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页
“这样啊”
林蓉皱了皱眉,她越看越觉得这椅子就是故宫的藏品,说不定嘉靖皇帝或者万历皇帝曾经坐过。
真想知道这把交椅的上一个主人是谁,搞不好此人和林定举的案子有关系可接下来该怎么套话呢?
正当她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顾墨林忽然道:“晚上陪我吃个饭,地点在隔壁的泽盛大酒店。”
“经理,晚上要见什么客人吗?”林蓉郁闷,她和陆澄砚约定好了,今晚要搬去和一块住呢。
“不是见客人,是我请你吃顿饭。”
顾墨林扯了扯嘴角,林蓉这平静的反应,倒是一点都不出乎意料。
***
顾墨林请客吃饭的目的非常简单——想留下林蓉。
一来,被她的学识彻底征服了。无论是古玩字画,还是家具品种,林蓉都能一眼分辨个真假,百分百准确率,从来不出任何差错。
二来,就是一些私人的感情原因——想追求林蓉。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只是一方面。顾墨林向来知道一个道理:有些女人靠手段小伎俩和美色来吸引男人,但这种诱惑力只是暂时的,因为刺激感和新鲜感是会过期的,就像保质期不长的一道小菜,尝一尝个新鲜,那种欲望也就过去了。
而真正要长久相处的男男女女,最终要凭借各自的道行打交道。
林蓉身上最强或者说,她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的本事,就是她骨子里一种深藏不露的道行。
林蓉的性格不卑不亢,不悲不喜,大多数时间里,她像是一个世外高人一般俯瞰着人间,不紧不慢把一切繁华景象都尽收眼里。
但一旦你和她打交道,就会不知不觉被她的道行所折服。至少现在是心服口服,甚至可以说有些敬佩林蓉这般的风轻云淡。
当一个男人完全臣服于一个女人的时候,那相处的心境自然就不同,只能是奔着长久在一起的念头去考虑彼此的关系。
但顾墨林第一次请女孩子吃饭,实在没什么经验:“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反正我来买单。”
“我只想点一份蔬菜沙拉。”林蓉咽了咽口水,她最近在减肥的说。
“蔬菜沙拉?”顾墨林吐槽道:“你是山羊吗?工作劳累了一天,也不吃点好吃的?”
林蓉坚决抵御食物的诱惑:“顾经理,你上次不是说,我最近长胖了吗?还说我脸都胖了一圈,所以我开始减肥的说。”
顾墨林莞尔一笑,她这么在意自己的话吗?这倒是让的心情一下子舒畅很多。但不想让她有任何的颜值焦虑,不由得安慰道:“其实你一点都不胖,就是矮了点”
林蓉再次抗议:“我个头有160,不算矮了!”丫的,别哪壶不开提哪壶!
“那今晚我点菜。”
顾墨林不跟她废话啰嗦,直接点了几样招牌菜,全部都是高蛋白低脂肪的鱼类和海鲜类。
点完以后,起身走到包厢后排的橱窗展示玻璃柜前,从柜子里拿下一瓶价值两万美元的白马酒庄干红葡萄酒——只用这种红酒招待贵客。
林蓉当然不知道这红酒的价格多少,就喝了一小杯,甜蜜的果香味霎时间在唇齿间迸开,异香扑鼻,馥郁得简直令人陶醉不已。
这么好喝的红酒,她真是第一次喝,干脆再倒了一杯,反正红酒的酒精度数也不高。
就在她品尝美酒的时候,顾墨林点的海鲜大餐也上了桌,林蓉看了看这些奇形怪状的菜呃,她是个山里出来的娃,真没见识过这些奇葩红烧海洋生物。
尤其是那个皮皮虾,看起来真的和大虫子差不多啊!
顾墨林看她不动筷子,以为这些菜不和胃口,还问道:“怎么,不想吃吗?”
“不是。我是在想”大虫子要怎么吃?难道是掐头去尾嘎嘣脆鸡肉味吗?
当然,她不好意思这么问,只能发挥小秘书的本色来,假装乖巧道:“顾经理,你身体不好,这些海鲜还是少吃为妙。以免消化系统和免疫系统跟不上”
“我的身体还没脆弱到那种程度,以前我也经常吃海鲜。”顾墨林自嘲一笑。接着给她夹了一筷子澳洲龙虾肉:“尝尝这个,早上刚从澳洲捕捞上来的,中午坐中澳航班远渡重洋到了国内。”
“现在的跨洋物流业真发达。”
林蓉感慨一句,便尝了尝这澳洲龙虾肉,果然Q弹可口,比她吃过的任何肉类都鲜美。
“你要是喜欢吃什么菜,就告诉我,以后我下了班带你过来吃。”顾墨林投喂小秘书成功,挺有男人的成就感,不禁道:“这家酒店是我家旗下的资产,们所用的食材,外面想吃都吃不到只要你好好跟着我,乖乖听我的话,肯定有享受不尽的口福。”
“”
跟着乖乖听的话?!
林蓉放下了筷子,她就是再迟钝,都听出了这话里的意味是暧昧的男女意思。
再联想到陆澄砚说顾泽盛极有可能是沈老板的同伙,她的心里就更加膈应,顾墨林可是顾泽盛唯一的儿子,甚至感觉这名贵的虾肉都味同嚼蜡。
她可不想和顾墨林发展出什么办公室恋情,赶紧堵住的念头:“顾经理,你说笑了,我想吃什么美味佳肴,可以自己动手做的”顿了顿,她再次澄清道:“而且我男朋友很会做饭的,我想吃什么会拜托,不必跑来你家饭店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