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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节 下马威还是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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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咬金家的厨房和之前叶檀看过的皇宫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东西是很多,可是地方是真的挺脏的,可能这个时代人对于这些东西都不是很有那种干净的兴趣吧。
    看着自己带来的家伙什,然后就开始准备各种食物。
    程家的厨子都是以粗狂为主的,因为肉食的习惯,让他们其实有点看不起叶檀带来的食物,可惜的是,叶檀的脾气是我要做事,你就得听着,对于那些不听话的人,直接赶出去,最后就剩下一个老头,身上不太干净,被叶檀要求去洗干净再过来,然后就开始准备了。
    他一边做吃的,一边想着程咬金之前的行为,不会是一个无用的行为。
    在过去,是没有几人那么愿意将自己的心思放在大家的面前的,有的时候,不仅是如此,而且还非常讨厌将自己的心思放在别人的眼前,这些东西,有的时候,可能不可名状,却又不是不存在,不知道是古代人的含蓄还是本身的害怕。
    因为有材料,一顿饭很快就准备好了,叶檀是不会动手端的,直接去了前院,结果看到正坐在那里很不自在的程咬金带着自己的几个儿子坐在那里,也不说话,看样子是无话可说,也是真的,有什么可说的,难道动不动就直接暴力吗?
    程咬金是个汉子,而且是个粗汉子,但是呢,去能够得到崔家人的认可,可见这人的手段不是一般的牛,家里的一切都显得粗狂,但是绝对不粗鄙。
    随着叶檀的道来,一阵浓烈的想起充斥着整个餐厅,程咬金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看似稳坐钓鱼台,可是眼球都要快掉出来的样子,鼻子也跟着翕动,不过呢,后面的人跟着叶檀速度不快,让程咬金恨不得将家里的家丁都拉出去打一顿。
    随着叶檀的要求摆盘,然后他就坐在程咬金的对面,笑着说道,“程叔叔,来,尝尝。”
    桌子上的菜肴,大部分都是肉食,还有一些蔬菜,按着道理来说,程咬金肯定是喜欢肉食的,因为他的身材和职业让他没有其他的的选择,可是让叶檀奇怪的是,他却先用筷子夹了一大块的蔬菜放入口中大嚼,吃相虽然粗鲁,却不让人觉得讨厌,反而有点不可思议的精神。
    而等到他一动筷子,剩下的几个孩子也都不气了,直接上手,不过他们的目标就是肉,看样子这个肉对他们的吸引力极大的啊,不过想想也是,在过去,想要好好地吃肉还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别是在唐朝这样的一个经济极度发达,却又非常不发达的朝代里。
    他们家的桌子一看就知道来自宫里,因为这样的大桌子其实很少,唐朝比较崇尚的是分餐制,而不是这样子的坐在一起的,不过自从叶檀来了之后,自从明月轩在这里抬头的时候,这里的很多东西都在悄然改变,都说古人不能很容易地接受新事物,叶檀可不认可,古人们不只是喜欢接受新的实物,而且喜欢一边用着你的东西,一边骂你,口气非常的横。
    程咬金本来还打算在叶檀面前表现一番大人物的与众不同,可惜的是,等到他吃完了几筷子青菜之后,发现桌子上的肉食被几个小崽子吃掉了一半,于是也就没有心情去管叶檀了,于是一时间餐厅里只有嘴巴吃肉的声音,其他的一概没有。
    等到程咬金闻到一股子浓烈的酒香的时候,他们已经吃饱了。
    叶檀的面前是几个小菜,不是重肉的,自从来到这里之后,自己也开始吃了不少肉,但是说真的不是特别的喜欢,所以他经常吃的都是素菜,不是为了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只是想要让自己开胃一点。
    一杯小酒,一点下酒菜,有几个知心的朋友,这就是叶檀喜欢的生活。
    “哟,小子,你吃独食啊。”程咬金也不管自己脸上是否挂着一些油腻的东西,站起来伸手就将叶檀面前的小酒壶拿了过来,然后对着嘴就狂饮,可惜的是,他不知道叶檀的这个酒的烈度,他以为是平时喝的普通的水酒。
    “咳咳咳。”程咬金被酒呛到了,如此火辣的味道,让他的眼神都烧着了,不过呢,他没有吐出来,而是闭着嘴巴忍着,结果脖子上的青筋都出来了,吓得几个孩子都不敢多说话了。
    过了好一会,程咬金才慢慢地松了劲,手里的酒壶已经被他捏成了扁平的,看着叶檀,眼睛里除了泪水之外还有的就是红彤彤的东西,比如说,血丝。
    “好酒。”
    程咬金将手里的酒壶扔在桌子上,让人拿来毛巾擦了擦,看着叶檀说道。
    “还凑合吧。”叶檀不喜欢喝酒,但是有的时候你又不得不去喝酒,这就是人生。
    “你小子不会平时都喝这种酒吧?”程咬金反问道,这小子的生活比皇帝的都好啊,简直就是丧心病狂,因为程咬金对于皇宫里的东西也知道的不少哦,很多时候,他凭借着自己的厚脸皮也是可以吃点喝点的,可是没有想到除了之前在东宫那里威胁李承乾吃了一顿之外,还真的没有吃过多少呢。
    “我平时不喜欢喝酒,酒喝多了,对身体不好。”叶檀可是记得诗仙李白为什么孩子不多,有一方面可能就是和他喝酒有关系,这哥们喝酒宛如喝水,差不多将自己都扔在了酒缸里,这样的人如果还有孩子的话,真的是天理不容了。
    “怎么不好?好得很,老子要是不喝酒,一整天都没有精神。”程咬金的养身之道只能用在他自己的身上,任何一个其他人如果用了,都得半死不活的,这就是现实。
    “哦。”叶檀随口说道,似乎根本就没有看到程咬金的潜台词,人家都说了,必须喝酒,你不贡献一点吗?
