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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感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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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些许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曲永超去外省参加经侦工作会议,将平安也带上了,这一走就是大半个月,等回来之后,大家都在说最近市里总在丢汽车的事情,而且丢的十分有特点,不光丢的是好车,而且丢的几乎全部是万宝公司的车辆,其中有一辆万宝老总陈富贵的房车。陈富贵给局里领导说了,要是能尽快的破案,他会对公安局有所表示。
    思来想去的,平安给陈宝打了电话,说自己出差刚回来,而后问他那辆桑塔纳找到了没有?
    “没。他大爷的,最近流年不利,”陈宝发了几句牢骚,反问王大侠今个找你了没有?
    “没有,我刚回来。什么事?”
    “他没说……”
    陈宝说到这里,平安的寻呼机响了,是王金龙的留言,说晚上碰面,要请吃饭。
    平安和陈宝的电话没挂,又问了一句:“你知道鹊桥那事不知道?”
    陈宝嘿嘿的笑:“我知道瞒不过你。我早就不爽了,大侠不发威当我们是假的。开鹊桥的就是一个诈骗团伙,他大爷的小老婆,欺负我们王大侠,我陈大侠不出手谁出手?丫的这帮孙子进监狱去开展业务吧,那里绝对生意火爆。晚上见。”
    这时寻呼机又有了短信,是陈煜的,问晚上是否能见面。
    和陈煜那次喝了咖啡后再没有见过,平安想想陈煜温柔的模样,又想这么久才再联系,这到底算是什么呢?
    不过刚刚才和陈宝通过电话,这人际关系如此复杂……思前想后的,平安还是给陈煜打过去了电话,以谦谦君子的口吻说出差刚回来,晚上有点事没法协调,陈煜说哎呀,我不知道,真不好意思,那,再联系?
    傍晚忽然的下了雨,淅淅沥沥的,平安到了之后王金龙和陈宝已经入座了,陈宝似乎除了踌躇满志之外没什么变化,平安没看出来他有家里公司丢车的烦躁,而王金龙似乎比以前几次精神了许多,他一下要了三瓶酒,人均一瓶,说门前扫,而后大家碰杯,好事成双之后,王金龙抑制不住喜悦的说:“我可能,要结婚了。”
    “啊?”
    陈宝和平安都发愣诧异,王金龙说:“她,有点不好意思来见你们,那个,她回老家了,回头那个,我们再请你俩……”
    王金龙的话说的稀里糊涂的,陈宝看看平安,对了一下视线,两人都想,他不会是和杜晓晓结婚吧?
    酒喝开了,王金龙拉开了话匣子:“她的本名叫杨明霞,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长得好,被她们镇政府办公室录用为办事员,专门负责对外接待,可是里面的人对她都不怀好意……有一次,她在接待一个前来投资的假港商时,被假港商的儿子骗到了南方……反正坎坷的很。”
    “她在咱们市找工作,去应聘鹊桥婚姻介绍所当员工,谁知那老板对她说她长的漂亮,还不如先帮他们打开局面,碰到如意的男人,把自己嫁出去,省得受那份累。”
    “鹊桥那的老板是黑白通吃,她到了里面也没了自由,其实就是搞骗婚,按照收入提成,但是她心里害怕出事,到底是心存善良。前不久,她之所以找我借钱,是因为出了事:有个留学的外国小伙子想通过鹊桥找一个在留学期间的女伴,结果被骗了好几万美金,那外国人报警了,鹊桥那一阵子被盯上了,不安稳,她跑出去了几天,身上没钱,可是,更糟糕的是没多久鹊桥里的人几乎都就被抓了,她怕受牵连东躲西藏的,这样,我们就见了面……接着我们相处下去……她人真的挺好的……”
    平安和陈宝又对视了一眼,陈宝没料到还有这一出,心想要是没自己插手,鹊桥那诈骗窝也就是秋后的蚂蚱了。
    “这个鹊桥,还有其他事情没有?”平安是问王金龙,也是在问陈宝,王金龙说:“她说有,好像还有一件比较出格的,有一个女的骗过哪个国家在咱们省里的商务代表好几万欧元,不过这个真没她的事情。”
    “那,骗商务代表那个女的被抓了没?”
    “那女的似乎在逃。”
    陈宝听了皱眉:“拔出萝卜带出泥。鹊桥的事大了,肯定要深挖,没抓到的肯定要通缉的——你准备怎么办?杜晓晓的事情不搞清楚,你们还怎么结婚?”
    “她没做过什么坏事……我想,我们先确定了,我们是要结婚的,等确定了关系后让她去自首。”
    陈宝不能理解,平安问:“你是想为了她能安心,也为了你?”
    王金龙点头:“我既然选择了她,就要给她一个名分。我不管她以前,我管不了,我在乎的是今后。她就算有事被判刑,也是我老婆。我认定了她。这样,我们都有了寄托和依靠……不管怎么,我会等她。”
    陈宝再次无语,他有些不能理解王金龙的思维逻辑和处理事情的方式。但是王金龙真的很高兴,这晚,他又喝了很多,在三人中是喝的最多的,只不过没喝醉。
    大家分开之后,到了晚上睡觉前,平安接到了陈宝的一条留言:什么是笨人?什么是聪明人?你觉得王大侠这样对待杜晓晓,他们今后会过得好吗?
