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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坎追出去。封梦彤穿着高跟鞋健步如飞,穿皮裙,涂阿玛尼的口红,漆黑的长发如风铃摇曳,已经走下地下通道。他却来到阶梯上方,还系着小猫图案的围裙,头发乱糟糟的,遮不住年轻而俊逸的脸庞。
他说:“等一下!”
她是被他的音色击中的。那声音她比较熟悉,唱过“let\'s fxxk til the sun comes up”,也唱过“love is forever”。
封梦彤回过头,向上看。鹿坎递出伞,保持着伸出手臂的姿势慢慢往下走。
他就这么一直往下走,轻轻喘息着。
她接了过来,为自己的疏忽尴尬,随口说:“谢谢,其实你没必要专门送来的……”
“你在我们乐队最喜欢谁?”他问她。
“哈?”她狐疑。
“你在mamababe,”鹿坎抬手蹭了一下鼻梁,不知道是不是沾到了猫毛,反正就是下意识想蹭一下,“呃,有最喜欢的吗?”
封梦彤实话实说:“我喜欢你们的bass。”
“哦,喜欢我的也挺多的。”他不合时宜地说。
鹿坎这句来得太突然了,封梦彤一怔,紧接着笑了。她笑得低下头,又笑着仰起脸,笑得别过脸去,然后才转过来问:“你几点下班啊?”
“……六点?”他回答。
她看了眼手机时间,还有四个小时。封梦彤说:“那到时候我开车来接你吧。我请你吃饭。”
结果鹿坎第一反应是:“吃什么?”
“你有想吃的吗?但是我最近不怎么想吃烤肉。”封梦彤挠了挠脖颈。
“你跟我吗?就我们俩?”鹿坎看起来并没有什么这样的经验,以至于有那么一会儿,封梦彤都犹豫,自己会不会太突发奇想了。
她说:“你想叫别人吗?”
“不想。”谁知道鹿坎竟然理直气壮地回答了。然后,他就这么当着她的面解开猫咪咖啡厅的围裙,折叠,放进口袋,继而说,“走吧。”
“‘走吧’?”
“我翘班。”他诚挚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