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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杀马特”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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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9章“杀马特”小伙伴
    林在山、保镖二人奉了命令就要出发,王成霸猛然又叫住他们。
    “你们俩等等。就这样把你们两个优秀人才放到外面去,我还是真有点不太放心。”王成霸摸着下巴说道,“来人,把我的无忧狗项圈拿两个过来。”
    很快便有人拿了两个彩色的、造型很漂亮的狗狗项圈交给王成霸,上面还写着“桂城城主王成霸专属财产”字样。“这是在我的创意指导下,由桂城首席防具设计师老梅制作的。这个无忧狗项圈不仅造型美观,深受狗狗们喜爱,而且附带电击、爆炸等控制功能。如果在我设定的时间内你们俩个没有返回,这个项圈就会间断性地放电,而且电击越来越强;当超过最后截止时限,就会发生爆炸。砰的一声,你们英俊的头颅就会变成丑陋的烂泥。”
    “我靠,你要不要这么心狠手辣。”
    “心狠手辣是我的第四美德。”
    “难道你还有其他三个美德?”
    “当然,我的第三美德是阴险狡诈;第二个美德是霸气侧漏。猜猜我的第一个美德是什么?”
    “这还真不好猜,难道是厚颜无耻?”
    “错!”王成霸正儿八经地说道:“是英俊潇洒!”
    “好吧,我无语了。”
    王成霸一边给林在山、保镖二人佩戴项圈一边得意洋洋地说道:“我给你们设定的警告时间是48小时,超过这个时间不回,项圈就要启动电击模式;最终时间是72小时,一旦用完,就会立即启动终结模式,后果不需要我说第二遍。我在此善意地提醒你们一句:这种项圈内部有精妙的防破坏机制,强行打开,就会启动电击模式或终结模式。你们不要耍小聪明。救到人之后第一时间送到我这里来。好了,赶紧去吧!”
    //////
    保镖带领林在山来到城主府的库房,支领了两套单兵武器装备、一辆小汽车,然后出了城主府来到大街上。
    “现在你总该告诉我你的名字了吧?”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林在山问驾驶位上的保镖。
    保镖一边开车一边叹气:“酋长,你实在是个人精,你用自己的实力赢得了和我做朋友的资格。我叫司马特。”
    “杀马特?还真是名如其人哪。”
    “我拥有一级速度、一级力量和一级皮肤骨骼强化异能。”司马特自我介绍道,“我的强项是擒拿格斗,擅长手枪、匕首、警棍等轻武器;我的枪法还不错,不能说百发百中,但是10发7中没有任何问题;能驾驶各种车辆和飞行器,能熟练使用个人电脑;还懂得一些急救知识。在末世前我就是王家的职业保镖,进入末世后一直没有跳过槽。”
    “我可以看得出,你的业务素质不错。”
    “还可以吧,回头我给你一份简历,你要是有什么好的招聘信息别忘了替我推荐一下。”
    “我有一点不太明白:你如此优秀,又一直给王家作保镖,可王成霸似乎不怎么认识你也不太信任你呀。”
    “城主大人只赏识极品美女和像你这样的顶尖人才,我这种平庸之辈他怎么会放在眼里?”
    “听起来你好像有点深宫怨妇、怀才不遇的惆怅。”
    “我只是有点厌倦了这种为达官显贵跑腿的生活,我想体验一下不同的人生。”
    “放心吧,你马上就能体会到。”
    二人来到桂城入口处,司马特出示了特别通行证,关卡人员当即放行。
    //////
    二人乘车快速向东北方的福城开进。
    司马特介绍道:“福城本来是一座总人口超过700万的大中型城市,末世后变成了一座鬼城,那里游荡着上百万僵尸,其中不乏五级加僵尸。最高等级的僵尸据说已经进化到了七级。”
    “七级僵尸是个什么概念?”林在山问道。
    “你以前没有与僵尸遭遇过吗?”
