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页
就像东陆的年轻人赶时髦过西陆的节庆,如今的西陆也兴起了过东陆的节日。
郑重满是老茧的手里捻着比嘴还要小的酒杯,耳边是墙外悠扬的异域乐声。他不由自主地打起了节拍:送君折柳城外——古道西风回环——连年雨——莫扰我行人胸怀……
很多年以前,他第一次背井离乡求学南府,眼神很差的姨母就是扶着村口的十八棵老柳树,借着嶙嶙结结的树皮裂疤方才送他出了山口。
姨母的乡音还幽然在耳畔。
重儿,重儿你斗胆往前走,山外人间好个秋,你姆身体康健,踏上通天的大道,你莫要得回头……
后来呢?
后来他果然官至一品,权倾朝野,背靠皇族的大树——然后回乡,给了他姨母极尽的哀荣。
二胡唢呐……十里八乡乃至西府,谁敢说他郑家的排场不够威风?
谁敢说他郑重一个不好?!
靠山山倒!靠人人走!
他郑重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哪里来的宵小之辈也敢在他的面前妄言一个字?!
他能够有今天,靠得就是他自己的双手!就是他自己!
可是……怎么就走到今天了呢?
穷途末路,四面楚歌。
楚歌,也是他的乡音啊。
庭院之外传来一阵轻轻的敲门声,有人来拜访他了。
他在西陆的朋友不多,想来想去也不可能有谁来拜访,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了——“郑老先生,我们总长让我来请您回乡安养。”
郑重鄙夷地瞥了一眼那个孤身前来的小青年,他稚嫩的脸庞上写满了一腔热血的固执,好像不把南墙撞穿就誓不罢休一般。
“黄口小儿,卿尚德怎么不敢亲自来请我?”
小青年摇了摇头,神色认真道:“老先生,我叫燕卿,不叫什么黄口小儿。”
郑重愣了一下。
他没有想到,有生之年竟然还会听见这个熟悉的姓氏被挂上别的名字。
“小四……”
少年多情,谁没有摇动过心?
燕玑那个混账玩意儿,祸害了南府,祸害了南城大好的男儿,祸害了他郑重心上炎炎万古酷暑里唯一的一抹微凉清风。
但是说句实话,他从来都没有祸害过郑重本人。
杨小四是酷暑里的清风,是他郑重一辈子求而不得的少年心结。
心结被岁月打磨,最终模糊了一切,容颜,往来,笑声……他其实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一瞬的优柔心动。
故里山河很美,爱过的人美,恨过的人美。
郑重从小就知道要往上爬,爬到高处,住最豪奢的宅院,娶最高贵的名门闺秀。
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控制得了自己的心。
他控制不了让自己不要莫名其妙地喜欢上那个在演武场里训练到最晚的土气小姑娘,他也控制不住让自己不要去嫉妒燕玑,嫉妒他的无所畏惧,嫉妒他的放浪形骸,嫉妒他未曾负重的双肩,嫉妒他仿佛天命之子一般的“好运”。
燕十三怎么会喜欢男人?
还是那个出身平平无奇表现也平平无奇除了一张俊美的脸就没有什么东西的卿尚德?
不过——
郑重忽然间如释重负地笑出了声。
“混账十三!你眼瞎发疯了一辈子!居然也做了一件正事,难得啊……难得啊……”
瑟瑟的秋风吹走了老人多年的积郁,他拂去了肩上的细碎落花,平静地起身去赴那注定的鸿门。
人这一生太短。
区区百年,能做对一件事就已是不易。
爱对一个人算一件事,恨对一个人也算。
三月后,先一字王侯郑重病逝故土,仓促下葬。
总长低调地参加了他的葬礼,那天下着小雨,江南的小雨淅淅沥沥,连绵湿透了人的心口。
没有喇叭,没有二胡,只有一朵路边随处可见的兰花草,开着苍白的蓝花,迎着料峭的春寒颤抖。
第二十五章 恨我纨绔未青蓝
城外停歇已久的炮声骤然响起,顿时惊飞了城头耷拉着脑袋的倦鸟。
已经半月了。
西府已经在稀碎的烽烟里挣扎了十五天,哪怕是铮铮的铁骨,怕是这个时候也要断在泥里了。
求救的信号已经发了出去,可是西府万民所期盼得望眼欲穿的援军却始终没有到达。
西府总督府。
天井里的青苔密布,憨厚可爱,泛着圆润的朝气,仿佛能够湿润平复一个暴躁者的千疮百孔的内心。
李青蓝坐在太师椅上戴着金丝边眼镜看着朝廷回复给他的关报,上面写着一行安安稳稳的小字——【西府一马平川之地,无险可守,速撤。】
撤?
还能撤他娘的到哪里去?!
他一个人当然可以撤,可是西府的百姓呢?
李青蓝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懊悔,懊悔自己的无能,懊悔自己的弱小。
丫鬟捧着一束艾蒿进了门,清明的香气四溢,一直溢到了李青蓝的心底。
这种香气很刺鼻,提神醒脑。
仗要打,千百年流传下来的佳节只要有那么一丝可乘之机,平常的百姓还是要过的。
李青蓝扯了扯自己的衣裳下摆,最后还是下了那个命令。
他说:“备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