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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章 返老还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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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小姐的贴身兵王 作者:月醉

    唐于蓝摊开双手,说:“那好,这两瓶酒我就白送给你了,请叫我雷锋。”

    “还雷锋呢,雷轰差不多。这可是我喝过最贵的酒!”余天灿鄙夷的哼了一声,接着说:“陆霸接连给我带来几波人,我越来越谨慎。幸好天演本来就善于研究万物运转法则,终于让我生生弄出了一副奥妙非常的刺青。陆霸再也没有带人来找过我,我就知道自己成功了。

    从那开始,我就想办法离开地狱。很快就制定了几种逃脱方案。可谁想到,这些方案我都没用上,狱使就把我释放了,他们说这是来自狱皇的命令。”

    唐于蓝眯了眯眼睛,好奇的追问道:“狱皇,他为什么要放了你?”??

    “因为,他感觉我对他根本没有什么威胁吧。”余天灿沉声说道:“狱皇他是一个十分骄傲的人,他或许并不愿意用这样的方法来囚禁我。我从地狱回到凌江市之后,自己的名气也越来越大。

    在我三十岁的时候,认识了周存骇,骇王这两个字用来形容周存骇,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从他年轻到现在,我没见骇王因为任何事而恐惧过。或许他根本就不知道恐惧是怎么一回事!可以说只有他想不到和不愿做的事情,根本就没有什么是他不敢做的事情。

    那时候他的实力还没有现在强悍,不知道惹了什么事情,被二十多个混混围堵在租房内。

    周存骇根本就不害怕,因为第一拳是他打出去的。那一次他受了伤害,不过他的恢复能力却相当的惊人,第二天就生龙活虎。对于他我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所以也就有了结交的心思。

    慢慢的,我们两人越走越近,关系越来越好。周存骇没有系统的学过什么功夫,他完全是在打斗的时候锻炼出来的。每一次受伤后,他都能够很快的康复,康复后,非但难以落下什么伤病,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战斗力还会有所提升!这样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果不是因为早就知道狱皇这样旷世奇才,我肯定会为周存骇的能力惊讶不已!”

    “周存骇现在混的好好的,成立了骇王军团。那为什么?你却要隐姓埋名呢?甚至凌江市知道你的人也大大减少,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像你这样拥有天演能力的人,肯定不愿意自甘平凡吧!”唐于蓝一边说着,一边摸了摸下巴,这几天的时间,胡渣子长的更长了。

    “是啊……我之所以隐姓埋名,原因还是因为地狱!”余天灿手中的香烟没有抽两口,此时却已经燃烧到了尽头,他在烟灰缸中捻灭烟蒂,眼神复杂的看着远方,开口道:“关于地狱的事情,我一直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连周存骇都没有。知道这个秘密并不是什么好事,有可能会遭受杀身之祸!反正唐团长现在已经是地狱的敌人,这些事情在我肚子里几十年,憋的我十分难受,也只能讲给你听了。”

    “原来这样,看来我被你这老家伙忽悠了!被骗走了两瓶酒和一支烟了啊!”唐于蓝嘿嘿一笑,说:“我大人大量,不跟你计较,地狱到底对你做了什么,尽管说出来就好。”

    “地狱对我做了什么?”余天灿轻声嘀咕着,心里面有种怪怪的感觉,像是自己被地狱给非礼了,他苦笑着摇了摇头,说:“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预感着有什么事情要发生,终于在那天晚上,我走到公寓楼下面的时候,两个人拦住了我的去路!是两个狱使。

    狱使说,有人要见我。

    除了狱皇,没有别的人能够如此命令狱使,更何况狱使的能耐都十分惊人,我想要逃跑也不容易,所以就跟着他们去了。

    再次见到狱皇的时候,实在是难以想象!”

    “破茧重生,脱胎换骨?”唐于蓝接着问道。

    “不仅如此!”余天灿抿了抿嘴,一字一顿的说:“还有,返老还童!我再看到狱皇的时候,他至少也有六十多岁的年龄,可模样看上去竟然比上次还年轻,简直就像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脸上没有丝毫皱纹,乌黑长发,生命力旺盛的难以想象。”

    “真的如此神奇?”

    “千真万确!”余天灿死死盯着唐于蓝,说:“你也是个有精彩故事的人,你身上的伤疤是否全部消失?整个人五脏六腑如同重塑,焕然一新!”

