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三章 郑中烟的决定
天才兵王的幸福生活 作者:平放
就在紫月的笑容中,那扇关闭了长达三天的房门打开了,庄林那魁梧的身影,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恭喜了。”站在门口的紫月,与庄林对视在一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对庄林说道。
此时的庄林,抱以笑容,目光停留在眼前这个女人身上,心里面却愈发的震撼起来,因为他发现,即便是自己已经跨过了那最关键的一步,晋级到了地元境,但依旧感觉不到这个女人的修为。
似乎,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女人,身上没有丁点气存在。
“别看了,我身上,有师门的宝物,可以遮掩气息,不要说你这么个地元境的小武修了,便是那打破天门的天元境武圣,也看不出我的修为。”似乎是看出了庄林心里所想,紫月轻轻一笑,随口说道。
“我的修为,虽然比你强,但也强的有限,只要你完全熟悉了你现在的修为,那个时候,咱们两个交手的话,谁胜谁负也是未知数。”紫月又接着补充了一句。
听到紫月的解释,庄林这才恍然大悟,这小心情也瞬间舒坦了起来,总在一个女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多少有些丢脸,他也不求能够追上紫月,只要能看到她的背影,也就心满意足了。
“今天,你是不是应该请我们吃大餐啊,也算是补偿,也不枉我们这几天里,为你提心吊胆。”紫月打趣着说道。
庄林的目光,在客厅里三个女人的身上,一一扫过,感觉到孔庆华和上官佳宁目光中的关切之色,他心里面一阵的暖意。
“好,今晚上,你们想吃什么,想玩什么,随便选。”成功晋级地元境,原先心里的阴霾,一扫而空,心情一片的大好,如今紫月开口了,他自然不会拒绝,直接答应了下来。
“吴妈,你去准备点饭菜,记得,多准备些肉食。”将为人母,孔庆华越发的懂得体贴人,起身来,到门口处,唤来保姆吴妈,安排庄林的吃食。
“庄林,你先陪着佳宁和紫月姑娘聊会天,我去给你放洗澡水。”
“行了,你也别忙活了,我又不是个大老爷,这种事情,我自己做就是了。”庄林本来就不是娇气的人,况且孔庆华又怀有身孕,他哪里肯再让孔庆华操劳,晃了晃手,说道。
“还是我去吧。”旁边的上官佳宁微微一笑,说道。
说完之后,也不等庄林开口,她人已经朝着浴室方向走去了。
“你这家伙,真的是享福的命,遇到这么两位红颜知己。”紫月也从屋子门口走到了沙发前,靠坐下来,一双美目眨动着,瞄着庄林,颇有些感慨的说道。
庄林耸耸肩膀,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嘀铃铃……”他刚想要开口,这个时候,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他从口袋里将手机掏出来,放在眼前看了一眼,上面显示的,是郑中烟的号码。
当今那位,终于抽出时间,准备见自己了吗!
“郑叔叔”因为与郑家的结盟,让他与郑家,与郑中烟之间,进入了蜜月期,所以在称呼上,也稍稍发生了变化,从原先的郑书记,郑省长,该做了郑叔叔。
毕竟双方的年龄差距放在那里,郑中烟本就是他的叔父一辈,称呼一声叔叔,也没有什么唐突的。
“庄林,你今天下午应该没事吧?”没有多余的废话,郑中烟一上来,便直截了当的对庄林问道。
当然没事了,就算是头天大的事情,遇到这件事情,那也不是事情了。
“恩,郑叔叔,是不是……”庄林没有把后面的话问出来,大家都是聪明人,有的话,不需要说出来,心知肚明就可以了。
“下午三点,会有车到你的住处接你,到时候,你自己一个人跟着他们走,他们会把你送到目的地的。”郑中烟意简言赅,不带任何私人该请色彩的说道。
虽然跟郑中烟接触的次数有限,但是只这几次的往来,对于这位华夏鹰派人物,他也有了很深的了解,身为当今那位的嫡系,与国情六所的那位一样,所有与公事有关的事情,从来都是冷面无情,连顶点的私人感情都不会夹杂进去。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们这两个做事有些认死理的犟驴,才会被当今那位看做心腹。
“行,没问题。”
“庄林,等见到了领导,你千万要记住,少说多听,不该问的,不要去问,不该说的,不要去说,领导给你的东西,你也不要拒绝。”等说完正事后,郑中烟的语气也和缓下来,以长辈的身份,对庄林叮嘱道。
“郑叔叔,这些,我记下来。”庄林点了点头,开口应道。
“还有,领导的生活比较简谱,你去的时候,千万不要带什么贵重的东西,对了,领导这些年,为这个国家劳心劳力,身体有些不是太好,到时候,你找机会,帮领导梳理下身子。”郑中烟又补充了一句。
“郑叔叔就放心吧,到时候,我找机会的。”庄林将郑中烟的叮嘱记在心里,应道。
“我也知道,你做事向来稳重,也不用我这个老家伙啰嗦,但这毕竟是你第一次去见领导,还是得给你叮嘱一番,说完了正事,咱们再聊两句私事吧,你觉得,郑奎那小子怎么样?”话到最后,突然转到郑奎身上来,庄林都是一愣。
他也是有些拿捏不准,郑中烟突然问起郑奎来,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他与郑奎虽然是从小一起打到大的,可这么些年来,一直都没有往来,说起对郑奎的了解,只怕他还不如郑家的一个下人呢。
“能力很强,只是阅历略有不足,但历练一番,应该能够成长起来。”虽然拿捏不准郑中烟的意思,但他还是没有吝啬自己的唾沫,将郑奎夸赞了一番。
他这倒不是可以的去恭维郑家,给郑奎说好话,郑奎的确也当得起这番夸赞,因为年轻,不缺乏冲劲,有能力,人又聪明,做事也还算稳重,关键是,没有那花花肠子,只要历练上几年,完全能够担得起郑家这个担子。
“是啊,郑奎这小子,有能力,也聪明,心眼还不坏,就是缺少历练,是个做家主的料,可是,我和我大哥一直在担心,让他呆在燕京,跟那些个大少混在一起,怕染上不好的习性,所以,我求你个事,你这次回泉城,把他也一并带上。”郑中烟叹了一声,略带担忧的说道。
听到郑中烟最后的请求时,庄林没有立刻开口,沉默片刻,考虑着其中的得失。
“离开燕京这花花世界,去泉城,郑奎肯吗?”
庄林也猜的出来,郑中烟之所以让郑奎跟在自己身边,一方面是为了稳固上方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未尝不是为了让郑奎多些历练,同时远离燕京这个大染缸,看出这一点后,他自然也不会拒绝郑中烟。
只是问题是,让郑奎离开燕京这个华夏的政治中心,去泉城那个穷地方,郑奎肯吗。
“放心,他会同意的,毕竟,这是为了他好。”郑中烟最终拍板,就这样,郑奎就在他们两个人的交谈下,被做出了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