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第158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小吕铺开一条《鸢尾花》,一看就急了:“这构图也是抄的咱们啊!”
    原画是非常饱满的,在设计丝巾的时候没有铺得这么满,而是把花当成丝巾上的点缀。
    还有《白玫瑰》也是一样,已经有了《向日葵》,到《白玫瑰》时就去掉花瓶,只用花朵,这条丝巾的改动是林文珺个人最喜欢的。
    现在全被抄走了。
    构图虽然一样,但因为料子和颜色的差别,一眼就能分出优劣。
    林文珺看前几条的时候,还提着气,这些名画早就过了五十年的版权期,谁都可以用来印在丝巾上。
    除了丝巾,她还制作了一批笔记本,在画廊里售卖。
    但在看到后几条的时候,林文珺松了这口气,她们可以维权了。
    “这些肯定是厂里流出来的。”当时就跟厂家签过合同,对方必须保证她们的独特设计不从厂家外流。
    现在还没上市,山寨货就出来了,肯定是厂家监管不合格。
    但这件事情没有想像中那么简单,工厂不承认。
    出来个小负责人跟林文珺对接,手里拿个大茶缸,茶叶都泡过了色,发黄了:“你也没有证据说是从咱们厂里流出去的嘛,你自己也说了,这是油画,大家都可以印。”
    不查处,不作为,就是不想赔偿损失。
    林文珺怎么也没想到,现在竟然还有人能这么办事!
    冯兰劝她说:“厂里面现在就是这样,你推我,我推他,谁也不肯出来管。”
    除非就真的打官司,但为了五百条丝巾,打一个可能要拖一两年的官司,时间和精力的成本远远超过丝巾的价值了。
    “经理,要不然,算了吧,反正他们的客户,跟咱们的受众不一样。”他们一来维权,工厂生产都停了,再下去就可影响交货了。
    厂里用这个施压,让林文珺睁只眼闭只眼,耽误了交货,大家都亏本,个体户亏的可是自己。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林文珺这口气,还真是咽不下去。
    江烨打了个电话来,笑音从电话那头直传到林文珺耳朵里:“怎么样啊林经理,要不要帮帮你的忙啊?”
    “什么意思?”林文珺问,“你还认识丝绸厂的人?”
    “也不一定什么事情,都要用正规手段嘛。”江烨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除了他的声音,还有江宁的。
    “妈妈!妈妈!我想吃酥糖,你不要忘记啊。”说完这句,她好像跑远了,没一会儿又跑回来,“还有,圆圆会叫姐姐啦!”
    第88章 台面上,台面下   想办法让对方能好好说……
    “你可……”林文珺听见江烨说“非正规手段”, 调门一下就提高了,但她吸口气,又把声音压低, “你可别再乱来了。”
    江烨就是年轻的时候搞非正规手段, 才差点吃官司,那时候要是进去了, 现在都不一定能出得来。
    江烨刚想显摆, 就被老婆揭破旧事:“你这个人,我好心帮你忙,你怎么还翻旧帐?”
    林文珺看他还不说,知道他那老毛病又犯了,恨不得人求着他办事:“你到底有什么办法?”
    “你跟那种人, 磨破嘴皮子那也没用, 台面上,台面下, 两种手段都要来。”
    江烨先联系了认识的律师, 又给沈国平打了个电话。
    林文珺去跟律师见面,她都不知道江烨是怎么认识本地的律师的。
    郑律师四十多岁年纪,戴着金边眼镜, 在他的办公室接待林文珺, 态度非常客气:“江太太是吧,我电话里听江总说了一些, 但不详细,你能仔细说一说情况吗?”
    林文珺说明了一下情况,她还把两种丝巾都带来了,拿出来给郑律师看。
    郑律师看了看:“二次创作如果具有独创性,是受到保护的, 但这一类,我不建议打官司。”
    他笑了笑:“光是时间成本对你来说就不合算。”
    林文珺当然明白:“郑律师,我不是来找您替我出气的,我是想保证生产和交货,这是目前对我公司来说最重要的。”
    她没有这么大的力量去打击山寨盗版,丝厂气人吗?当然气人,但还有一周,她们就得交货。
    画廊即将开幕,一楼纪念品店只差最后的布置和展出,她不能让周太太开天窗。
    何况对方的产品质量实在太差,面对的客户群体根本不一样。
    郑律师松了口气,他还怕林文珺一门心思想打官司呢,江烨开口了,不接吧不好意思,但这种官司,对他也没多少利益。
    “那就简单得多了,出律师函,我会跟丝厂的负责人谈一谈,说明事态,提出我们的主张。”当然最后还要说一下后果,起个威慑的作用。
    一般到这儿,事情总是能解决的,人们普遍不愿意打官司。
    林文珺懂了,简单来说,就是想办法让对方能好好说人话。
    “林女士,你还能提供更有力的证据吗?比如,你有为你公司的产品做过版权登记吗?如果之前没有,那我建议以后的都要做一个版权登记。”
    这个林文珺还真的不知道,她只在印丝巾之前查了是否可以用。
    “我们国家从去年1月1日开始,作品实行自愿登记,当然不登记也受保护,但登记后会出具证书,如果要维权有这个更方便一些。”
    郑律师觉得自己说法太官方,他打了个比方:“就比如敲鼓吧,比谁鼓声大,咱们手里得有把重锤。”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