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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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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感受到什么叫“人走茶凉”的阮夏因满心沮丧没有立刻回家,去酒吧喝到半醉,因为令人难堪的传闻,她刻意斩断了和过去的朋友的联系,这一个月来,除了傅岳每天打来电话的那几分钟,她几乎找不到人说话。
    走到公寓楼下的时候已经将近凌晨一点,看到立在大门外寒着脸看自己的傅岳,阮夏还以为是自己喝出了幻觉。
    走到大门前,发现“幻觉”居然并未消失,阮夏好奇地围着他转了一圈,伸出食指戳了戳一言不发的傅岳的脸颊。
    “咦,还真的是你呀!我还以为我在做梦呢!”阮夏的语气中有毫不掩饰的雀跃。
    瞥见她天真的神情和亮晶晶的眼睛,傅岳心中的气消了一半,语气却仍有责怪:“你怎么关机了?”
    “昨天忘记充电啦。”
    傅岳傍晚就到了,可接连六七个钟头都打不通阮夏的电话,她的人也不在公寓,因为担心她出事,他差点报警。
    远远地看清阮夏醉到连路都走不稳,傅岳的担心立刻转化为了气愤,没有司载阳护着,她独自出去应酬,随时可能遇到心怀不轨的人。
    “你喝了多少酒?”阮夏的酒量比他还好,只喝三瓶五瓶根本成不了这样。
    “傅叔叔你干吗凶我?”傅岳严厉的口气令阮夏蹙起了眉头。
    见她扬起脸扁着嘴看向自己,他心中的另一半气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我哪儿凶了。”傅岳的口气软了下来。
    阮夏“切”了一声,她还以为他爱教训人的毛病已经改掉了……之前的温柔果然是装出来的。
    “你怎么会在这儿?”
    “出差。”
    “要上去坐坐么?”
    “嗯。”
    才走了两步,阮夏就崴了脚,蹲在地上半晌都没起来——因为去见经纪人,她特意化了个精致的妆、穿了双快十厘米的高跟鞋。
    为了吹吹冷风散散酒意,她一路从酒吧走到公寓楼下,眼下不止崴了脚,连脚后跟和小脚趾也磨出了泡。
    傅岳见状习惯性地想抱她上楼,前一刻还疼得直皱眉的阮夏却笑着白了他一眼:“你是我叔叔,不是我男朋友,只能背我,不能抱我。”
    “……”
    好在阮夏扭得并不厉害,虽然疼却并未红肿,回到公寓后喝了杯热茶缓了一缓,便只余下隐约的疼痛了。
    “你不回酒店?”
    “没钱住酒店,你收不收留我?”
    阮夏笑了笑:“我去洗澡,你自便。”
    “夜宵吃不吃?”
    “你不嫌累给我做的话我当然愿意吃。”
    阮夏脱掉大衣,揉了揉脖子,往浴室走。
    她仅在大衣里穿了条酒红色的深v领连衣裙,因为喝了酒脸颊微红,一派慵懒性感的模样,看得傅岳不禁皱眉——他实在忍受不了她在别的男人面前展露风情。
    怕破坏眼下的和谐,傅岳忍了又忍才咽下本要说的话,直想强行把阮夏抓上飞机带回去。
    整个人泡到热水里,在深夜的街头吹够了寒冬的冷风的阮夏才彻底暖和了过来,她泡了个长长的澡,敷好面膜才走了出去,客厅里已经有了饭菜的香气。
    阮夏这才记起,在楼下等自己的时候,傅岳的脚边并无行李,除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只有一大袋食材。
    傅岳卷起白衬衣的袖子,正背对着她撇浮在鸡汤上的油——在做饭上,他没什么天赋又缺乏经验,比起复杂的菜,肉汤总是要容易煮些。
    阮夏鼻子一酸,想也没想,便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了傅岳。
    反应过来后,傅岳心中一震,正想转身回抱她,忽而察觉到有几滴温热的液体浸透了自己的衬衣。
    他太了解阮夏,便问:“你在这边不顺利?”
    阮夏许久都没有说话,待他放下手中的东西,转过身低头看她,手机却响了,傅岳从西裤口袋中翻出手机,是助理打来的。
    伦敦已经凌晨三点,如果没有特别棘手的事,助理绝不会给他打电话。
    傅岳摸了摸阮夏的头,按下了接听。
    果然有一份急用的重要文件出了问题,傅岳走出厨房,没挂电话,打开了笔记本。
    阮夏擦干眼泪看向傅岳,他专注于工作的时候最有魅力。以三十一岁的年纪来说,傅岳非常非常成功,完全称得上出类拔萃。
    而她呢,因为一贯的不用功和一时任性,高中毕业后没进音乐学院,在普普通通的大学里选了个毫无用处的专业混到毕业,毕业至今两年多,连一毛钱都没有自己赚过。
    司载阳在的时候,她总以为成为知名大提琴家只是时间问题,并未感到过窘迫,而现在,那点所谓的天赋因为无人赏识全然没有用处。
    所以除了漂亮的外表,如今的她根本没有任何闪光之处。
    而漂亮也是有保质期的,况且她很不愿意别人在提起她和傅岳的时候说,看,那个阮夏除了漂亮的脸蛋一无是处,原来傅岳这么肤浅。
    因此她默默收回了本要和傅岳说的那句“你带我回去吧”。
    ……
    傅岳处理好公务合上笔记本再去看阮夏,她早已收起了片刻前脆弱的表情,整个人窝在沙发里捧着白瓷碗,垂着眼睛自顾自地喝鸡汤。
    傅岳走到厨房一看,锅里的面居然被她盛光了——他着急找她没吃晚饭,又以为她应酬的时候吃过了,所以只煮了一人份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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