    “我失忆了,我所记住的近期经历中,只遭遇过少数低等级僵尸。”
    “七级僵尸是目前尸群进化已知的最高等级,它身高可以达到3米,拥有四级速度、五级力量、五级皮肤骨骼强化、一级的视听感知和声波攻击能力。”
    “等等,我有个学术问题请教一下:这里的一级、二级是什么标准?”
    “如果我们将正常人类成年男性的力量、速度、耐力、视力、听力等基本属性的上限设定为100的话,则往上每突破25左右即可称为一个新的等级。所以,一个力量属性达到了125的人,我们称作一级力量异能;达到150的称作二级。依此类推。当然上述标准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
    “那七级僵尸的战斗力究竟有多强呢?”
    “简单点说吧,像我这种货色,在不使用重武器的情况下,起码要50个左右才有可能搞定一个七级僵尸,而且会死伤惨重。”
    “我靠!”林在山忍不住开骂,“王成霸岂不是安排了一个自杀任务给我们?”
    “酋长老兄,你的实力比我强多了,起码能顶三个我。”
    “就算我一个能顶你三个,我们俩加起来还不到七级僵尸实力的十分之一,听上去一样是死定了。”
    “你不用太担心,或许我们运气足够好,根本就不会撞见七级僵尸。”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们要好好动动脑筋,想一想该怎么对付七级僵尸,起码也要准备几套脱身之计。”林在山沉思片刻,问道:“你说七级僵尸只有一级的视听感知?”
    “是的。这可是无数冒险者用生命测算出来的结论。”
    “换句话说,七级僵尸的视听感知觉和正常人类差不多。所以,只要能够瞒过正常人感知觉的办法就有可能对七级僵尸同样有效。”
    “你的想法是不错,但是谁敢在七级僵尸面前耍花枪呀。”
    “嘿嘿。”
    //////
    福城距离桂城不过400公里,两人傍晚时分到达福城边缘。
    林在山放飞了无人机到福城上空进行侦察。
    “这些移动的黑点应该都是僵尸吧?”林在山指着电脑显示屏问道,“要是有一款智能软件自动帮我们测算、统计尸群的数量和等级就好了。”
    “这一点你就别奢望了。懂这种程序开发的人才整个桂城也找不出3个。”司马特道,“不过,别的幸存者聚居点或许会有。”他回想片刻道,“前一段时间有架非常先进的直升机来到桂城进行宣传,大张旗鼓地寻找林在山。他们自称来自中城,应该具备这种能力。”
    “这个林在山到底是何方神圣?我已经听过n遍他的名字,这家伙都快成当红明星了。”
    “林在山在末世前就是轰动一时的救险队长,曾经在野外救助过上千人。末世后不顾自己安危,四处搜救幸存者,还组建无畏战队,出任队长。在西南新省城带领众多幸存者与尸群、狼群、鼠群、虫群展开了不屈不挠的斗争。正是由于他的努力,中城的建立才成为可能。中城目前的首领据说是原超限军工总裁何笑天,他发布高额悬赏四处搜寻林在山的下落。”
    “听起来林在山好像是个大英雄,就怕宣传材料言过其实。”
    “无论真假,有三点可以肯定:第一点,末世中的确冒出了林在山这样一号英雄人物;第二点,林在山的事迹感动和激励了很多人,使得大家对战胜末世威胁萌发了信心;第三点,中城的人还在不遗余力地寻找林在山,林在山对他们显然非常重要。我敢打包票,谁要是能把林在山带回中城,绝对可以获得巨额酬赏,说不定这种搜救末世英雄的举动本身就造就了新的英雄,从而受到万千幸存者尤其是纯情美少女们的追捧和崇拜。”
    “好吧,为了众多纯情美少女们的追捧和崇拜,我决定一有空余时间就去搜寻这个林在山。”
    “说到纯情美少女,还是让我们再看看这次任务的首要目标吧。”保镖打开王成霸交给的手机,念道:“曹芳菲,19岁,泉城城主曹达成的独生女儿。于三日前走失。经泉城当局调查,确认为遭受坏人诱拐,极有可能已经前往福城。末世的千金小姐们都这么无脑吗?早知道这样,我也要去诱拐一打试试,就算卖不掉,自己留着用也挺好。”
    “喂!你这家伙心术不正。我们是正人君子,只去救人,绝对不干诱拐女性这种龌龊的事。”
    “你放心吧,我也只是过过嘴瘾。”司马特反复查看手机上曹芳菲的照片,“你还别说,这个富家女可真是漂亮,果然是白富美呀。”
    林在山道:“我反对诱拐女性,但我绝对支持英雄救美。如果情况允许,这个富家女就由你直接施救,如何?”
