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分段阅读_第 27 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我他妈最讨厌被人威胁,尤其是这种绿帽警告。
    所以那次我一天一夜都没回去。厉骁说过,女人不听话,晾她几天就老实了。
    虽然这个人渣的理论也够渣的,不过处对象这事儿我不是很懂,什么招都乱用,导致后果有点严重。
    晾了她二十四小时,再回去,人已经彻底不搭理我了。
    怎么哄都哄不好,咬耳朵也不好使,死活不让碰,憋得我那叫一个难受。
    从没想过有天我会为了那事儿服软。
    可是不服软能怎么着,有些滋味尝过了,死都觉得值。
    林香总问我喜不喜欢她,频率高得我想吐。
    后来我就不直接回答了,拐弯抹角和她绕圈子。因为我要说喜欢,她就会问为什么喜欢还不跟她结婚。我要说不喜欢,那惨了,人家玉腿一踹,我滚一边凉快。
    自从我不再明确表态,她也知趣了,很少再问。
    我当然喜欢她,不喜欢我睡她干嘛。
    她穿着我的t恤,光着大腿赤着脚满屋子乱蹿的时候,我喜欢死了。
    真是一双好腿啊。白,细,直,长。其实她个儿不算高,就是身材比例好。
    这双腿往我跟前一杵,我就没心思干别的了,只想伸手过去摸。白花花,滑溜溜,软嫩嫩,想想都激动得一哆嗦。
    她也知道自己腿好看,爱秀,有阵子特流行那种齐bi小短裙,虽然里面有裤子,本质上是裙裤,可那个长度我接受不了。
    我把她那些裙裤全扔了,她发现以后跟我闹,骂我自私,直男癌。
    我就直男癌了怎么着,我就受不了别的男人直勾勾盯着她的腿。厉骁还惦记过她的腿呢,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按理说我已经够包容她了。她喜欢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咔哧咔哧啃薯片,弄得到处都是薯片渣。
    我比较爱干净,虽然没到洁癖那个程度,但也容不下肉眼可见的垃圾。每天都要收拾她的零食残渣和头发丝儿。
    她这人又懒又馋,嘴巴成天吧唧吧唧的就没闲过,家务也不干,就喜欢追剧看小说。
    有一回哭得差点昏过去,我还以为怎么着了,一问,才知道是因为小说。
    自己看就算了,还bi着我跟她一起看。那本破小说好像叫什么《别爱我,别扑火》,艾玛看得我那叫一个来气,男主渣,男主渣完男二渣,女主给男主生了仨孩子,最后男主才娶她。
    书里边女主未婚先孕,林香说她太傻,还说自己要是意外怀孕,肯定第一时间打掉。
    我说女主其实一直都爱男主,所以才会把孩子保住。所谓的恨,从来都是自我催眠。
    我问林香要是怀了我的孩子,会瞒着我生下来吗。她斩钉截铁告诉我,不会。
    那我就放心了。
    不过那书看得我有心理yin影,我还真怕哪天冷不丁冒出个孩子,科学鉴定表明,是我亲生的。
    林香说我就是个孩子。拉倒吧,她比我更像孩子,喜欢买一大堆无聊又没用的东西,比如情侣装。
    我始终不明白,这玩意儿有什么好穿的,好像穿了就能永远不分手。
    而且她买的那套版型太傻bi了,白t,她那件胸前印着水钻lo,我那件印着七彩ve,老天,这是什么魔鬼审美啊。
    非bi着我穿,不穿就代表不喜欢她。我再次见识到了女人神一般的逻辑。
    烦归烦,我还是穿了。
    林香高兴得直夸我帅,夸她自己会买衣服。
    看着她那股子虎劲儿,我都不忍心告诉她事实真相。
    真相就是,好看的人披麻袋都好看。
    好日子没过多久,我俩又开始吵。
    江芸祺回来了,她吃飞醋,没完没了跟我闹。
    说实话我对江芸祺的感情变得很复杂。
    没以前那么喜欢,但也没办法完全放下。
    她撩我的时候,我还是会忍不住上道。
    这次回国,她好像特别喜欢撩我。大概是我没再跟她表白,对她冷淡了很多,她反而不习惯,想证明一下自己的魅力吧。
    前几天她喝醉了,让我送她回家,上车以后拽着我不撒手,不知道是真醉了还是故意的。
    要是搁以前,我肯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