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页
好狡猾的老狐狸啊,顾霄太擅长运用人的弱点,继而叫人丢脸了。
“幸好有你。”阎肇长嘘了口气,对陈美兰说。
要不是她取消了戒严,封路和包宾馆,这趟军区的脸就要远丢海外了。
陈美兰倒不为这个倨功,而是感叹顾霄的高明和心黑,不论是笼络人心,还是离间人心,用金钱引诱出人们丑陋,贪婪的本性,他能做到炉火纯青。
大概也只有她这样,凡事还讲点底线的人,才能斗得过那老爷子。
但陈美兰不明白一点,阎军到底是怎么想的。
他还是学哲学的呢,应该也算有点脑子,怎么就不想想,顾霄之所以一直照顾他们夫妻,现在还带他一起回国,还让他去做什么狗屁的贵宾,不过是想让他亲爹生气,没脸的?
官司早晚要打,他也早晚要面对阎佩衡,为什么就非得要跟着顾霄?
逃避有用吗,早晚他还不是得被逮捕?
因为年龄差的大,阎肇也不怎么了解大哥,不过就跟阎佩衡一样,一直以来,总还对大哥抱有期望,觉得他曾经当过兵,至少有点底限,作人的原则吧。
但为了躲避羁押,他居然跟着顾霄一起耍了军区,阎肇拳头都是硬的。
这要见了面,他非给阎军几拳头不可。
“走吧,去招商局逮人。”他说。
即使上面有领导干涉,阎肇也非逮了阎军不可,现在,他就要去招商局亲自逮人了。
不过开车出了机场,还没上高速,突然,胡小华指着窗外说:“首长你看那个人,怕不是个傻子吧,外头37度,他居然西装革履,他怕不是想被热死?”
……
“哎不对,那怕不是……你家老大阎军?”他又喊。
陈美兰夫妻往窗外一看,车驶过,路边一人,还真是阎军,提个大行李箱,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站在马路边上,灰尘扬天中,正在招手打车。
虽说十年未见,但阎军有个鹰勾鼻,一双很深的大眼睛,外貌跟他奶奶特别像,长得太有特色,再加上跟季节不符的西装,以及胸口佩戴的贵宾花,一眼,阎肇也认出了他。
车停在阎军身边,阎肇下了车。
十年未见,阎军依旧文弱,眼神很天真,一副典型的知识分子相貌。
而阎肇,三十出头的年青人,一头板寸,白衬衣黑裤子,最普通的打扮,略尖的颅顶,衬着他整个人,在下午四点的阳光下,如日中天似的凌厉。
……
兄弟相对无言,过了良久,阎肇提过箱子,继而拉开车门,示意阎军上车。
阎军是这样的,他这些年跟顾霄有些往来,是因为生活确实困难,而他作为一个搞哲学的,搞不来钱,只能任由刘秀英问顾霄张嘴。
这种行为当然属于认贼作父。
不过既然他能从苏文那儿拿走所有财产,就证明他不是一个特别有节操的人。
所以他从未因此觉得惭愧过。
但今天顾霄玩得有点太大了,先是爽约了军区,再是架着他,堂而皇之的让他做了招商局的贵宾,而且他还说,只要阎军愿意,他会雇佣律师,替阎军打官司,遗产官司不用怕,因为在华国,没有法庭会裁决遗产官司判刑,而脱离父子关系的官司,只要律师出庭即可。
他既然可以把阎军带回国,就可以安全把他带出去,让他重返美国。
顾霄为什么要这么做,阎军能不清楚?
他就是要跟阎佩衡较劲,要跟所谓的社会主义较劲,让华国军方意识到资本能有多大的力量。
虽说知道父亲不爱自己,但阎军好歹是个华国军人,这种事当然不会答应。
所以他才会半路跳车,准备自己打车,回去见阎佩衡的。
不比招商局的红旗车,空调好,冷气足,81食品厂的吉普车除了喇叭不响哪哪都响,除了空调不吹风,哪哪都在透风。
换陈美兰开车,胡小华坐在后面,车上有给顾霄准备的水,还是从外贸公司买的进口水呢,捧过去让阎军喝。
还有大扇子,也是专门给顾霄准备的,这会儿用上手,胡小华就给阎军着。
“哥这些年在美国混得不错吧,听说你大儿子考军校,二儿子学医,小的那个也优秀,英语说的贼溜。”胡小华笑着说。
阎军有些拘谨,看胡小华西装革履,以为他是个有文化的人,自己又新出了一本书,目前还在自豪阶段,拉开箱子掏了一本说:“我送你一本书吧,我写的。”
胡小华对书没兴趣,看阎军拉开箱子,顿时差点眼花:“哥,一箱子美金?”
阎军有八万美金的稿费,加上自己这些年攒的两万美金私房钱,总共十万,全取成现金装在箱子里,一沓又一沓的,十沓美金,是够惹眼的。
他自己也是头一回拿这么大数额的钱,伸手抚摸着,说:“这是给我父亲的,大概我父亲并不在乎,但羊有跪哺之情,作为孩子,即使他们不爱我们,我们也必须回报父母。”
胡小华顿时惊的合不拢嘴:“大哥,你可真有出息。”
在他这种文盲眼中,阎军就是成功的典范了。
当然,阎军自认自己还算优秀,抛开麦克的自杀不说,几个孩子教育的也还算成功,心里有股隐隐的自豪感,一笑说:“过奖过奖。”
跟阎肇没话找话,他说:“小肇,听说你家几个孩子也很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