    程咬金脸色一变,这小子,还是记仇啊,这都不明白,简直就是个棒槌。
    “不知道这酒贵不贵?”程咬金嘬乐嘬牙床,忍不住问道。
    “还好吧,在我们那里不贵,只是在这里,却不知道了,我又不卖酒,谁知道呢。”叶檀的话,让程咬金牙齿都痒,这小子,肯定是故意的,就是说我之前对他的行为,让他不高兴了,难道不知道这个是必要的流程吗?
    “你小子不做生意,那么食味轩是谁的?”程咬金可不是那么好欺骗的,他自己做什么事,其实都是大家都在做,你现在说这话不是在侮辱他的智商吗?
    “食味轩是家里的人做的,谁知道是谁干的,反正我不太清楚。”叶檀直接就否定了他的任何想法,在这个时代,你不管是做什么的,都不能说自己是做生意的,现在才刚开始,要是等到以后的话,在门阀没有被消灭的时候,人家就是这个世界知识的源头,你说什么的时候,人家都是会有看法的,而且这些人除了喜欢土地之外,也喜欢经商,可惜,这些人经商你也不行,特别是皇家,你要是这么做,非得骂死你不可。
    程咬金突然发现这小子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无耻,简直就是无耻到了极点,这样的话都说的出来。
    不过呢,他也知道,只有如此才能活得久一些。
    程咬金忽然站起来,看了叶檀一眼道,“走,跟我去书房。”
    叶檀没多说,也没多想,就点头跟着他去了,这里毕竟不是说话的地方。
    程咬金的书房很大,里面的书籍也很多,只是大部分都是书简,没有办法,现在的纸张虽然不错,可惜价格方面真的是贵,加上印刷技术不过关,大部分的书籍还是要用人工来抄的,所以有一本书的幸福可不是现代的人可以体会的,现在的人书籍多的都想要扔掉的,这种感觉,也是古代人体会不到的。
    书房里的座椅都是明月轩出品的,一看就知道价格不低,看来它作为用来撬起大家的购买之心还是有帮助的。
    一壶热水,就墩在炉子上,虽然现在还不是特别的冷,可是走进房间里,还是挺舒服的。
    “小子,知道我的意思了吧?”程咬金给每个茶杯倒了一些热水,然后看着叶檀问道。
    叶檀手里突然多出一些茶叶包子,放在桌子上,道,“程叔叔的用心,小侄还是知道一点的。”
    程咬金将纸袋子撕开,然后捏了一点放入茶杯里,剩下的直接收起来了,看着他笑道,“你说说看。”
    “这次我在松洲的事,很多人虽然知道了,但是其实是不相信的,而我和太子之间的关系又十分的亲密,陛下虽然现在的皇帝了,可是很多事其实都非常的掣肘,所以,不管我是不是真的做出了那么些成绩,皇帝都会派我去江南,去岭南,去一些他不方便去的地方,而程叔叔的意思就是看我到底行不行,如果不行的话,就让我收敛一点,这样子的话,就可以活的更久。”
    程咬金点了点头,喝了一口茶水道,“小子,有灵性,你这次出风头出的大了,特别是后来又被送入宫里,这样的恩惠千古未有,所以,所有的人都盯着你,就连佛门都盯着你,你小子稍微不慎,就会粉身碎骨,那些人做别的可能不行,但是坑自己人,那绝对是把好手。”
    他说的那些人,其实也包括自己,可能抵御外敌方面,那些人是真的不行,可是要整死一些国内的人,轻车熟路都是说的少了,简直就是如鱼得水,而你如果没有那么强的能力,你就收敛一点的好,因为到时候不是他们会直接动手杀你,而是让皇帝杀你,皇帝这个群体是最有情也是最无情的一个存在,如果你威胁到对方了,从来都是举刀砍下去,至于以后的事,他们不管的。
    “呵呵,其实呢,程叔叔也不用太担心,小侄虽然脾气不好,做事也有点糊涂,但是呢,这里,我可以待下去,也可以随时走掉。”叶檀根本就不会在意这些,自己给了叶家村无数的好处,那么,如果有一天不得不舍弃的话,他也不在乎,做了很多的人都会变成圣人,而叶檀也是圣人,只是他的这种圣人不会随着大众的心思去做就是了。
    “你去什么地方?”程咬金好奇地问道。
    “天下很大的,大唐只是这里的一块地而已,如果在这里呆不下去了,我打算出去看看,外面的风光其实也不错的。”叶檀上辈子就想要到处旅游,可惜一是没钱,二嘛,没有时间,现在自己怕什么?天下何处自己不能去?
