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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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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过两天我就开学了。锦南大学破格录取了我, 您说这是不是省状元的特权?”
    “哦,对了, 我没有选数学系, 我决定读法律。您说过,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公平, 那我就想着至少将来我可以用法律来维护我所认定的公平。”
    “您不会又怪我自作主张了吧,那您赶紧醒过来骂骂我呗。”
    单季秋低头一笑:“骂我我也不改。我想成为一名守护正义, 不畏强权的帅气律师。”
    “……”
    看完了沈素约,单季秋又下到住院部三楼的普通病房,走进了318的病房门, 一眼就看到了最里面靠窗在看书的姑娘。
    “小秋姐姐。”漂亮的少女一抬眼,就笑着看向单季秋。
    “明天出院了?”单季秋问。
    “嗯, 出院了。”方宁儿搁下手中的书, 见单季秋坐下才继续, “你放心, 我不会做傻事了。我会好好活着, 我一定会看到他的报应。”
    单季秋瞧着眼前这个沉静如水的女孩儿, 实在是无法跟那个要跳楼的激进且浑身是伤的女孩儿结合起来。
    如果不是那时她正好上天台透气, 眼前这个如花一般的少女可能就真的随风而去了。
    单季秋当时用力地拽回方宁儿,任由她发了疯的拳打脚踢,待她冷静下来才哭诉自己的遭遇。
    她被一个富二代给迷女干了。
    可惜, 却没有人站在她这边。
    知情者威胁她,让她最好是守口如瓶。到最后,就连她相依为命的妈妈也劝她不要报警,叫她算了。
    很多人根深蒂固的思想是没得改变的。
    对大部分的人来说,这是污点,是不能大大方方站出来告诉所有人的羞耻之事。
    家人更甚,明明自己的孩子是受害者,可是却因为害怕被指指点点,害怕对方的势力能弄的他们一无所有,而最终选择沉默。
    其实从来就不是这个世界病了,而是人心让这个世界病入膏肓。
    这可能就是被全世界抛弃的感觉吧,单季秋也深有体会。
    只不过她要比这个姑娘幸运一些,没有遇上这种生不如死的事。
    所以,她才会绝望的抛下这个世界。
    “我信。”
    那晚的月光洁白无瑕,照的单季秋漆黑的眸光比月色更为澄澈坚定:“那凭什么你要去死,该死的伤害你的人。你没有错,你是受害者,你应该报警,这种人渣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放任只会让他变本加厉,那就会有更多的女孩子受伤,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无法无天……”
    单季秋而后见到了方宁儿的母亲,她只是对她说了两句话:“既然你都肯带她来医院,说明你也不想她出事。如果你不希望永远失去女儿,希望你能尊重她的决定,也请你相信法律。”
    方宁儿最终还是报了警,因为事发到现在还未过二十四小时,警方可以及时取证。
    单季秋回头就找了爷爷,请他帮忙找了个刑事案件的名律师全程跟这起案子。
    也是因为这件事,单季秋才决定要学法律。
    她这个人也没有多么远大的抱负和理想,曾经唯一失之交臂的遗憾大概就是数竞和清北吧。
    现在的她心如止水,仅剩的愿望只是一个。
    她不贪心,只希望外婆能醒过来。
    但是,当她听到方宁儿的遭遇,查询了更多关于女性不被尊重被践踏的新闻,还有那些农村山区里的法盲。
    以及,因为怕丢脸,害怕别人的流言蜚语,而被迫选择妥协,咬碎了牙往肚子里吞的弱者。
    她又想到曾经的自己,牺牲在重男轻女的腐朽思想中……
    单季秋决定之后,曾对方宁儿说:“既然来人世间一趟,总要做点儿好事才不枉此生。那就用法律去帮助困境中有需要的人吧。”
    “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谓。所以,我始终相信法律是捍卫公平正义的权杖,它们永不缺席。”
    失去被照耀的太阳,那就让自己成为一束光。
    然后,将这个混浊的世界一点一点照亮。
    ……
    整个暑假,单季秋跟单易都是住在爷爷奶奶那儿。
    她也大概知道了一些有关二哥和二叔之间的一些事。
    算起来,她跟二哥也算是同病相怜了。
    刚回到锦南的时候,单兆斌是有意让她跟他们住在一起的,单季秋拒绝了。
    但是,她还是过去跟赵盈和单杰打了个照面。彼此都是门面功夫,各怀鬼胎。
    单季秋也不在乎,反正大家面上过得去就行了,莫非还要人真心待你这个回来分财产的人。
    九月份开学,单季秋就住进了学校宿舍。
    她不提,学校领导不说,也没人知道她是单兆斌的女儿。
    军训的时候,单季秋跟陈一乘遇见了。那个当初辩论赛的手下败将,锦南一中的校草。
    两人看到彼此都很是意外,单季秋意外的是在这儿还能遇上个曾经算认识的人。陈一乘意外的是S省理科状元居然没去清北,不过能再相遇或许也不失为一种缘分。
    当然,单季秋认为他俩最多也只能算是点头之交。
    难不成还能深聊一夜,把酒言欢?
    真正把他们俩绑在一起的是某一天傍晚的联欢会。
    他们法学院新生就牛逼了,教官和辅导员撺掇的他们来一场临时的辩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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