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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再多的。
他们是不愿意的。
不过这也够了。
有总比没有好。
如此这般折腾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以前就已经开始准备的诉讼,这才正式宣布开庭时间。
不过,这时候反倒最好。
因为经过一个月的调理,张维信的胳膊已经能动了,本身也能坐在轮椅上做一些事情,嗓子更是基本恢复正常,只要不长时间说话就没有什么问题,所以这次开庭他这个受害者也能参与其中,甚至还能说两句话控诉下,并不会像乔木最先预计的那样,根本没办法出庭。
法庭上的争锋不用多说,反正很激烈,双方律师各有依据和相应证据,两边吵的那是不可开交,当然了,彼此双方争吵的核心问题并不是那个加害者秦央有没有伤害张维信,因为他伤害张维信这件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有确凿的视频证据为证,根本就不容辩驳。
他们争论的核心问题主要还是在于医院方面的医生有没有错,以及张维信的伤势到底有多严重,院方最先出具的伤情鉴定是否有误?
这两个才是他们讨论的核心。
也是决定量刑的重要依据。
怎么形容呢?
这两个问题的具体情况能够决定那个加害者秦央是做一两年牢。
还是做十年以上的牢?
受伤和濒死是不同的概念。
受伤那叫做故意伤害。
濒死那叫杀人未遂。
这两个概念差距还是蛮大的。
除了这两个问题之外,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讨论核心就是那个秦央用来伤害医生的刀是临时从哪边找来的,还是早有预谋提前放在身上的,刀是临时找的,还是提前带在身上的也有很大的区别,因为这能区分他是激.情杀人,还是预谋杀人,这个就涉及到犯罪动机了。
一般来讲,如果是属于受到刺激,一时激动伤人的话,那么在判刑方面会进行适当的从轻,或者减少量刑,而预谋杀人则是属于恶性事件,可能会从严从重的去量刑。
这两种不同情况,随随便便就能相差个五六年的刑期,所以双方律师自然会在这些方面不断的争吵扯皮,不断的想要找对方的漏洞。
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等等。
不过,好在乔木和她雇佣的律师事务所早就在各方面做好了提前准备,相应证据准备的也相当的充分,所以,最终还是以他们略胜一筹的局面顺利的赢得了这场官司。
而那个秦央,则被以预谋杀人但杀人未遂的罪名正式判刑,总刑期长达十二年之久,也算可以了。
毕竟张维信没死。
不论怎么也判不了他死刑。
第813章 劝人学医,天打雷劈(15)
不过,法院那边判下来并不意味着这件事情的结束,因为那个秦央很快又进行了上诉,虽然他翻盘的机会很低,但是乔木也不敢有丝毫松懈,只能继续雇佣律师团跟他继续打下去,免得他找到翻盘机会。
就算翻不了盘。
降低一两年刑期也让人恶心。
不过好在这种情况不会一直持续下去,不会说他想上诉就能一直上诉,一般来讲,像这种恶性事件最多让他上诉一次,第二次的判决结果会彻底的定性,同时一般都会不允许再次进行上诉,但是这是刑事案件,如果换成民事案件,那甚至可能能上诉好几次,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普通人不想打官司的原因。
因为一场官司打下来实在是太费时间了,而且有的时候不仅是费时间,还浪费金钱,甚至有时候有些民事案件即使已经判了下来,对方也不一定会遵从,比如老赖之类的情况,到时还得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也不一定能成功。
大家都不闲。
没多少人愿意花几年时间磨。
这也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什么会这么吃香的原因,因为是但凡有钱的,基本都不可能自己亲自盯着起诉情况,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交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那边盯着,然后等开庭的时候自己再亲自出面。
……
乔氏华医药馆后院。
王慧华看着律师事务所那边新传来的消息,那真的是气愤不已:
“他们家怎么能这么不要脸,这么证据确凿的案件,竟然还好意思上诉,他们家这是想着拖时间吗?”
“法律允许的事你能怎么办?
不过你也别担心,这事已经基本定性了,他翻不了案,回头让律师事务所那边盯着就行了,诶,维信,你哭什么,他就算上诉也没关系啊,我还是有把握打赢官司的。”
乔木正说着呢,结果转头就看到坐在轮椅上的张维信突然哭了起来,而且还是很激动的抹着眼泪。
赶忙想要开始宽慰他。
“妈,这世道为何会如此?”
张维信泪水依旧没止,甚至还因为乔木的话变得更加悲伤起来。
而这时,乔木已经弯下腰,并且看到了正握在他手心里的手机上面显示的信息,手机上面显示的信息分明是【安山再现杀医事件】。
这下子,乔木哪还不知道他是因为什么而伤心,他现在这情况分明是因为新闻上的内容而伤心,而不是因为她刚刚说的上诉的事情。
“你别太难过了,让我看看。”
乔木这时候也不好再说什么宽慰的话来劝他了,只能先将他手里面的手机拿过来,然后仔细翻看一下新闻里面到底写了些什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