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页
“咱们西坡村虽然穷,但是不会让县里的同志饿着肚子回去。”
李方正要拒绝,眼睛瞟到迎面走来下工的妇女,觉得眼熟,仔细琢磨了会儿,这不正是在供销社里帮他戳穿营业员卖假货的妹子,真是贼巧,他过后想感谢她可惜人做好事不留名,早走了,登时热情地拦住杨晓:“妹子,你还记得我不?上次供销社里太谢谢你了。”
杨晓猛然被人拦住愣了愣,跟在屁股后头的韩大毛惊喜道:“手表叔叔。”
杨晓回忆起来,还真是,再看他穿着白衬衫提着公文包一副知识分子的模样,感情他就是文化站派来下访的人。
“太巧了同志。”杨晓笑着打招呼。
“是啊,没想到会在乡下碰上你,我叫李向,在文化站工作。”其实仔细想想,杨晓虽然懂英文有股读书人的气质,但是她穿的料子平常颜色灰扑扑的,还真是普通农家妇女打扮。
大队长一脸懵,咋转眼这镇上文化站的人就和队里媳妇认识了,待李向激动地解释供销社的那件事后,大队长拍手叫好:“杨晓同志是位好同志,她是城里高中的学生,之前还要考大学,那学问是杠杠的,人品也没得说。”
人品不好,大毛这精娃子也不会那么乖巧懂事了。
他琢磨着,这做了好人好事,得表扬一番,大力夸赞杨晓的聪明机智,弄得杨晓哭笑不得。
“大队长,你太夸张了。”
“怎么夸张,咱们附近有哪家孩子学问能比的上你,还会那啥洋人的话,可惜村里小学没有英语老师。”
“杨同志不是老师?”李向惊奇。
“不是。”杨晓笑笑,一开始是原主看不上,但是杨晓来后就没打算留在村里何必和人抢饭碗。
李向目露可惜,杨晓虽然没透露出什么,但是她的谈吐举止和气质都与人不同,居然没有出来工作,太遗憾了。
不过这毕竟是人家的家事,李向不好意思插手。
相逢既是有缘,李向也不好意思拒绝大队长的邀请留饭。
杨晓还赶着下午上工,匆匆点头后回家。
韩大毛忽然拉住杨晓的手,大声道:“后妈你比手表叔叔厉害。”
杨晓扑哧一笑,小孩是在安慰她吗?
“我们大毛也很厉害。”她攥紧了她的小手,小老二瞧见了,连忙伸手抱紧她的脖子咿咿呀呀。
“对了,说到老师,你什么去上学?”刚交的学费呢。
大毛鼓起小脸:“我还没歇够。”
“上学能吃鱼炖豆腐,红烧排骨,四喜饺子……”杨晓吧啦吧啦菜名没抱完,韩大毛就焦急地打断她:“妈妈我下午就去。”
杨晓翘起嘴角,她还治不了一个小屁孩。
至于那些好吃的,有些暂时做不到,可以推着留到以后嘛。
她又没答应立刻做。
韩大毛浑然不知自己又被后妈忽悠了,他砸吧着小嘴努力想象后妈描绘的吃食有多美味,要是后妈能养小公鸡就好了,上次在姥姥家吃的公鸡可好吃了。
杨晓本以为遇到李向就是个意外,以后俩人不会再有交集,没想到一个星期后,她收到了李向的一封信件,以及一份英文短篇稿子。
第28章 来信 [VIP]
杨晓没看稿子, 打开信件,信里李向先是表示冒昧,后揭露了那份稿子的来历。这是一首小诗, 来自一篇国外的短篇小说,他有一个朋友在一份杂志社当编辑,工作内容就是一周刊登五篇翻译后的英文诗,但是运动剧烈,他原先的作者受到牵连联系不上, 下一期杂志发行在即, 他唯有四处扩散寻找朋友帮忙。
而杨晓手上的这一篇稿子就是其中的一首诗。
李向不清楚她的英文水平,但是朋友要的急切, 他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写信给了杨晓。
“若是为难,同志不必理会, 一切皆是我唐突冒犯——李向。”
信件后还附着杂志社的地址和稿酬表明,地址不远, 但是稿子若是采纳, 有五块钱的稿酬。
五块钱照现代人看起来不多, 但是这只是一首五百词的诗歌,已经是城里工人四分之一的工资, 着实下了血本。
杨晓来了兴致,她在现代原就是个翻译, 从文书证券和展览馆说明书到畅销书译著她都干过,没想到穿越到六十年代,还能捡回老本行。
但是翻译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儿,杨晓将信件和稿子收起来, 给李向回了一封信, 说明她很感兴趣。
李向没有回信, 杨晓也没有追问,距离截稿日子还有约莫一个星期的时候,大队里抢种完毕,社员们可以歇口气,不再强制上工,杨晓请假带大毛去城里书店,小老二则送到娘家。
宁城安静祥和,柏油路旁栽种排排银杏树,夏日里郁郁葱葱,生机勃勃。书店开在宁城高中距离一条街的地方,原主在学校读书的时候,经常路过这条大街,从街口卖小人书的小摊右拐,便能走一条小巷,十来分钟就是主城道,过了护城河便可以回大队。
两年的记忆有些模糊,现在这条街上拐角小人书的小摊,已经是一个年轻力壮的青年在卖冰棍,一分钱一根,沾着点绿豆味儿,在夏日闷热的空气中传来阵阵清凉。
韩大毛路过的时候,口水都快留下来了,也不叫住杨晓,大眼睛巴巴地看着那青年抹了把汗水,然后咬咬牙,拿出一根冰得冒白气的冰棍儿,大嘴巴一嗦,青年发出舒爽地叹息,大毛吞口水的声音顿时清晰可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