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页
那一阵风之后,腐朽的府邸回到了千年前新建的一年。
在这一年中,废园刚刚开辟,喷泉从神使石像号角中喷涌,奴隶与仆从身着地中海风格的宽松服饰,衣袍在风中微扬。
而他的双腿奇迹般地完好如初,无需轮椅便可走到任何地方。
“他任职多久了?”路加问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男仆。
“一个月,殿下。”男仆说,“一个月前陛下将兰斯交给您,您命他栽培园中的玫瑰,今晨玫瑰刚刚盛开。”
兰斯——正式名就是兰斯洛特。
听到这个名字,路加只觉不可思议。
他踏着一级级石阶,走进府邸的主卧。这里的布局与现代他即将继承的老古董别无二致,包括暗道以及石缝间的青苔。
他挥退了仆从,耳边安静下来。
路加缓步走过壁炉,来到等身银镜前。火光跳跃,银镜中印出了少年模糊的倒影。
略微卷曲的纯金半短发搭在额前,下面是灰紫色的眼睛,挺翘的鼻尖,以及锋利到仿佛能划伤他人的薄唇。
脸色带着常年缺血的苍白,身形修长纤弱,还有锁骨上的红色小痣……种种一切,都与路加本人的身体没有区别。
当然,除了这双健康的腿。
当丝绸长袍顺着腰身滑落的时候,路加想到了今晨读过的故事。
看守府邸的负责人将他安置在藏书阁中等候,百无聊赖之下,他呛咳着从灰尘里找到一份古旧的羊皮卷轴。
它讲述了一曲血与玫瑰的英雄史诗。
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仆。他凭借光明神的眷顾,册封为神殿圣骑士,最后为父报仇,驱逐暴君,加冕为圣国万民的神王。
路加之所以被这个故事吸引,是因为故事里那个“仇人之子”、被驱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与他自己同名。
显而易见,身为故事的“反派”,“路加”结局凄惨,被主角关进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还布下了全大陆最严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进出。
羊皮卷对“路加”的结局没多做解释,似乎就这么孤独幽禁直至死亡。
令人惋惜,不过与他无关。
他现在的情况……他似乎不是旁观者那么简单了。
因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为“兰斯洛特·温士顿”,和路加刚才在玫瑰园遇到的银发美人“兰斯”同名。
书中说过,神王少年时曾经在“路加”的玫瑰园里做过园丁,还有那些与原作描述一模一样的人物形象、建筑、植物、服饰……
啊,真是绝佳的巧合。
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确认之后,他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
——不是梦境、幻觉或是演戏,真实情况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脸的反派。
虽然现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只是一个行事荒淫跋扈、并且深受国王偏爱的私生子。
震惊、怀疑和慌乱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种狂热的喜悦盖过了所有其他情绪。
路加注视着银镜中自己赤裸的腿。
匀称修长,由于太过养尊处优缺乏锻炼,一看便知没什么力量。皮肤比羊奶凝结的薄皮还柔嫩,如果被粗布蹭过,还会留下粉红的痕迹。
但它能站起来、走路,这就已经足够了。
坐在轮椅上的十七年里,路加曾无数次向天神与魔鬼许愿,祈祷拥有一双健康的腿,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现在愿望实现了。
从前的生活似乎无可留恋,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虽然同样没什么可期待的,却赐予了他一双腿。
他满意于这份馈赠,无论来自于天神还是魔鬼。
路加的视线反复流连在自己双腿上,他摆出不同的姿势,如同孩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着使用方法。
直到卧室的门被突然打开。
两名男仆押着兰斯闯入,从他们身后疾步走出一位五十岁左右、管家模样的老者,老者衣冠洁净齐整,发丝与胡须梳理得有条不紊。
“殿下身体可还安好?听闻晨后您见过此人之后站立不稳,疑似被下了巫术,我命人捉拿了刺客……”
话音戛然而止。
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浑身不着寸缕的小王子。
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贵贱都喜穿连体长袍,又没有内衣。为了方便观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脚边,苍白的胴体上只留下了琳琅珠宝制成的首饰。
此时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银镜前——简直像个十足的变态自恋狂。
室内落针可闻。
“……”
路加挑了挑眉。
无法解释,不过也没必要解释。
他一一扫过闯入者的脸,诧异、惊艳、贪婪、轻蔑……以及兰斯脸上的平静。
在众目睽睽之下,路加没有一丝拘束感。他袒露着身体转过身,随着他的动作,佩戴在他锁骨与前胸的红宝石项链随之轻摇,折射出血红的光泽。“刺客?用玫瑰花刺吗?”他嘲道,“不要大惊小怪了。滚出去,我要更衣。”
由路加来扮演这个坏脾气小王子几乎不需费力,毕竟他本身就脾气不佳。
男仆应声退下,老管家却没有动身:“请让我来服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