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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是燕归太沉默了,顾以羡想找个话题,视线落到她亮着的电脑屏幕上,问:“你在写尸检报告么?”
    燕归收回飘远了的心思,她没抬头,只道:“不是,先做个梳理,现在送去化验的结果都没出来,正式的报告不着急,等案子差不多了再写了入档就行。”
    回答完之后又沉默了起来,这人不仅是个病秧子,还是个闷葫芦,顾以羡有意跟她多说两句话,但现在她们之间似乎也没别的可聊的,除了案子。
    “这个案子感觉有点儿奇怪。”既然病秧子是闷葫芦憋不出话,那就她来说好了,“刚刚你验尸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凶手似乎用的手法有点儿太多了。”
    燕归一怔,这个想法跟她不谋而合,终于抬头看向顾以羡,忍不住打量了她几眼。
    顾以羡被她专注的眼神看得不自在,道:“看我干吗?我想错了?”
    燕归摇头:“没,我也有这个想法。”
    “嘿,那咱俩还挺默契。”
    默契这个词又让燕归怔了怔,她俩确实挺默契的,各个方面都很契合。曾经不止她俩互相这么觉得,她俩共同的好友任悠然也这么觉得。那时候她在M社卧底,偶尔碰头的时候,任悠然会调侃她:“我觉得按照情侣默契的话,以羡更适合做你的联络人。”
    卧底是个不太讨好的任务,且危险系数极高,稍有不慎就可能败露身份。而这个任务也经常游离在黑白之间,为了获得敌人的信任,有时候难免需要做些擦边的事。在犯罪集团卧底,面对的诱惑不是常人能够抵抗的,金钱地位生杀大权都能握在手中,要能抗住诱惑,把持一个度,过了就是万劫不复。
    燕归那时候几乎是擦着边来的,她的处境危险,承受的心理压力巨大,而顾以羡是她唯一的精神慰藉。
    风筝高悬于天际,唯一的线握在顾以羡手中。
    “你又发什么呆?”
    燕归回神,她肯定不会说实话,于是扯谎转移话题:“没,在想案子。我刚刚简单梳理了一下,凶手杀一个人却有很多动作。拖拽、背后类似制约伤的皮下出血、绳索勒死、钝器击打以及肢解。他为了杀一个人,动作有点儿太多了,而且钝器击打还是死后伤,完全没必要的一个步骤。”
    顾以羡想了想,道:“会不会仇太大了,泄愤?可能觉得勒死他不解气,于是又打又拽的。”
    “光一个肢解就够能泄愤了吧。”燕归显然不赞同这个猜测,“一般肢解和碎尸都发生在熟人作案中。碎尸多数情况是为了藏尸以及延长死者被发现的时间,干扰警方办案,但今天这个肢解的行为,更像是一种宣泄仇恨的仪式。尸体没有被大卸八块,也没有被带走藏匿,而是明晃晃地钉在了案发现场的墙上,凶手压根儿没想着藏尸抛尸,肢解更像是他杀人的一个必不可少的仪式,他需要这个仪式来发泄。”
    “有了肢解,其他几个动作就显得更多余了。”燕归淡淡说着,她其实心里已经有了猜测,只是还有一些化验结果没出来,她暂时还不准备说。
    “对了,申悟这个人,我看任队那意思好像认识他,你知道么?”燕归卧底四年再加上两年养伤,久久不在司法体系内,对这个申悟没什么印象。
    提到死者的名字,顾以羡的表情有些嫌弃,她没掩饰自己的情绪,很直接地说:“知道,这人是个臭名远扬的无赖。”
    “我听说他是个很有名的律师。”
    顾以羡觉得提起申悟晦气,但这家伙现在成了实打实的被害人,还落到她们手里了。
    “是有名,但这个名在业内是烂透了。”
    顾以羡告诉燕归,申悟这个人没有底线,他的一切衡量标准都是钱,钱到位了他什么事都敢做。身为律师,知法犯法也不是一次两次,最恶心的就是伪造和篡改证据,偏偏这人有点儿手段,做得滴水不漏,让人完全没辙。
    他刑事和商事都接,而且他的客户多数都是大富豪,什么缺德事儿都能帮人干。这家伙成名的案子是十年前,那会儿任悠然和顾以羡都还没毕业,燕归还是个实习菜鸟。
    当时有一个轰动全国的大案,大富豪郑明路醉酒后奸|杀了一个女员工,死者体内留着的精|斑都验出了郑明路的DNA,结果最后居然无罪释放了。
    燕归听了一愣,问:“为什么可以释放?都验出精|斑了。”
    顾以羡神色恹恹的,看上去提这个让她很不爽:“申悟当庭提交了一段案发现场的录像,画面上显示的是郑明路的司机杀了那个女员工。”
    燕归显然没想到有这种事,画面清晰的视频资料显然比单纯的精|斑更有说服力。精|斑只能证明郑明路跟女员工曾经发生过性关系,就连是不是强|奸都不能确定,在强大的视频资料证据面前确实不足以对抗。
    “那段录像是哪儿来的?”直觉告诉燕归问题一定出在录像上。
    “案发现场是个偏僻的废弃公园,根本连个监控都没有,距离那个公园最近的一个路口监控也只是拍到在案发时间郑明路的车路过了那里,这根本不能说明什么,因为那辆车司机也经常开。而那段录像是一个号称目击者的人提供的手机视频,他出庭作证说自己拍到了案发过程。”
    顾以羡嗤笑了一声,靠在椅子上说:“因为证据确凿,司机又供认不讳,所以郑明路被释放,司机成了替罪羊。那个司机连正式判决都没等到,就死在了看守所里,那个证人在出庭作证不久后就搬家了,从此以后人间蒸发,这一切如果都是巧合的话没人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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