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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珠见对方慢条斯理的用帕子擦手,在荷包里掏了掏,掏出一块碎银子。想了想,觉得这块银子大了点,扔回荷包继续在里面掏来掏去,终于找到一粒更小的银粒,快步上前塞进紫袍公子掌心,又以最快的速度离他几步远。
“好大一块银子。”两指捻起比指甲盖还小的银粒,紫袍公子感叹:“姑娘好生大方。”
玖珠也舍不得银粒子,可谁叫她没带铜板出门呢。
“小意思。”强忍着心疼,玖珠扭头不去看对方指尖的银粒:“这是给蛐蛐的丧葬费。”
紫袍公子随侍捧蛐蛐笼的手,在微微颤抖。但他是敬业的王府随侍,绝对不能在主子没开口之前,露出任何情绪。
“行吧。”紫袍公子把碎银粒随意揣进腰间:“依姑娘的意,我一定会让常胜将军风光大葬。”
“那个……”玖珠朝紫袍公子福身行礼致歉:“对不住。”
虽不是有意,但这蛐蛐确实被她不小心捏死了。
怪她见的世面少,不知道京城里的人,会专门养蛐蛐当宠物。
“罢了。”紫袍公子翻身上马,接过随侍递来的马鞭:“本就是会死的玩意儿。”
他扬起马鞭欲走,忽地转头看着玖珠鬓边的金枝缠花钗:“你是哪家姑娘,我以前不曾见过你。”
玖珠乌溜溜的眼睛看着紫袍公子,磨蹭着小碎步,退到自家马车边。
京城里男孩子怎么回事,一言不合就问女孩子姓甚名谁?
注意到小姑娘的动作,紫袍公子轻啧一声,这谁家养出来的小姑娘,天真成这样。待日后嫁了人,还不得被婆家人欺负成包子?
玖珠见紫袍公子也用“兔子即将被烧烤”的眼神看她一眼后,才挥鞭离开,终于确定了一件事。
有问题的不是她,是整个京城的人。
“妹妹。”明存甫抱着几本书过来:“走,我们回家。”
“嗯。”
坐上马车,玖珠捂着荷包心疼:“六哥,我刚才不小心捏死了别人家的蛐蛐,陪了一笔丧葬费。”
“什么蛐蛐?”明存甫知道京城一些纨绔子弟,喜欢养蛐蛐,以斗蛐蛐为乐。
“主人叫它常胜将军。”
“什么?”原本还懒洋洋地明存甫瞬间坐直腰杆:“常胜将军?”
整个京城,除了荒唐的宸王,谁还敢给蛐蛐取这种名字?
“赔、赔了多少?”他咽了咽干涩的喉咙。
“赔了这么大一块银粒呢。”玖珠伸出自己的小拇指,比了指甲一半的距离。
明存甫瞬间松了口气,这么便宜,肯定不是宸王的常胜将军。
据传宸王花了近百金买下一只蛐蛐,还为它取名常胜将军。如果真是这位殿下的蛐蛐,妹妹身上那点银子,可能只够葬蛐蛐几条腿。
几日后,玖珠正在家中陪母亲喝茶,就见父亲神情凝重地走进门。
“发生了何事?”沈氏随口问了一句。
“都是些朝中小事。”明敬舟勉强一笑,端起沈氏面前的残茶喝了两口:“今日有人在朝堂上奏,想让陛下立储,怀王与齐王呼声最高。”
“陛下呢?”沈氏取了一块糕点递到明敬舟面前。
“陛下大怒。”明敬舟在桌边坐下,就着残茶把糕点吃下,扭头看女儿。
玖珠疑惑看他。
“唉。”明敬舟叹息。
其他王爷都有人举荐,唯独女儿的未婚夫,文官憎武将嫌,无人举荐。
“怎么啦?”玖珠伸手轻轻拍着明敬舟后背:“是不是父亲你举荐的王爷,陛下也不满意?”
明敬舟默默摇头,如果真的只是这样,他又不会叹气了。
“你们不是说,陛下如今才五十又一?”玖珠不明白朝臣为什么要急着让皇帝立储,这跟民间那些人,指着精力旺盛的长辈说,我觉得你早晚会死,先把家产提前分好,有什么区别?
明敬舟点头。
“陛下精神烁烁,江山为伴,万民归心,就连调兵谴令都掌握在手。”玖珠不解地看着明敬舟:“这么早立储,对陛下有什么好处?”
“可如今几位皇子皆已成年,陛下偏宠苏贵妃,只怕连江山,也会被这对母子夺走。”
“都是陛下的儿子,为什么宸王就不能……”
沈氏把一枚酥糖塞进玖珠的嘴里,小声道:“玖珠乖,莫谈朝事。”
玖珠把酥糖咬得咔嚓作响,谈齐王怀王都可以,为何不能说宸王?
想到连一个小孩子都敢说贵妃娘娘是妖妃,玖珠心里不是滋味。娘娘与宸王那般善良,怎么能抵挡京城里这些人的排挤?
“宸王行事,甚是荒唐。”提及未来女婿,明敬舟额头上的皱纹多了好几根:“据说前几日平远侯世子惹得他不高兴,他把人领进学堂抄书。”
“抄书有什么不对?”沈氏有些诧异,宸王这次收拾人的手段,倒是比以往温和。
“他让郑望楠去的稚童开蒙甲班。”
这手段严不严厉不好说,但侮辱性肯定是极强的。
“那肯定是郑望楠做了很过分的事,宸王才会如此。”玖珠笃定道:“宸王温柔善良,肯定不会无缘无故惩罚人的。”
沈氏与明敬舟齐齐看向玖珠。
闺女,你究竟对宸王品性,有什么曲折离奇的误会?
“那个郑望楠,女儿上次跟六哥出门时,见过的。”玖珠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他嘲笑我选的发钗款式俗气便罢了,还想问我是哪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