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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认定儿子在乡下吃了苦。
三年前妹妹也下了乡,妈妈为了给妹妹多寄点钱而减少了他这边的补贴,还很愧疚地写了长长一封信来跟他解释。
看到信的沈礼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反而赞同母亲的决定,还想叫他母亲别再给他寄钱了,可惜人不听劝。
沈礼还记得,他妹妹出生那会儿就巴掌大的小小一只,比刚出生的猫崽子还小,那副连呼吸都得拼尽全力的弱小模样,其实一直刻印在他心头。
所以他和红秀娟一个思想,觉得要是不给她多点补贴的话,恐怕她没法自己在乡下活下去。
之前沈礼还想过要寄点自己这边的特产给妹妹,他记得小姑娘除了爱跟着妈妈学缝纫之外,就喜欢那一口吃的。
整个一小馋猫。
可惜他不知道叶米那边的地址,问了母亲也没得到明确答复,只能作罢。
正干着活,远远地跑来一扎着麻花辫的红衣姑娘,蹦蹦跳跳冲到沈礼面前,嗓门嘹亮清脆:“沈礼哥,我阿爸说有你的电报,叫你去拿。”
“谢谢你,露雅。”沈礼拍拍手,从田里爬上来,向着村委办公室走去。
村里唯一的电报机就在那里。
露雅亦步亦趋地跟在沈礼身后,没话找话:“又是你家里人发来的消息吗?”
“嗯。”沈礼态度有点冷淡。
不是他不想对人温和一点,而是这姑娘对他的心思满村皆知。
但是沈礼不喜欢她,也不可能直接当着人家的面就说‘我不喜欢你,咱们保持点距离’,毕竟对方也没和他明确表白,这样说会显得他太自恋,所以只能尽量保持彼此间的距离。
用态度明确拒绝。
可惜露雅看懂了,却总是假装不懂,仿佛这样就可以一直呆在沈礼身边了一样。
露雅是咔什村落第二大队的大队长闺女,叫露雅巴哈娜……什么什么耶律的。
全名太长了,沈礼记不住,就只以“露雅”这个短称叫她。
咔什村是少数民族混杂汉族的混居村落,这里很多人的名字都长到让人难以记住,有些人甚至连父母都不太记得他叫什么。
所以他们这些外来的知青一般只记简短的称呼,反正大家为了方便,也是这么互相称呼的。
她长得算漂亮,身材匀称健康,家世在村里称得上一等一的好。
在村里那些爱慕露雅的青年看来,沈礼是相当不知好歹的,人村花爱慕他,他居然对人态度那么冷淡,这是想打一辈子光棍还是想娶个天仙当老婆?
都不是,沈礼只是对她没感觉而已。
来到村委办公室,沈礼接过露雅她阿爸递给自己的电报,笑着到了声谢,然后快步走开。
他打算找个没人的地方再看看上面写了什么。
见他离开,露雅下意识想跟上,被她阿爸严厉地叫住:“露雅,站住!”
“阿爸,你有事?”露雅不明所以地回头。
她阿爸抽了口旱烟,沉沉地叹口气,告诫女儿说:“以后别再去找沈礼了,他不适合你。”
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沈礼走到一处没人的角落里,展开电报,上面就很简单地写了几个字。
‘妈退休,工作给你,速回。’
电报一个字三毛钱,也难为红秀娟为了让儿子快点回家,肯花这么一笔钱了。
接到电报的第二天,沈礼就和大队长请了假,收拾了东西匆匆赶去火车站,买了最早一班回家的车票。
他不是急着回去顶母亲的班,而是想回家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以他对红秀娟的了解,要不是出了大事,她绝对不会花冤枉直接发电报给他,而且这份工作,其实沈礼早就认定母亲会给妹妹了,怎么就落到自己头上了呢。
思来想去还是不放心,他只能赶紧往回赶。
沈礼足足坐了五天五夜的火车才抵达A市火车站,下车的时候他全身关节都是僵硬的。
为了省钱,他买的车票是硬座,五天五夜就卷缩在那个小小的座位上,受了老大的罪。
还好赶紧赶慢,总算是赶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感谢在2020120915:41:20~2020120922:27:1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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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直不起腰,腿直接外八成了罗圈腿,沈礼提着行李,顺着人流,艰难地从火车上下来。
当呼吸到外面第一口空气的时候,他简直感觉通体舒……
呛了一下。
“咳咳……”沈礼捂住口鼻狼狈地咳嗽了好几声。
火车正在排气,它旁边的气味可不怎么好闻,而且A市的空气也没咔什村落那边的清新。
站在原地缓了一下,又动动手脚舒展一下身体,直到能直起腰身,迈开长腿,沈礼这才循着车站内部的指示牌走向出站口。
火车晚点了三个多小时,原本应该晚上八点多抵达的班次延迟到了深夜十二点。
跟着他一趟火车来的人群一出站哗啦一下就散了,大多数高高兴兴跟着来接自己的家人朋友离开。
眼前一下子变得格外冷清。
夜晚的冷风呼啸而来,吹乱了没有戴帽子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