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第203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再见了不会再有的留堂作业,再见了我留给你毕业册的最后一页
    ……”
    最后一曲“不说再见”,却唱哭了很多即将毕业的学生,感性的女生抱在一起痛苦,而男生勾肩搭背地相互捶着对方的肩膀,唱着唱着,就变成了礼堂大合唱。
    再见了,老同学。
    嘉宾的表演完美落幕,剩下的大轴留给了学生组和教师组所有表演者的合唱《北京东路的日子》和谢幕。
    ……
    “现在我给大家发一下这两天大家辛辛苦苦考出来的试卷成绩。”
    回去的专车上,导演突然从背后拿出了一份密封的文件。
    坐在后排打闹说笑的嘉宾们顿时噤若寒蝉。
    这不是公开处刑吗?
    都离开学校了你们还这么魔鬼吗?
    导演好像没有听到他们的抵触的心声,把密封的试卷袋打开。
    “虽然只是一次模拟考,但其实试卷难度是和高考一样的,从中大家也可以看看,离开学校多年的自己,到底考得怎么样了,哦,作弊的那两位就算了,子颂就当是提前感受高考题。”
    作弊的两位丝毫不以为耻。
    “第一份是明梨的,数学150,英语148,语文145,总分443分。”
    “学霸啊!数学满分!语文英语也这么厉害!”
    “明梨姐分点智商给我吧!”
    “第二份,骆煜的,”导演斜着眼念,“数学103,英语135,语文43。”
    “哈哈哈语文怎么这么差。”
    “字太多。”
    “哈哈哈太真实了你。”
    “康沛。”
    听到自己的,康沛顿时挺直了腰板。
    “数学43,英语85,语文60。”
    “哈哈哈。”安子颂无情地笑出了声。
    康沛敲他:“笑什么,至少除了数学我都及格了,我都毕业多少年了。”
    “啊沛哥你是不是搞错了,90分才是及格啊。”
    “什么?!”康沛瞳孔地震。
    “安子颂。”
    “嗷。”轮到自己的安子颂笑不出来了。
    “数学53,英语105,语文91。”
    “哈哈哈你数学也就跟我半斤八两。”
    “我是个高二文科生!”
    “我毕业十年了!”
    两人又幼稚地吵了起来。
    “任桐桐,数学109,语文67,英语102。”
    任桐桐对成绩很满意,笑嘻嘻地搭着宁棠的肩膀说:“回头请你喝奶茶。”
    “宁棠,数学150,语文143,英语150,是这次考试的并列第一。”
    “嗷,糖糖你太棒了!”
    任桐桐比宁棠还高兴。
    宁棠还算镇定。
    在意料之中。
    原主是个学霸,高一的时候就把高中三年的知识学完了,她考试时之所以能下笔如有神,完全靠的是积累在她脑海里记忆如新的知识。
    抵达酒店之前,导演又问了他们一个问题。
    “如果你们有穿越的能力,最想去到自己人生中的哪个时期呢?”
    康沛:“刚演戏那时候吧,如果能回到过去,我一定会好好跟奶奶道别。”
    安子颂:“穿越到高考之后。”
    任桐桐:“小时候。”
    宋明梨:“高中。”
    骆煜:“高中。”
    宁棠:“不穿。”
    现在的生活就很好了。
    第94章 崩了37 余梦的挑衅。
    “剧组聚餐吗?我知道了, 会去的。”
    宁棠告别了特意来通知她的工作人员,上了保姆车离开了。
    今晚制片人请剧组吃饭,这种聚餐虽然可以拒绝, 但如果不是要紧事耽搁还是去得好,更何况还是姜天王的局。
    宁棠先回到酒店房间,等时间差不多了才出发去聚餐的饭庄。
    她走过饭庄的九曲廊,刚踏上阶梯, 挂在脖子上的手机响了, 是她设置的特别来电铃声,丝毫不做迟疑, 退后一步走到旁边的亭子里, 倚着栏杆,接起电话。
    她还没来得及说话,身后就有人喊了一声她的名字。
    宁棠回头, 发现倒是个意想不到的人。
    “你们剧组今天也在这里聚餐吧,怎么不进去?”
    明明一点都不熟, 却过分自来熟。
    宁棠举着手机的手下意识垂下,双手插在口袋,挂在脖子上的手机垂下后还保持着通话, 闪烁着暗淡下去。
    宁棠冷淡地看着面前打扮精致的女人,虽然不明白她这么若无其事上来问话的勇气和目的是什么, 但她也并不担心现在的对方会对自己造成威胁。
    “余梦,这好像不关你的事吧?”宁棠歪了下头, 并没有跟她绕圈子,表演虚情假意的寒暄。
    余梦表情僵硬了一下,她看了眼四周,虽然是公共场合, 但这家饭庄隐私做得很好,他们现在已经进入饭庄范围内,周围很安静,也应该没有人注意到她们这边。
    余梦放心下来,她撩了下耳边的头发,原本还伪装的目光立刻就变得不善起来:“怎么说至少也是你的前辈,各种意义上的,这么没礼貌地直呼名字,一点都不尊重前辈,是直接不装了吗?”
    宁棠目光平淡:“我并不认为以达成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剥夺无辜之人的性命,觉得没用之后又弃如敝履,甚至是肆意抢夺别人气运导致他人伤亡,还差点要了我的命的人,有什么值得让我尊重的。”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