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第47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万柳深吸一口气,决定在人前,还是低调点,微笑着说道:“妹妹真是爱说笑,我也就是只随皇上出去过一次,哪能就不去太皇太后跟前伺候了。好久没有见到妹妹,我真想跟妹妹好好聊聊呢。”
    她指了指前面的亭子,上前不由分说拉着宝答应,扫了一眼秋月与宝答应的宫女,笑着说道:“我们去那边说说姐妹间的体己话,你们就不用跟来了。”
    宝答应眼神闪过一丝怨毒,对她的宫女说道:“就在这里等着吧,我与姐姐说几句话就来。”
    两人到了亭子里,万柳在石凳上坐下,微笑着说道:“把银子还给我。”
    宝答应愣住,万柳脸上的笑容不变:“你得宠的那天,我赠送了你银子。
    现在我后悔了,觉得把银子拿去打狗,也不该给你,因为你就是个十足的贱人!”
    宝答应万万没有想到,万柳一张嘴就直接开骂,她还从没有过直接与人对骂的经验,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招架。
    她的脸涨得通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几乎泣不成声:“我...”
    万柳根本不给她说话的机会,直接打断她道:“你什么你,你也知道你贱对不对,这么好的天气,你顶着一张死人脸出来恶心人。
    要是你实在不知道,自己这张脸上写满了欲求不满,就撒泡尿当镜子照照看啊!
    你凭什么跟我争,就凭你贱吗?瞧你这眉毛,学我的吧?啧啧,可惜啊,赝品始终就是赝品,以为沾上几根毛就可以冒充孙大圣了,啊呸!”
    宝答应又羞又气,已经泪流满面,完全没有还手之力。
    万柳以前在网上与人干架的经验十分丰富,那种说话留几分,来来往往斯文打机锋的宫斗戏码,她现在不想使用,嫌弃不够有力。
    她脸上始终笑盈盈,说出来的话却能将人骂得心肌梗塞。
    “你早上吃了屎忘了漱口,一张嘴就是臭气熏天,以为说几句尖酸刻薄的话,就能让你出一口怨气,真是蠢笨如猪。
    不对,猪可聪明了,说你是猪,是对猪的侮辱。我瞧你没别的,你就单纯是贱!
    看到我受宠,你是不是很羡慕嫉妒恨啊?嘻嘻,你能拿我怎样呢,来咬我啊!”
    万柳歇了一口气,站起来走到宝答应面前,笑着俯下身,抓起她的手腕,从她左手食指上强行撸下宝石镶金的指环。
    “就当你还了我的银子,咱们两清了。不过,贱人,以后离我远点,别来惹老子,否则见一次老子骂你一次!”
    万柳骂完,直接转身扬长而去。
    秋月跟上前,回头看了看宝答应,她趴在石桌上哭得浑身抽搐。
    秋月又看了看了前面的万柳,她脚步轻快,好像是昨晚那样随时会起舞,终是忍不住问道:“主子,宝答应好像哭得快晕过去了。”
    万柳学着反派那样,暗自桀桀阴笑,哦了一声道:“她与我久未见面,说了一些往事,就感动得哭了,唉,真是怀念从前啊。”
    虽然用脏话骂宝答应会与不符合她斯文人的气质,但是万柳却觉得,做一个无拘无束,彻底的坏人。
    真是她娘的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爽啊!
    万柳的爽只持续到晚上,康熙从神机营回来之后,再来到她的院子,她已经洗簌过正准备上床歇息。
    她见康熙的眉头紧拧,以为他在生气自己没有等他,正要要请罪时,他瞪着她道:“你怎么能抢戴氏的指环,你是土匪吗?”
    万柳又暗自桀桀冷笑:“哟呵,去告状了!”
    第二十四章
    康熙今天出去巡营, 居然不顾来回奔波的辛劳,这么晚了还要来替宝答应撑腰,看来这个小妖精还是有两把刷子。
    万柳莫名其妙的胜负欲瞬间被激活。
    虽然土匪听起来很拉风, 她还挺暗爽的。但她打死也不能承认,给自己的伟光正形象上留下任何污点。
    现在与康熙还算是在蜜月期, 说不定撒撒娇就过去了。以后若是滤镜退去, 这些就是她的死罪。
    万柳得先摸清楚宝答应究竟说了些什么, 把所有的演技都拿了出来,准备与宝答应一决高下。
    她大眼睛扑闪扑闪的, 好像被吓得不轻,连请安都忘了, 怯怯地道:“皇上,你在说什么,奴才听不太懂。”
    康熙见万柳一脸傻样, 又耐心解释了一遍:“戴佳氏说你强行把指环从她手上摘了下来,她手指被划了好长一道伤痕。
    她受了大惊吓, 还请了太医前去诊治,现在还在炕上躺着起不了床,难道你自己做的事, 这么快就忘记了?”
    万柳心道宝答应还真是对自己够狠, 居然不惜伤了自己来加重她的罪证。
    指环也是宝答应受宠以后, 康熙赏赐下去的。又不是量身定制, 指环大小并不是那么合适。
    当时万柳动手抢的时候, 轻易而举就取了下来,可没有伤到她半点。
    早知道她要诬赖自己,万柳觉着当时应该直接掰断她的手指,也不用劳烦她乱做假证了。
    不过万柳还是有些收获, 她与宝答应的事情发生之后,太皇太后居然没有把她找去问话。
    她心甚慰,看来秋月还是很上道,没有再事无巨细全部汇报了。
    而且康熙看似在问罪,可完全就是昏官办案的样子,原告告了,随便问一下被告交差而已。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