    “好小子,有胆气,可惜的是,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人都没有桎梏的话,那么就不是人了。”程咬金感慨地说道,他最喜欢的其实不是当官,而是成为一个游侠,纵横天下,可惜的是,家族里的人可不是只有他一个人,最后,他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听话去做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事。
    “是啊,所以,我答应了陛下在这里半年,这半年的时间足以将松洲城的一些事做到了,而且我们的太子也是聪慧,只是他找错了老师了。”叶檀的话让程咬金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小子,胆子真的太大了,竟然想要干涉皇家之事。
    “找错老师,什么意思?”程咬金反问道。
    “现在我们的太子殿下的老师是谁,是李纲啊,李纲是谁,号称太子杀手,他们在一起很久了,可不合适哦。”叶檀笑着说道。
    “太子杀手,什么意思?”程咬金不解地问道。
    “以前,李纲是杨勇的老师,后来,他死掉了,然后他成了李建成的老师,然后李建成死掉了,现在又成了李承乾的老师,我只能呵呵了。”叶檀的话让程咬金疑惑了一下,随即脸色大变,指着叶檀道,“你小子真的是什么都敢想啊。”
    “有些事不是敢想还是不敢想的问题,而是实实在在的问题,为了李承乾的成长,我打算带走李纲。”叶檀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了。
    “带走,什么意思?”程咬金还真的奇怪这小子到底要干什么?
    “随着松洲的经济起来了,大家兜里都有钱了,你说,是不是需要一个书院呢,而书院是不是需要一个学问大家的支持呢。”叶檀早就想好了,如果不,再过一百年,也是不行的。
    “恐怕陛下不会让他去的。”程咬金知道李纲是鸿儒,自然是宝贝了,皇帝陛下对于真正的宝贝,从来都是不撒手的。
    “会的,虽然陛下珍惜这样的人,可是我刚才的话只要是一出去,他就没有地方可去了。”叶檀的话让程咬金觉得后背很冷,这小子真的是杀伐决断的人啊,这样的人要是生活在当初打天下的时候,还真的不好办呢。
    “不说这些了,你们家还有什么生意,我程家要掺和一下。”程咬金不想问这个问题,因为没有实际意义,就来了一句让叶檀喷的话,你刚刚还说做生意不好呢。
    “这个,程叔叔,你觉得合适吗?”叶檀反问道。
    “有什么不合适的,难道我们都不吃饭吗?”程咬金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只是他的心思显然不在家具和炉子之类上面,而是其他地方,“这个酒能做出来吗?”
    “可以啊,不过呢,挺消耗粮食的,陛下可能不愿意。”任何一个朝代对于粮食的看法都十分的重,这样的时候,你想要大规模的酿酒,你是作死。
    “没事,都是陈粮食,没事的。”程咬金是丝毫不在乎,自己家的存量是都喂了老鼠了,还不如喂自己呢。
    “这个事,我需要的人可能很多,如果只是程家的话,我担心出来麻烦。”自古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有些事做出来了,对大家都有好处,但是呢,却依旧有坏处的。
    程咬金虽然对于不能吃到独食有点郁闷,不过还是点了点头了,说道,“那找个时间,大家聚聚,到时候弄点好吃的。”
    “好的,不过,程叔叔,你有的时候也不需要如此担心,如果这里待烦了,可以去松洲,我其实有的时候也在担心。”叶檀的话让程咬金愣住了,这小子还担心什么啊?
    “担心有一天陛下会将都城迁到我们那里就不好了。”叶檀的烦恼差点将程咬金给刺激的疯了,迁都,还是你们那里,你可真够敢想的。
    现在长安也有几十万人,而你们那里一共才几万人啊。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有个词汇叫做虹吸效应,等到那里真的发展起来之后,可能一切都不一样了。
    只是有些事,没有出现,大家都不太在意,而却是事实的。
    两人聊了很多,叶檀最后告辞的时候,家伙什都被留下来了,然后程咬金还想要去他家要人,最后被搪塞地离开了。
    刚到家门口,就听到张毅说,有个和尚刚刚来了,送上请柬,说是想要和叶檀在白马寺一叙。
    叶檀没有在意,点了点头,知道会有和尚要来,只是没有想到竟然是白马寺的人。这些人的耐心也不错哦,可惜,还是让自己有点失望,这个白马寺,难道就真的成了天下的首选了吗?
    对于和尚,他没有不喜欢,也不会讨厌,后世的时候,也和大师聊过,真的大师都是清静无为的,可惜,更多的都是酒肉之徒,让人不齿。
    他回到房间里,就睡下了,今天的事,他需要消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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