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因为长得可爱啊
事关前途。
巴尼尔也不讲什么贵族风范了,开始逐渐朝暴躁老哥的状态发展。
袁满觉得再这样下去,这俩估计又得打起来,明明自己和克莉丝才是这次的主角啊,
“好吧,关于进货的讨论就到这里吧,报酬我暂时还没有给维兹,谈这个还太早。”
“哦哦哦,人类,干得漂亮,吾辈越来越欣赏汝了。”巴尼尔夸张地踏前一步,却又像是触碰到什么东西式的缩了回去。
“巧了,我也挺欣赏你的。”袁满呵呵一笑,“不介意回答我几个问题吧,钱方面的。”
“当然可以,请问。”不牵扯到维兹,巴尼尔又恢复惯有的优雅。
“你认为什么样的人是一个合格的商人。”
“首先使用排除法,排除吾友——好吧,开个玩笑,我认为是把合适的东西卖给合适的人。”
“具体来说呢?”
“很简单,吾辈看穿人心,针对性推销。”
“……”
差点忘了这货有看穿人心的能力,绝对是推销神技。他做买卖,除非自己想亏,否则不可能亏——素晴世界的商业体系还停留在过去单纯的买卖,没有现代化的金融市场,不然大恶魔也有翻车的可能。
“嗯,再来一个问题。如何保证维兹顿顿能吃上饭,哪怕亏得连店都赔掉了,也不会饿死。”
“这个问题啊……”
估计是从来没想过这种问题,巴尼尔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捏着下巴好好思考了一会儿才道。
“继续用排除法。不能直接给她钱,她肯定会乱花;不能给东西,有可能会拿去换掉……
既然如此只能先在餐馆之类的地方存一笔钱,限定于吾友吃饭的消费,限定只能在店里吃,必须吃完,限定吾友对这笔钱没有支配权。
钱不能给太多,多了怕老板卷款潜逃。钱也不能给少,少了容易被吃完。按照每人标准支付三个月到半年为最佳。
对了,还要防止餐馆倒闭……这样一来,最合适的店就是冒险者协会,那里信誉良好,不会倒闭,一次性预缴的餐费还可以更多些——这个答案汝还满意吗?”
“非常满意,不愧是恶魔公爵。”
袁满欣然点头。
“就这么办吧,从给维兹的报酬里分出一部分预存进冒险者协会当作餐费。虽然没听说协会有这个业务,不过应该可以谈,维兹才有解决毁灭者的功绩,穷店主又这么有名。
还有一件事可以做,把现在的店面买下来,比市价贵一成以内都可以接受,毕竟是穷店主嘛,这样就不用担心租金问题了。”
“这个提议不错,吾辈出面洽谈的话,这一成都可以省下来,说不定可以省更多。”巴尼尔也很满意,咧嘴笑道,“吾大概知道汝说的买吾辈的理想是怎么回事了。”
说白了,就是让巴尼尔当维兹这个败家巫妖的管家。
没有人管维兹,维兹永远都是那个越努力工作,越穷的倒霉店主。
而这个世界上,有能力压制维兹,还有本事赚钱的只有巴尼尔一个,厄里斯可能也有,但她不出手对付维兹就算女神慈悲了,怎么可能帮她?
即便如此,巴尼尔也必须常时驻店,随时把控资金的流向,一个不留神,维兹就有可能乱花钱,而且大把大把花钱。
维兹巫妖生巅峰的20亿支出,花的就是巴尼尔好不容易赚来的钱,让巴尼尔这个恶魔公爵提前品尝到了天堂到地狱的落差。
这样一来,巴尼尔就不能继续担任魔王军干部的职位了,不然随便出个任务什么的,就有可能辛辛苦苦一整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就算回来把维兹红烧清炖,也挽不回失去的钱财。
但是,就像巴尼尔一开始宣称的那样,恶魔都是注重契约的,他和魔王签了契约要当干部,就不能去违约,哪怕他真实实力比魔王更强。
唯一解除契约的方法就是死亡,哪边死都行。
魔王宅在城堡里不出来,就只能让巴尼尔死一次——当然,本体在地狱的他是不可能在人间被打死的,所谓的死一次即俗称的打掉一条命。
“那么,你愿意答应我的交易吗?”袁满笑问,“虽然按照人类的标准,你吃大亏了,但你不是人类应该不会介意吧。”
“吾辈确实不介意。”巴尼尔挂着同样的微笑,“人类,你的名字。”
“袁满。”
“那么名为袁满的人类哟,吾辈回答了汝那么多问题,也请汝回答吾辈一个问题。”
“请说。”
“按照吾友的说法,汝等才认识很短的时间,为什么汝这么为吾友着想,这已经不能用人类的友情来解释了。”
“你说这个啊——”
“不要想着蒙骗吾,吾辈虽然听不到汝的心声,但辨别人类是否在说谎对吾辈来说并不困难。”
“放心,没想过欺骗你。为什么帮维兹,当然是我想这么做——不过这个理由你肯定不会接受,我就说具体点好了。
首先,最直观的一点,看她可怜。堂堂巫妖,不死者之王啊,混得这么惨,你个恶魔都看不下去,我更看不下去。
其次,我个人有个行事准则,我愿意对善良的人,非人也算抱以最大的善意,维兹小姐很符合这一点。”
“还有吗?应该没说完吧。”巴尼尔追问。
“有,最后一点嘛,就属于很多男性的通病了——长得好看,性格又戳我萌点。”
“咦咦咦咦?”维兹惊呼,“我,我好看吗?”
“好看啊,要颜有颜有颜,要身材有身材。”
袁满坦率承认,比三次元美女漂亮多了,这也是所长的隐形福利啊。
“可,可我是巫妖啊。”维兹低下头,看起来有点失落。
“巫妖怎么了?”袁满不以为然。
和以负面情绪为食粮的恶魔以及看不惯不死族的女神不同,袁满基本没什么种族偏见,当年看素晴的时候就很喜欢维兹,比主角团那一众奇葩更喜欢。
穷巫妖什么的不要太戳萌点啊,就跟某个身上挂六斤护身符,本质只剩下穷的吸血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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