    陈宝的话似乎有隐喻,平安想给他回复说在对待杜晓晓这件事里,王金龙不存在笨蛋或者聪明的问题,只是因为爱。王金龙喜欢上了一开始对他进行欺骗的杜晓晓。
    笨人都喜欢自作聪明,但最笨的事往往都是聪明人做的。对于王金龙而言,杜晓晓就是他的爱情,即便是飞蛾扑火,可是王金龙愿意。
    这些话平安最后也没有给陈宝说。只是平安心里隐隐的有一种担心,因为鹊桥那伙骗子涉及到了涉外性质,上面十分关注,要求严惩,对几个漏网之鱼很快的也展开了通缉,其中就有杜晓晓(也就是杨明霞)。王金龙作为公安人员,从情感角度出发这样对待杜晓晓于情可以理解,于理却有些说不通。
    这要是认真查起来,杜晓晓究竟会怎么样?杜晓晓犯过的事情如果比较严重,不知道会对王金龙造成什么影响?
    为了有个家,王金龙这样值得吗?有了家是为了生活的更好,可是王金龙却一意孤行以这样的方式去求得这个家,生活真的能好吗?
    这时候市里连续发生的丢车案子被破获了。偷盗者是市里一家婚庆公司的人员,为首的是这个婚庆公司的老板,他们偷完车后将车迅速转移到另外一个偏僻城市的婚庆公司,这些车都当成婚庆喜车了,那辆陈富贵的房车竟然只卖了三十多万。
    而坏事也就是坏在那辆房车上面,太显眼了,犹如大象在羊群里一样的显眼,目标太大,平安想这伙贼的脑子里面除了钱之外有没有更为深层一点的思维能力?
    但是更为让人津津乐道的,是在破获这个案子的中起到关键作用的陈宝。
    陈宝通过不懈的努力,发现了婚庆公司这伙窃贼的蛛丝马迹。
    平安心里那种奇怪的感觉又涌上来了,他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但凡有陈宝参与的事情就像是被笼罩着一层雾气让人看不清。
    也许从培训的时候第一次见到陈宝开始,就觉得陈宝这人和其他人不太一样吧。
    案子破获,万宝公司要兑现对公安局的承诺,提出要拿出几套房子奖给公安局,常满红的老爹拒绝了,说破案是警察分内之事。陈富贵说那这样,我们公司出钱,让公安干警们去海边城市旅游一下,带上家属亲戚朋友都行。
    这个局里倒是接受了,市局的直属机构人人有份,但不可能一下子全人走屋空,大家是分批次去的。
    平安对去不去没有做最后的决定,因为他在学校还有学习任务。不过眼看是万宝公司旅游计划的最后一批,这时天已经有些凉,陈煜给平安打来了电话,说你难道不去吗?我一直也没去。
    一直?陈煜的意思难道是一直在等自己同去?
    办公室这会没人,平安问:“你们公司的房车肯定很豪华吧?”
    “还行吧,要不,我改天开过来。”
    “我是说,市里的丢车案也几乎是因为这辆车才破的案,你想想,一个二三线城市出现一辆房车多么扎眼。”
    陈煜的声音依旧的温柔:“嗯,你说的,我也想到了。”
    平安也嗯了一声:“那你挺适合当警察的。”
    “家里有一个警察就行了,这帮盗贼也有些笨,销赃也不找个远一点的地方。很容易就被发现了。”
    你家有一个警察就行了,可你还找我干嘛?哦,你如果要嫁给我就是“咱家”而不是陈家的你家了。平安说:“陈宝还是很聪明的,在培训班那会,我就看出来他能行。不过,那辆车也的确容易被发现。”
    陈煜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说:“最近老是下雨,去海边晒晒太阳,应该挺好的吧?”
    这个女人不但温柔,而且聪明,还有心计,平安再次的说了自己还要看看学校的学习安排才能决定,而后挂了电话。
    事实上有了陈煜的这一番电话,平安决定不去旅游了。
    这会细想陈宝那时候的丢车一直到现在陈宝出风头将属于自己家的车又给找了回来破获了案件,一来一往的,平安总是觉得里面有着许多错综复杂的内容:自己家的车丢了,身为警察陈宝将车找回来破了案,双赢。
    本来对于陈宝经过培训后只去当了巡警,平安就有些纳闷,现在更确定了一点:万宝公司的生意能做大,公司里面确实有高人。
    在邀请平安和自己一起去海边的第五天,陈煜开着车在大学门口等着平安,而后给他打了传呼。
    平安出来后,陈煜坐在宝马车里看着他,夕阳斜照,陈煜的黑发衬托着光洁的脸和丰美的下巴那个模样,让平安心里产生了一种无法拒绝的强烈诱惑感。
    上了车,陈煜说:“我想请你去我家,嗯,是我一个人住的地方,行吗?”
    陈煜说话的声音就像是被醇厚的酒醺过一样,听多了就会醉。她已经来了,在等自己,已经属于先斩后奏,现在却询问自己,平安扪心自问,这个游戏要玩到哪种程度呢?
    那为什么就一定是自己呢?她,或者她的家族,能在自己这个小警察身上得到什么,又想获得什么呢?
    车子轻快的绕着山坡下面的湖边林荫路往前行驶着,湖面上闪着火一样的光,陈煜将车子停在了一幢漂亮的公寓前,下了车,问:“你喜欢吃面吗?”
    “还行吧。”
    “那我下面给你吃。我在留学的时候,最长做的就是捞面条,这也可能就是我最擅长的拿手绝技了,希望能得到你的认可。”
    “这是你们公司的房子?”
    “你想要房子是吗?”
    “不光是我,我想人人都需要房子,安居才能乐业。”
    “我会给你优惠的。”
    平安忽然的又觉得今天下午不应该来了,他心里又泛起了这一切就是给自己设立一个局,让自己往里面钻的念头。
    只是,此时要走,为时已晚。
    自己不是最喜欢漂亮的女人了吗?不是最喜欢和漂亮的女人搞暧昧,黏黏糊糊吗?那又何必排斥?
    那又在排斥什么呢?
    危险究竟能有多危险?
    危险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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