,再到如今眼角都延出细密的纹络,你见过我所有的样貌,你是我痴心妄想的逆鳞与软肋。”
    “我舍不得你离开我……”
    高奚执杯的手滞住,怔怔望着齐越,眼角不知何时滚下一滴豆大的泪,堕入酒杯中,旋出一阵涟漪。
    “别哭啊,我可不是为了惹你难过才说这些。”齐越放下酒杯,抬手轻抚她的面孔,而后根本不受控制,将她拥入怀中。
    高奚没有挣扎,只轻轻叹息:“天冷,我身上也凉。”
    齐越笑了一声:“我阳气重,我怕什么。”
    “可我怕呀。”她抬手抚上了他笔直的脊背,道:“我怕我害死你。”
    高奚走后,齐越在淡薄的暮色里长久地坐着。窗外朦胧着新亮的灯光,无声地在他眼底绵延,仿佛正向即来的长夜致意。无边的天涯此时都渺远成一道冗长的线,在他窗前割裂天穹与人间。
    她走后,不知这世上的一切是否依然如现在这般。他问着自己,一句问话惊起无数回声,在心底此起彼伏地激荡,最终却牵不出一个令他愿意接受的答案。他辨不清如今自己所身处的是永夜前的黄昏,抑或挣破天光前最后一刹的黑暗。
    高奚是行将殉世的,这一点他无比清楚。她瞒着他即将发生的永夜斗争,是不愿拖着他一起去死。
    他起身,往久未动过的一面衣橱走去。内中安放着他昔日的军装,和一柄锃亮烁目的枪。他将枪取出,用衣袖小心翼翼地擦拭了一番,久久凝望其上模糊不清的眉目。上一次与其同携而出是什么时候,他已记不清了。只记得第一次用它杀人的时候,鲜红的腥血扑面炸开,像一团澎湃无终的雾气,至今想来,犹自心惊。收敛指爪的蟠龙终有展爪腾空的一日,凛厉的好枪纵然俯首,心中也依然激荡着热血的鲜红。
    他绝不可缺席那人最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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