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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时慌了。如果人在眼前,或许一切还不那么糟糕,但庄晏不在,这种失控的感觉让他很无力,甚至恐惧。庄晏可能一夜之间就不想跟他纠缠下去了,或者去找谢赋或什么人,拼凑出一个什么乱七八糟的“真相”,或者,在街头游荡,被车撞了,被人抢劫了,喝酒撒疯跟人打架,现在在医院里奄奄一息。
庄晏谁都没找,哪都没去,他在街角的麦当劳里坐了一宿。
从家里出来时已经很晚了,他不知道该去找谁,找谁都得把他跟盛时的故事从头捋一遍,朋友陪你伤心失意孤独寂寞冷,这种情况下从头到尾交待缘由,是主角的一项义务。
可他一点都不想讲,他觉得很累,不想说话。
除非找楚云帆说,但这么晚,找她干什么呢?
他随意点了点吃的喝的,找了个面朝街道的玻璃墙边座位。发呆。
整宿蹲点也蹲过,红眼航班也赶过,夜店蹦迪大醉归来也走过,但他从未好好看过这个时间段冷清明亮的街道,空荡荡的,要很久才会驶过一辆车。
深秋的夜已经冷了,麦当劳里开着空调,但那种温暖是机械的,又干燥又虚浮,不贴骨,驱散不了季节性的强大而无孔不入的凉意。
来麦当劳里过夜的人三三两两,又不是考试季,又不靠近车站,看衣着又不是流浪汉,那都是什么样人,才会和自己一样,满怀心事地在这里发呆呢?
庄晏知道,其实他是该相信盛时说的话的。这个人虽然诸多回避,但从来不撒谎。他说不走,那就一定不会走。但这并不能减轻自己心中的疑虑与沮丧,他敞开怀抱邀请对方进驻,却分不清对方是诚意十足地进驻,还是彬彬有礼地观赏流连。
他们是相爱的,对吧?盛时对谁都淡淡的,但在他面前会哭会笑,会讲很多话,也会在乎他的感受。他们也是快乐的对吧?他们认认真真接吻拥抱,肌肤相亲,彼此的身体感受也默契,至少他是爱得神魂颠倒,快乐得忘乎所以。
可是依然有什么地方不对,就是不对。盛时身披千层铠甲,他摸不到他的软肋,看不透他的灵魂,他觉得自己抓不住他。
以前用上一切美好词汇,都觉得不足以描述盛时,如今总算找到了:海市蜃楼。
完美,缥缈,可遇不可求的海市蜃楼。
盛时到处找家门钥匙,急出一头汗。他从来不乱放钥匙,一般就放在进门鞋柜上,但今天偏偏鞋柜上空无一物,他不知道是不是庄晏走时顺手带走了。
他满屋子乱窜,路过阳台时怔了一下,说好送庄晏的西红柿和小白菜,刚长出来没三寸高,他们就去了宁江报道地震。等回来后,缺水少肥的,天也冷了,最终也没能结果,就被秋风薅成了一把枯叶子。
就像一个未来得及兑现的誓言,一颗没展露就被憋死的真心。无端让盛时生出几分“不吉利”的迷信来。
最后他决定不带钥匙出门了,庄晏是带了钥匙的吧?他应该带了吧?
如果他也没带,那就没办法,撬锁吧。
正在换鞋时,门锁转动,冷风从门外灌进来,庄晏拎着一包不知道什么东西站在门口,面无表情地看着弯腰穿鞋的盛时。
盛时喉咙一动,“……你回来了。”
庄晏没理他,关了门拎着东西进了厨房。盛时保持着僵硬的姿势站在门口,半天不知该作何反应。
庄晏一从厨房里出来,盛时就叫住了他。
“庄晏!”他有点急,心跳的有点快。“聊聊。”
庄晏踱到沙发那边坐下,“聊吧。”他说,一夜没睡,他眼睛通红,胡茬泛青。
盛时仔细斟酌着从何说起。他有一种过堂的感觉,自己是那个战战兢兢犯人,对面那位主审官,他只给自己一次辩解的机会。
“我在来京城之前,是在花城。”他突然脱口而出。
“我和楚云帆其实早就认识,只是没见过面。”第二句。
“我也不是花城人,我老家在六盘水。”第三句。
如果这是一篇报道,此刻已经被编辑毫不留情地打回来重写了。他说得颠三倒四,毫无逻辑,一会儿说起老家,那是个矿产丰富的地方;一会儿又说起林嘉良,那是他整个学生生涯中最好的朋友。
至于他和施清远那些恩恩怨怨,掰碎了揉烂了,拉拉杂杂地掺杂在叙述里,好像这样就能让那场感情显得不那么可悲,结束得也不那么……荒谬。
他人生中第一次主动结识别人,就是施清远。
直到高中毕业,母亲去世前的十多万,还剩六万。卫南山算了算,不多,但大学学费肯定够了。
离开家乡时,别人都是父母送到学校,他是老师送去了火车站。老师说,去吧,出去就别回来了。小山,你是金子,要发光发亮的。
学费有了,生活费还没着落。卫南山把学校论坛里所有兼职都看了一遍,最后选择了去图书馆兼职。无他,就为整理完之后,可以安安静静地窝在图书馆看书。
当然不是单纯只为读书,他从来是有的放矢的人。图书馆工作不太累也不太忙,他在阅览室把能找到的可以投稿的报刊都翻了一遍,然后买了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开始写文,投稿。
一开始是简短的书评、影评,一篇一两百,慢慢地,约稿越来越多,到大学快毕业时,新媒体异军突起,他一个月的稿费比花城应届毕业生平均收入都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