    “太好了酋长,你真是善解人意!侦察老半天了,有没有发现?”
    “人是没看到,不过好像看到了僵尸们在赶集。”林在山放大了画面,“他们的移动很有目的性,貌似都朝着一栋建筑物。”
    “一定有情况。”司马特推断道。
    林在山反复查看那栋建筑物附近的图片,发现了一辆较为完整的汽车。“我知道了!”林在山突然兴奋地说道:“僵尸们之所以向着这栋建筑物移动,肯定是因为里面有人,这辆车就是证据。”
    “一定是那个富家女!”司马特比林在山还兴奋,“我们赶紧去救人吧。”
    “淡定。”林在山制止道,“这栋建筑物周围聚集的僵尸没有3000也有800,我们俩就这样过去肯定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那你的意思呢?”
    “声东击西、调虎离山。我先去吸引尸群离开建筑物,然后你冲进去救人。”
    “你准备怎么吸引尸群?”
    “大摇大摆走过去,然后盛情邀请它们来分享我的血肉。”
    “听起来是个主意,不过希望你奔跑速度足够快。”
    “我从前门把尸群引开后,你从后门进建筑物救人。”林在山提醒道,“我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把救助美女的首功让给你了,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
    “酋长,你可真是伟大!你放心,等我迎娶白富美、逆袭高富帅、登临人生巅峰后,一定好好报答你。”
    “等待你的报答远远不如等待隔壁老王的积分奖励来得现实。不说废话了,我们分头行动吧。”
    //////
    二人分头到达指定地点后,在对讲机里沟通了一声,然后林在山就大吼着冲向建筑外的尸群。
    他的嗓门非常大,立即吸引了尸群的注意力。大批僵尸很快向他围拢过来。
    林在山还怕自己不够受尸群“关注”,竟然掏出手枪来,连开数枪,放倒了两个低级僵尸,等尸群前锋已经冲到离他不足5米的距离,这才转身撒腿就跑。
    于是在本书中令人熟悉的奇异的一幕再次上演:林在山在前面像个小丑一样狂奔,身后拖着一条由凶恶的尸群构成的大尾巴。冲在最前列的几个五级僵尸张牙舞爪、蹿蹦跳跃,好多次都差点抓到他的屁股。就这样,在惊险和滑稽的节奏当中,一个人引着一大批僵尸远离了这栋建筑物。
    司马特在远处用望远镜看得真切,暗赞一声“高人”,他判断时机已到,当即深吸一口气,带着对白富美的热切期待冲入那栋建筑物。
    过了十几分钟后,林在山不知采用了什么办法,摆脱了尸群的围追堵截,回到这栋建筑物。
    “司马特应该已经得手了吧,这小子竟然到现在还没有给我回信。希望他没有见到白富美后忘乎所以。”林在山暗想。他决定还是亲自到建筑物里查探一番。
    一楼是一大片被击毙的僵尸,没有任何人的踪迹。二楼、三楼、四楼都是如此。
    在五楼楼梯口,林在山查探到了多名活人的气息。他兴奋地走进去,结果却傻了眼:四名陌生的男子齐刷刷地用枪口指着他;在他们背后还有两个人,另一名陌生男子正用手枪指着跪在地上的司马特。
    “酋长,感谢你帮我们引开了外面的尸群,作为报答,我们决定把你们绑在这里,任由你们自生自灭。”用手枪抵着司马特头部的男人冷笑着说道。
    “为什么恩将仇报?我们和你们无怨无仇。”
    “不为什么。”那名男子将从司马特手中缴获的手机丢到地上,“要怪就怪你们不该和我比拼英雄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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