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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话,周志新脸色都变了, 金小公子抬起头看过来,一脸的意外。
最后金小公子没出力气,轻轻地打了一下,长翎摇摇头笑:“这不行哟,气力这么小,在宋家当书童,要搬许多书籍,没力气我可不要的。”
这么说了,于是金小公子出尽全力把周志新揍得满脸青紫,长翎才点头满意。
“嗯,行了,丢出门外去吧。”
既是家里托了关系挤破头送进宋府来的,如若就这么被撵走,不但脸面下不去,回去以后反倒要遭家里谴责,像周志新这种由姨娘出下的,在家里没什么地位的,被这么撵出门送回去以后,恐怕日后母子二人在周府的日子都不会好过了。
甩掉了周志新之后,长翎觉得手臂上的手串少了,轻松了一些。
不知道是不是近日戴着太多手串的关系,她总感觉气力不如先前,经常觉得疲乏。
她盯了盯还有十来串的样子,于是一把摘下所有的手串,放在了条案上,对各英俊儿郎道:
“大家都清楚了,来宋家是做什么的了吧?”
长翎侧着身子歪坐在一张太师椅上,故意用能显示出骇人刀疤的那一面对着各位公子,语态轻佻地抿了口茶,明明清纯的杏眸给画了个妖魅到俗艳的烟熏眼,媚眼如丝道:
“可不是当个普通书童那么简单哦,没有人不清楚的吧?”
她这句话语气拿捏得露骨又风骚,配合她精心设计的“浓妆”,把那些个纯情的小公子们吓得频频后退。
除了周志新、金小公子和白瑾瑜外,其余的公子都是嫡房出身,被家人如此带来宋府已经很是屈辱了。
倘若宋家姑娘长得好看些也就罢了,偏偏还长成这副模样,还跟妖孽迫不及待要吸男人精.元似的,公子们大都萌生了退意。
“姑娘我可不喜欢强人所难的,如果不喜欢的话,可以拿上各自的手串走,我决不阻挠,并且不会怪罪到你们家人头上,保证宋家日后的合作关系不会因为这件事而产生任何变化。”
“喜欢的留下,不喜欢走好了,姑娘我喜欢听话乖巧的,把玩起来比较有意思。”
说完,她咧嘴一笑,露出几颗用黑泥套着,看起来像缺了崩了的门牙。
那些公子们吓得纷纷上前拿走属于自己的手串,慌不择路地走了。
只剩下两人。
“你们怎么不走呀?想留下来伺候我?”
赵长翎又朝留下来的那二人抛了个大大的媚眼,挑着眉道。
金家小公子又抹了把唇角溢出的血,走上前拿上属于自己的手串,走前去,单膝跪地双手奉至赵长翎跟前,语气卑微又恭谨道:
“我叫金元,是被金家姨母收养的儿子,刚才姑娘替金某出气那一下,金某已经对姑娘深深地喜欢上了。请姑娘不要赶我走,让我留下来,做什么我都可以。”
看着他明显抽搐的唇角,赵长翎就知道他说的那些是违心话。
不过她这样子吓都吓不跑,大概当真是有不得了的苦衷,才不得不咬牙央求留下吧。
反正长得也挺清秀可人,人也挺乖巧的,长翎想了想,于是点点头收下他递来的手串,“好吧,你的名字不错,听着跟金元宝似的,贵气,留下来吧。”
另外一个眉眼和闵七有几分相似的白瑾瑜一直都老老实实,也很少说话,来宋府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和那些公子一样指着奢华的宋府评头论足,唯一说话的一次便是在替金小公子解围。
此时他也撩起玄衣长袍,跪到长翎跟前:“在下白瑾瑜,求姑娘接纳。”
长翎看着他的眉眼,皱了皱眉指指他死气沉沉的衣袍,“年纪轻轻的,怎么老爱穿这么沉色的衣裳?”
穿得跟疯六似的,白浪费一副好容貌。
“那姑娘喜欢在下穿什么?”
赵长翎想起疯六突然为了她,转变穿靛青儒服的样子颇好看,本来就要脱口而出,突然觉得不妥,又改口道:
“你姓白,要么穿白衣吧。”
·
赵长翎最近走几步路都觉得疲惫,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
可是最近但凡遇着个丫鬟都逮住机会跑来跟她说:“姑娘,您以前戴在手上那一串湘妃色的珠子呢?您戴那个可好看了,摘了可惜。”
有一个丫鬟刚从外边采买完回来,似乎在这小径上等了她许久似的,一等她过来,马上微笑着说:“姑娘,您那条...”
“那条湘妃色手串是吧?”长翎熟稔地把话接了过来。
“我就奇怪了,这几天你们怎么尽是像要提醒我戴那手串似的呀?你们都受了谁的指使了?”长翎环起了手道。
“没...没...奴婢纯属是真的觉得那手串漂亮而已...”那小丫鬟说完,落荒而逃。
长翎纳闷了。
这里是东昭,理应疯六的人不可能插得进来这儿呀。
难道大家真的只是觉得她戴那个好看吗?
长翎走进自己的寝屋,从妆奁最底一格的角落里重新拾起那一串珠子。
盈盈闪亮的,里头湘妃色的颜色似乎还会流动似的,的确挺好看的。
于是,长翎又重新戴上了它。
奇怪的是,重新戴上这手串以后,没过多久,身体的疲惫感好像就消减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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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翎手里戴着三串手串,一串镶金边碧玺,一串白色玉晶,一串湘妃色琉璃,闪闪亮亮地来到舫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