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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全知诗也是个很神奇的妹子,她明明是和男朋友一起上的山,但是不知为何男朋友酗酒太严重,一个不小心竟是跌在了茅坑里。
因为大春山本来就比较荒芜,竟是没有游客或者村民发现,一个小伙子就这么活生生地被溺死了。
当然,捏着鼻子去茅厕瞄过一眼的向小园心里暗自猜测,这人指不定不是被淹死的,而是被活生生熏死的。
打捞出来的时候,这人都已经被淹入味,和茅厕合为一体,分不清彼此了。
向小园也是有男朋友的人,知道这滋味肯定不好受,陪着全知诗说了两天话,两个人在下山的过程中就变得慢慢熟悉起来。
不过除去她们都有男朋友这么一个共同点之外,两个人实在是一点都不像,从性格到爱好都完全的不一样。
按理说,像是向小园这种粗神经的姑娘,和这种心思细腻的妹子一向不太能聊得来。但也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对方温婉的眉眼,向小园就是从心往外地对她产生了亲近之情。
也或许,这是因为全知诗也对她记忆里那位沉静秀气的女神有印象相关。
“当然记得啊,不过我肯定不会往外说,不然不是给她和自己添麻烦吗?”向小园永远都忘记不了,当自己踟蹰地问出关于女神的问题时,全知诗那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好像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一样。
似乎是发现向小园震惊的表情,全知诗才抬起眸子瞥了她一眼:“你该不会真的全忘了吧?”
是的,向小园什么都不记得了。
彼时全知诗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扶着头念叨了一句:“算了,傻人有傻福,忘了也挺好的。”
“我听到你在骂我傻了。”向小园愤怒地睁大了眼。
然而全知诗只是风轻云淡地扫了她一眼:“这样子吗?真是不好意思。”
完全听不出任何一点不好意思的感觉。
但是不管怎么说,向小园还是把对方当成了很亲近的朋友,甚至把自己和男朋友相识相交相恋的过程都分享了出来。
全知诗含着“酒吧认识的”几个字细细琢磨,轻笑了一声问她:“你是说,你男朋友表示自己是第一次去酒吧,结果就对穿着白衬衫牛仔裤的你一见钟情了?”
向小园的男朋友徐长日确实是这么说的。
不过这话一被全知诗这么问出来,就莫名其妙地有点不太对,向小园糊涂地挠挠头,“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眼看着车就要到站,全知诗把那只绿毛沉睡的鹦鹉推到她怀里,打了个哈欠,“你之后有觉得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可以再联系,走了。”
能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都回到人类生活的大都市,不会再像大春山上面那样,连洗个澡都找不到地方。
不过等不及向小园再问,全知诗已经挥挥手先行走远。
看着微笑着接过自己大皮箱的帅气男朋友,向小园也短暂地忘记了这个问题,甜甜蜜蜜地缠着他,一起去吃回到城市的第一顿晚餐了。
向小园的老家不在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然而她大学是在这里读的,而且大城市总是代表着更多的发展与晋升机会,因此她也决定要留下来,和男朋友共同奋斗。
接过徐长阳推过来的切好的牛排,向小园觉得自己的心真是比蜜还要甜,笑眯眯地拉长声音问他:“这么长时间不见面,你有没有想我啊?”
向小园不是那种苍白的肤色,脸上总是红扑扑的健康颜色。
五官不算惊艳,但是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就觉得很舒服,而且越看越漂亮,是属于那种耐看的柔和长相。
特别是当她眯起眼睛笑起来的时候,更是让人觉得元气满满,好像一天的疲倦都烟消云散,想跟着她一起咧起唇角。
这也是为什么徐长阳追求她的原因,一看就很傻很单纯,用来应付家长再合适不过,而且对外界的动向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徐长阳心下这么琢磨着,面上给她倒苹果汁的时候就更加细心,还递过一张纸巾示意她擦擦唇角的酱汁,柔声道,“我当然想你了,每天晚上都要看着你的照片才能入睡,你再不回来我都要山上去找你了。”
“咦,肉麻。”向小园故意撇撇嘴,自然知道对方只是这样随口一说,实际上并不会真的愿意陪她去这种不方便的地方,但还是很受用地弯弯眼睛,“就知道我们家大徐对我最好。”
因为两个人都是年轻人,又是情侣,就一起在这个繁忙的都市□□同合租了一套房子,细心打理后还真的有了那么一点家的感觉。
“你这只死鹦鹉是哪里提来的?”
回到家后,两个人身上都有股浓稠的牛排味久久不散,徐长阳看着这绿毛鹦鹉眉头就皱起来,“买这玩意很贵吧,我连steam的游戏都要等到年中促销的时候才买,小园你……”
不过他下一秒又笑起来,只是神色全是勉强,“既然小园你喜欢我就不多说什么了,只是看来我下个月又要多省一点钱了。”
“这只鹦鹉是从大春山上跟着我下来的,叫红红。”奈何向小园是天生的粗神经,完全没听出来他欲言又止背后的涵义,还奇怪道,“大徐没必要为我省钱啊,我们不都是每个月各掏出来一笔钱当公共资金,交房租和日用东西的吗?”
至于剩下的钱,则是两个人自己支配,所以向小园对他这样的说法感到很奇怪,还担忧道:“大徐你是最近手头紧吗?我都跟你说不要赌马了,不过你要是实在喜欢我也没办法,需要我借钱给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