    唐于蓝认真的点了点头,他现在感觉自己的生命力就无比充沛,只是没想到,脱胎换骨后竟然比自己想象中还要神奇。

    余天灿似乎看出了唐于蓝正在思索的内容,晃了晃头,说道:“并非所有人脱胎换骨的时候都是如此,我见过的几个狱使脱胎换骨后,不过只是减缓了衰老的脚步罢了!”

    唐于蓝笑了笑,??说:“科学家们早已经得出观念,人类的衰老并非是不可抗拒的。细胞对于人来讲,就意味着生命。而细胞也会有渐衰的过程,他们的生长依靠的是分裂,一旦细胞分裂速度减缓,新的细胞减少,那么这个人也就开始慢慢走向衰老。

    从上世纪三十年代,“细胞疗法之父”保罗·尼翰在手术中发现新鲜细胞注射到病人相应器官上,不仅不会引起免疫反应,而且疗效更加持久。再到上世纪五十年代,尼翰教授发布羊胎素活细胞疗法,引起全世界关注!

    如今,许多明星都借助着注射羊胚胎素,将体内的活性细胞帮助老化细胞恢复活性,借此来减缓衰老。如此医学上的成就已经十分了不起。

    可是,谁能够想到,早在三千年前流传下来的古书《道法藏卷》上,就能够找到关于纹身的记载。纹身的历史肯定要比三千年长得多,在那个时候,天赋异禀命格强硬的人加上能够和身体完全契合的刺青,就有机会脱胎换骨,从而延长生命。

    单从这一点来看,高等刺青比现在医学要发达的多!

    余天灿惊讶的看了唐于蓝一眼,赞道:“唐团长果真博学,想不到知识如此丰富!”

    唐于蓝毫不客气的点了点头,将他的称赞完全笑纳后,挺了挺腰,摆出一副老学究的姿态,接着说:“在《尚书》和《史记》中,都能够找到皇帝时代的记载,距今约为五千年,属于龙山文化时代。不过这些史书上面关于刺青的介绍却少之又少,刺青时代的文明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发展起来的,现在已经无从得知,不过我感觉肯定不止五千年,那时候应该是一个群雄并起,能人辈出的年代!”他眼眸中闪烁出骇人的光芒,一瞬间似乎穿透了历史洪荒。

    “幸好,这个文明没有完全泯灭成为尘埃”。余天灿感慨了一声。

    “不过,我更加好奇,狱皇他是如何不依靠刺青,达到脱胎换骨的!”

    “这个问题可不好回答”。余天灿沉思了一下,接着说:“或许,狱皇天生体质异于常人,筋脉通畅,根本就用不到纹身。还有一种可能,狱皇虽然没有纹身,可他了解纹身变化和规律并不少,他曾经说过,到达一座山峰的道路有很多条,可以通过前人开凿的阶梯攀登,也能够自己攀爬,最终结果都是一样的。也有可能是狱皇寻找出来的另一条道路。”

    唐于蓝问道:“你的天演,没有看透么?”

    余天灿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说:“刚一开始,我就告诉你,狱皇是我最看不透的人!除非,我能将天演完全参悟明白,那么整个宇宙的变化将会全部了然于胸。不过人的生命有限,就算再多给我两世的光阴,也难以达到啊!”

    唐于蓝翘着二郎腿,思索了一下,接着问:“那这天演,是谁发明的?他能够将这宇宙变化全部掌握?”

    “你现在使用的文字,是一个人发明的么?他能够解释所有世界上深刻的含义!还有纹身,同样奥秘复杂。我想天演刚一开始,就像《周易》一样,不过是一套理论,慢慢由后人添补加强。到现在已经无比深奥!谁发明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被我们使用着,就像刺青”。余天灿笑了笑,将目光对着唐于蓝,问道:“唐团长,你感觉我说的对么?”

    “所谓饮水思源,受前人福泽,总应该怀有感激之心。”唐于蓝不卑不亢的说。

    余天灿将第二瓶酒完全饮尽,笑了笑,转开话题接着说:“不知道当时,狱皇是不是这样想的。他再找到我的时候,让我推算和研究的不再是附着在皮肤上的纹身,而是石板!残缺不全的石板,上面绘制着繁琐复杂的纹路。

    凭着我的经验可以看出,这块石板和纹身路数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并且更加精妙复杂,里面的奥义是我完全没有接触过的。

    狱皇告诉我说,这块石板已经有七千年以上的历史。一个文明的起源总需要慢慢探索积累,这是一个十分漫长的演变过程,纹身能够发展到当时境界,我认为至少需要五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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