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簇拥在护卫们中间,大富翁却一点也不觉得安心,因为三年不见,侠客的功夫又进步了。
就算失去了一只手,独臂侠客现在的武艺也超过了大富翁,面对护卫们的凶残攻击,他以伤换伤,只为了最快解决对手,排除阻力杀到大富翁,亲手杀了他!
如此不要命的打法,大富翁请来的护卫们根本不是侠客的对手!
大富翁绝望的看着侠客飞快打败他的所有护卫,举剑向他冲去,在剑尖没入他身体的前一秒,他睁大眼睛不甘心的望着侠客,再次问起那个问题:“为什么?”
冰冷的铁剑没入他的心脏,在剧烈的疼痛里,一道释然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我杀你,不为私怨,只为公义。”
在杀掉大富翁后,伤痕累累的独臂侠客蹒跚走出了大富翁的家,很快融入漆黑的夜色,消失无踪了。漆黑的夜色里,只有地上一连串的血脚印,预示着侠客曾经从这里走过。
从头到尾,简都不知道这名侠客的名字,也不知道这名侠客的生平,更不知道在刺杀成功后,侠客接下来过上了什么样的人生。
因为这个故事只存在无数侠客们口耳相传的故事里,侠客们都以“从前有个为非作歹的大富翁”开头,以“独臂侠客杀了大富翁,从此再也没出现过”作为结尾。
整个故事从头到尾都像一个寓言,那个花了十年杀了大富翁的独臂侠客更像是一个被虚构的人物,侠客们编造出来了这个故事,从而传扬侠义思想。
简在为这个浪漫伟大的故事震撼不已的同时,其实在心里也把这个故事当做一个虚构的寓言。
毕竟只凭侠义之心,就要付出那么大的代价,用十年时间来杀死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这种事太过离奇,向来只存在于故事里。
然而直到主角艾伦遇到了藏宝阁守门人时,简才知道她错了。
艾伦要想进入藏宝阁,必须通过守门人的考验。
守门人浑身笼罩在斗篷下,问艾伦了一个问题:“你认为,什么是侠?”
艾伦想起了侠客们传说的那个独臂侠客的预言,就向守门人讲述了那个故事作为回答。
守门人大笑出声,拿掉斗篷,露出一张刀疤纵横的可怕的脸,“小子,记住你今天的话,如果你忘记了,我会亲手杀了你。”
然后他转身用左臂推开了藏宝阁的大门,艾伦这才发现守门人没有右臂!
一道电光划过艾伦脑海,这驱使他结结巴巴问道:“您、您难道就是故事里的那个独臂侠客吗?”
守门人平静回答:“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我现在只是藏宝阁的守门人。”
在看到守门人回答那一刻,简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她只觉得心头发酸,眼眶又热又涨,源源不断的泪水失禁一般涌现。
这才是侠客啊!
这才是属于侠客们的浪漫啊!
这才是属于侠客们的精神之光!
简一个女人,也被书中的侠客们激起无限壮志豪情,她也好想像文中的独臂侠客那样,为了贯彻胸中的原则和信念,不问结果和前程。
简不是无知的小女孩了,身为作家的敏锐感知,让她可以比普通人更加深入的窥见这个世界的黑暗与冷酷,她明白像侠客这样的极端理想主义者们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存在的。
但是正是因为这样,她才越发喜欢侠客,喜欢侠客代表的精神。
简在书评上写道:“《寻侠》带给我了在现实生活中无法体会到的滚烫热血,在这里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理想和热血不会被辜负,所有人都自由平等的活着,我认为这在当下是很难得的道德取向……”
……
季鹤卿放下报纸,看向乐景的目光具有浓浓的惊叹,“你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怎么能想出来这么出色的剧情设定?”
顾图南也接话道:“说实话,一开始,我觉得《寻侠》肯定会水土不服,毕竟这是讲东方侠客的故事,”他耸了耸肩,给乐景递了个“你懂的”的眼神,撇了撇嘴自嘲道:“毕竟我们在美国人眼中就是留着可笑长辫子,不男不女的黄皮猴子。”
“我真的没想到《寻侠》竟然能这么受美国人欢迎!”
乐景笑着回答了顾图南的问题:“因为古往今来,人类喜欢的故事内核都是共通的。”
顾图南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乐景在现代的时候,曾经看过一些东西方论文分析《哈利波特》和漫威超级英雄系列漫画电影为什么会在全球爆火,其中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建立在现代社会真实性上的奇幻世界观。
也就是说它们都是建立在真实上的梦幻。
真实感是风筝线,读者通过拉着风筝线,建立代入感,代入主角体会真实社会里根本无法体验到的轰轰烈烈的大冒险。
所以哈利波特的身份设定就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孤儿,而漫威英雄在变身英雄在拯救世界之外,大多都过着普通平凡的生活。
从进化心理学上讲,古往今来,从《吉尔伽美什史诗》到漫威的超级英雄拯救世界,再到《三体》,人类喜欢的故事内核都是共同的——人类或多或少都有英雄情节:英雄挺身而出,力挽狂澜,拯救万民,谱写人类勇气的赞歌。
一个具有普世价值观的好故事,可以超越一切文化和偏见,赢得全世界人类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