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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澧兰挽着周翰时喜欢用两只手,她把他的胳膊亲昵地抱在怀里。有一次,她因为拿着手包,只用一只手挽周翰,周翰赶紧把她的包接过来。
    “为什么?”手包很小,她完全可以自己拿着。
    “我要你两只手挽着我。”
    “为什么?”
    周翰不语,他微笑着动了动手肘。
    “你个坏蛋!”
    “都已经是我的人了,还不让我蹭你?我喜欢我们这样亲昵。”他复又正色道。
    她是晚会上最璀璨的明珠,华容婀娜,逸韵高致。周翰的手始终揽在她腰上不肯松开,他不跟别人跳舞,他只盯住澧兰,一曲终了,他就赶紧把她领回来。其实他根本不愿意澧兰跟别人跳舞,他讨厌别人的手围在她背上、握住她的手,可惜有些交际拒绝不了。
    周翰也不喜澧兰对别人笑,他以己度人,当然知道澧兰微笑时,男人们心里的感受。澧兰说,“与人应酬总要笑一下的,哪能板着脸。”
    “那麻烦老婆你连着我的那份一起笑了吧。”
    “你羞不羞?”澧兰去刮他的脸。
    “我看见他们那样盯着你,我就不高兴。”周翰也觉着自己醋意太大。
    澧兰从没想到周翰会这般宠爱她,他从不对澧兰说一句重话,他生意上若是有不痛快的事,他也绝不拿澧兰撒气,他对她只有柔情和激情。澧兰偶尔有小脾气,周翰从不介意,一笑而过,他把她拉到怀里、抱到膝上哄着,“我的小猫猫怎么生气了?我惹你不高兴了?”。她想做什么事,他都纵容她,让她如愿以偿。周翰知道她以前心里很苦,他拿她当小孩子一样放到手心里宠,他要她从此安安逸逸地过日子。
    “我犯了什么错,你才会生气呢?”她有一次闹完脾气后很惭愧地问。周翰很忙,她还无缘无故地给他添堵。
    “除非你背叛我,但我知道你不会!”他虽然是妒夫,可他坚信澧兰的忠贞。世风日下,伤风败俗之事层出不穷,世人的观念常常被“女作家‘三人行’,时代的先锋”之类的奇闻刷新。一个交际花居然把情人飞机失事的飞机皮日夜挂在床头而无视丈夫的尊严。当俊杰笑着把这件在北平学界里广为流传的“美谈”告诉他时,他愈加珍视妻子的贞洁。
    “为什么这么宠我?”她暗下决心,以后要少发脾气。
    “因为不会有人比你更爱我!”是的,没人会在九年里,心里一片暗夜,对他仍痴心不改!
    周翰眼看着澧兰越来越活泼,她主动跟他索吻,要抱抱,她时常娇俏地笑,笑起来妩媚极了。她跟他撒娇,声音又甜又糯,周翰本是杀伐征战的主,这时心里却扛不住地折戟沉沙、一败涂地。他就是要这样宠她,即使整个上海滩都传说他惧内,他也无所谓。周翰经常给她讲生意场上的趣事、不同人的笑话,他叙述极生动,澧兰每每笑倒在他怀里。
    “你总说别人,你自己难道没有笑柄吗?”
    “有,以前他们都传说我有隐疾,所以不近女色。”周翰在她唇上亲一下,“宝贝,你最清楚我有没有问题。我不碰别的女人,是因为我一直想着你,我知道你不会喜欢我那样做。”周翰恢复严肃,“在美国的时候,我认真读书、刻苦锻炼,如果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我就一边想你一边自X。”
    他看他的女孩儿若有所思,他很想告诉她,除了那该死的一次,他再没碰过别的女人。
    “澧兰,你做过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他憋不住了,他要排了这个雷区,他不想他们两心之间再有猜忌。
    “我说了,你不许笑我。”
    “什么,宝贝?我保证。”
    “我去欧洲后一直都在后悔,我没能和你燕好,”她小声说,“那样我就没遗憾了。”
    周翰内心无比震撼,他方知他其实从没失去过那个小女孩儿,她只是把对他的爱深藏在心中。他将他的女孩儿紧紧抱在怀里,贴心贴肝地搂着,他感到还不够,他剥了两人的衣服,他要他们间没有一丝遮拦。后来他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周翰哥哥,你最后悔的事是什么?”澧兰平复后问他,
    “我后悔不该在离婚协议上签字。”这是他第二后悔的事,他不能在他们无比亲昵后伤了她的心。可他没看见澧兰心里的轻叹,她知道他还是有隐瞒。
    第29章 莫放春秋佳日过,最难风雨故人来 (14)
    陈浩初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要再次启程去欧洲,他的欧洲特派员任命书下来了。他被任命为外交部驻上海特派员才两年,他挺想在国内呆一阵子,澧兰从欧洲回来,嫁给周翰,不再需要他照顾。他喜欢上海的繁华,他因为工作关系,常常需要举办宴会、招待客人,他精通英、法、德、西班牙四种语言,谙熟西方文化,舞跳得好,马术精良,网球打得也很好,与那班外国领事们打得火热。他善于社交,如鱼得水,乐在其中。他的父母一会儿跑北平、一会儿跑南京、一会儿又逛到欧洲和美国去,两人快意得很,哪管空落落的陈宅里只剩下他一人,所以周末浩初常去顾宅。他喜欢跟周翰一家子聊天,他固然心中曾腹诽周翰是乡下人,可他认为除了周翰,没人能配得上澧兰。他欣赏周翰的沉稳、练达、果决,他还喜欢看到周翰对澧兰的情意,周翰常常不经意地就把手环上澧兰的肩或腰,轻抚她的背,摸摸她的头发,把她的手握在自己手中,微笑着对她说话。浩初知道男人极爱一个女人时就会自然地流露出来。姑母和煦体贴,待他如自己的儿子;朝宗开朗热情,喜欢冒险;就是那小将他有些拿不准,她一忽儿活泼,一忽儿沉默。浩初呆在顾宅很惬意,像家一般温暖,不对,比家还温暖,因为家里只他一人。姑母专门收拾了一套房间,让他时时可以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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