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页
便也不知道他们能到此处,完全是沈星迟自己选的。他亲自选的七十二城中,剧里阮忻的四海城最远的一个地方。
他们二人刚到这里的时候,方晴若中了系统的独家气态安眠药,自然是没有醒。
沈星迟便卖了自己身上放着的一些灵石和宝器,换了这么一个临时的住处。
要说以前,他们二人还未曾缺过钱,沈星迟好歹也是个富二代,方晴若当初还有她师尊和丹掌门送她的一堆灵石,就算之后成魔,背靠阮忻这个大树,好像也从来不会觉得没钱,毕竟对方似乎也从来没有苛待过她。
但是现在,他们二人可是当真身无分文。
毕竟人魔两界货币不通,人间修士们用做交易的是叫灵石,魔界则是叫魔晶,唯一能通的只有物品。
而他们二人,目前只有灵石,这东西在这里基本等同于废物。
沈星迟只能找了个店铺,变卖了自己以前的旧东西,除了一把有了羁绊情感的灵剑,还有几个能引来祸水的宝物,其余都被他给卖了出去。
这魔界里总是会有一些一身魔气的魔修为了换取魔晶,变卖自己还是道修时期的物品,许多妖魔也都见怪不怪,所以沈星迟卖东西的时候,自然没引起旁人怀疑,最多会觉得这个道修长得还挺不错,怕是魔族女子最喜欢的那种小白脸了。
可惜这“小白脸”看着太穷了,兜里的东西也值不了多少钱。
沈星迟拿自己换来的所有钱财租了这么一个住处,方晴若比他还穷,除了一个佛骨舍利,就只剩下一堆的话本子,这些东西对她来说是值得珍藏的宝贝,对别人来说,和废纸没什么区别。
但最惨的还是,她现在是个道修,身上没有魔气,出门当个打手的资格都没有,被发现了,可能还会被围攻打死。
于是,她只能被迫呆在这一处房内,从一条咸鱼,变成了个米虫。
吃的是师弟买来的食物,喝的也是,除此之外,沈星迟怕她觉得无聊,还不知道从哪里给她搞来了一些新鲜的话本子,简直是二十四孝好师弟了!
若是在以前,方晴若大约还会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是现在,沈星迟一句,“我与师姐不是在谈恋爱么?”就让她心中的不好意思少了许多。
谈恋爱么,要给对方表现自己的机会嘛。
只是他们两个现在穷的可以,只能租得起一个房间,沈星迟让她睡床,自己睡地上。
这人白日里出去半日,也不知道去做什么,方晴若问了几次,对方都闭口不回,便只能尊重对方隐私,不再追问。
她不知道沈星迟在做什么,但是沈星迟却知道自己需要变得更强。
他以为自己和师姐躲在这么偏僻的地方,便应该很久都不会和阮忻这人再扯上什么关系,却是没有想到,自己还能在如此荒凉的地方,再次听到这人的名字。
其实也不止一个烈阳城,魔界七十二城如今几乎都已知晓,四海城城主阮忻,那个天魔,前些时日得到一柄旷世神兵——雾魂血刃,修为大增,之后又连收四座魔城,斩杀了六七十个敢与他叫板的妖魔,牢牢坐稳了魔界南域霸主的位置。
现任魔尊居然还亲自给他一个万魔刹将的职位,只可惜这任魔尊修为也就那样,不过是因其一人坐拥了魔界十六座魔城,势力最大,才会被尊为魔尊。
至于这修为,实在难说。
沈星迟听到对方愈发强大,心中便越觉得紧迫。
毕竟,他深知,阮忻这人绝不会轻易放过他们,他若不强,等对方当真找上门来,他怕是连自己所爱之人都护不住。
所有在魔界生活的妖魔人都知道,善恶并不重要,实力才是最重要的,在此处,弱就是有罪。
他必须让自己有足够的力量,到时候亲自杀了对方,永绝后患!
只是,他的这些打算,自然都不会显露在自家师姐面前。
在方晴若看来,沈星迟是会给她买各种好吃的食物,也会给她买各种魔界里正流行的话本,还是一个会看到魔界那种大尺/度话本都能脸红的纯情少男。
哪里会有什么旁的乱七八糟的小心思。
她如今诸事不愁,在魔界也没什么灵气,她自然也没什么练功的机会,外面又都是看见道修就会群起而攻之的魔族和魔修,她自然也不会出去。
只能“被迫”每日躺在家里,看看书,养养花,实在无聊的时候,就仰着头数头顶上星空阵法里有多少星星。
这样的日子,过了约莫三四个月,沈星迟忽然带着方晴若从那个石屋里搬了出来,还拿出一件十分浮夸,上面镶嵌着无数鲛珠,灵石的赤色斗篷给她披上。
这斗篷倒也十分神奇,她一穿上,身上那股子灵气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就算是站在她身旁,也无法发现她是个道修。
沈星迟头一次见师姐穿红色,心中十分满意,二话不说,又拉着她往城中心走去。
走了不到一刻钟,两人便道了烈阳城正中心的城主府。
对方带她走进去,一路上,不停有妖魔向他二人行礼。
方晴若晕乎了白天,才从沈星迟的话中明白,对方是打算让她以后都住在此处。
“等等,我们住在这里,那烈阳城城主呢?”她看着周围陈设,说一句富丽堂皇,浮夸至极,毫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