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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云横秦岭家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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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德九年五月,唐朝经历连番大战,民丁凋零,泱泱大国在册民户仅仅200万户。皇帝李渊下旨停息刀兵,与民休养生息。
    可是这就让尉迟恭这个杀才难受了!作为一个常年征战在沙场的悍将,平凡的日子让他发疯!
    实在忍受不住的他多次“勾引”秦王李世民,才成功得准陪同秦王来到秦岭狩猎。
    浩浩荡荡的数百人大队在秦岭为所欲为,山鸡野兔之类狩猎了整整一车。
    尉迟恭挽弓如月,一箭就把藏身在草丛里的一只山鸡的脑袋射爆,他麾下的亲兵就立刻跑过去捡“战利品”。
    尉迟恭看了看身边安坐的秦王,笑道“秦王殿下,这狩猎的日子,您不尽情射杀飞禽走兽,为啥在这一动不动地想事情啊。”
    秦王苦笑道“王晊密函通知我太子打算设计诛杀于我,我俩斗了这些年,兄弟情义早就没有了。”
    尉迟恭不满道“要俺看来,这样的兄弟不要也罢,既然他都这么干了,一不做二不休,改日我领兵弄死那贼鸟,大不了到时候赔他一命。”
    秦王伸伸手,一边的近侍给他奉上酒壶。秦王也不用杯子,对着壶嘴饮了一大口,随后训斥道
    “敬德,你现在已经不是打铁汉了,怎么也要注意一下言辞。怎么还是满口的市井俚语。”
    尉迟恭伸手打算抢秦王的酒壶,伸出的手却被秦王打掉了。
    “西域的商人带来的葡萄酒,价值不菲,我本打算收藏的,却被你这莽汉偷走了,哼!”
    尉迟恭难得的老脸一红“呵呵,也就是秦王殿下您不与我这粗汉计较,否则光目无尊卑这一条罪状就够我砍头的了。”
    秦王感慨道“你救过我的命,我……”
    话还没说完,秦王突然捂住了肚子,手中酒壶落在地上,脸色瞬间苍白无比“这……这酒有毒!”
    “什么?”尉迟恭急忙搀住他,转身看去,只见递酒的近侍匍匐在地。
    几步跨过去一脚踢得近侍翻过来,只见他胸口插着一把利刃,竟是早已自尽了!
    “秦王殿下!”尉迟恭扶住疼得一头汗水的秦王,懊恼不已。
    这个近侍是临时买来的奴隶,如果不是自己非要缠着秦王来打猎,也不会让贼人有机可乘。
    “来人!来人!赶快回长安!”尉迟恭急忙大吼。
    顿时,周围的军士乱作一团。如果秦王在这里中毒身亡,他们也将面临抄家灭族的危险。
    “将军,我们现在已经深入秦岭,山路曲折,并未骑马,恐怕……恐怕来不及啊!”
    尉迟恭只觉眼前一片漆黑,完了,完了!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拽着秦王一起跌倒在地。
    这时,一个军士突然大声喊道“将军,前几日秦王令我们探寻秦岭流民时,小人曾遇到过孙思邈道长,离这里不远!”
    “他奶奶的,都这个时候了,找一个牛鼻子老道有屁用!……咦?你说的是孙思邈道长!太好了!前面引路!”
    神医孙思邈,那可是神仙一般的人物,有他在,秦王不可能有事。
    秦王没办法走路,尉迟恭干脆把他背了起来,跟随着引路的军士一路狂奔。
    在翻越了两个小山头后,一间破旧的茅草屋映入眼帘。茅草屋外晾晒着不少药草,散发着浓郁的味道。有几个山里的流民穿着堪堪蔽体的麻衣满脸荣幸地帮着一个年轻人整理药草。
    那年轻人面如刀削,身材高大,穿着一套无袖无摆的怪异衣服。头发很短,连肩部都不到。
    看到这个家伙,尉迟恭就很不开心,因为这样打扮的大多是胡人。
    等尉迟恭这些人跑到茅屋前,秦王的嘴角已经有血丝了,身上流出的汗水把尉迟恭的后背都浸湿了。
    “孙神仙!孙神仙!救命啊!”引路的军士跑到茅屋里就开喊。
    喊完四下一打量,却没有发现孙思邈。
    “喊什么!孙道长进山采药去了,有什么事等他采药回来再说!”
    身着奇装异服的青年不满地瞥了这群人一眼。
    “你这小子忒无礼!现在秦王危在旦夕,你赶紧去找回孙神仙,否则老子一刀砍了你!”
    尉迟恭放下秦王,抽出横刀就打算架到青年的脖子上。
    “哼!”青年嘴里发出不屑的轻哼,脚下一错,就切近到了尉迟恭身前,右腿快如闪电地踹到了尉迟恭的肚子上。
    嘭!尉迟恭到底是勇力过人,居然没被踹飞,只是倒退了五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大胆!”随行的军士数十人,纷纷抽出了兵刃。
    “找死!”青年在双腿腿侧抽出了一把怪异的弯刀和一把刺状兵刃。
    一股充满了暴虐、血腥的杀气如实质般撞在众人心头。除了尉迟恭还能抵挡外,所有人的心脏都忍不住砰砰直跳。
    “住手!冷锋,你答应过我不乱杀人的!”一个背着药篓、长须飘飘的道士走进了门。
    “哼!”青年,也就是冷锋冷哼一声,收回了自己的武器。
    “孙道长,救命啊!”尉迟恭扶起秦王,看着秦王苍白的脸色急得直跳脚。
    “待老夫看看。”孙思邈上前,闭目搭脉,十几秒后,孙思邈又掰开秦王的嘴,沾了一些血在鼻尖嗅了嗅。
    “无妨,这种毒药虽然猛烈,但是量不够,想来下毒的人不了解毒性。否则就算老夫也无力回天了。”
    说到这里,孙思邈又转向冷锋“我这里药草不足,上次你帮我催吐了误食毒果的山民,那个肥皂的东西可还有吗?”
    冷锋转身进屋,手里拿着一块肥皂抛给了孙思邈“你省着点,这可是我的念想,平日我都舍不得用。”
    孙思邈呵呵一笑,从怀里取出了一个金属物事递给了冷锋“你这叫手枪的法器着实厉害,刚才遇见了一只老虎,被我打伤逃走了,如果奔逃的话,我这药篓又要扔掉了。”
    冷锋挂上手枪的保险,插回了腿部的枪套里。转身进了屋子。
    “来个人打一盆水,我要尽快催吐病者,这样才能让他的内腑少受点伤。”
    ……
    回到房间,冷锋把手枪、尼泊尔军刀、军刺一起摆在了桌子上,桌子上还有一架巴雷特狙击枪,被粗布包裹着,只露出了枪口。
    这是冷锋的装备!
    冷锋是国际杀手界排名前十的杀手,却没人知道他只是华夏军方安插在杀手界的一招暗棋。从十岁开始他就接受一个隐退杀手的训练,十九岁就杀出了自己的威名。
    现在,他即将二十岁。
    至于他为什么跑到了唐朝,就连他自己也莫名其妙。明明自己因为大意中弹昏迷了,等醒来时,看到的不是敌人和审讯室,而是孙思邈这个老道士。
    不得不佩服孙思邈的医术,那一弹打过大腿大动脉,顶端稍稍钻进了骨头,在秦岭这个荒凉的地方,他愣是把子弹取了出来。还好当时是冬天,否则没有开口能力提醒孙思邈自己背包里有消炎药的冷锋极有可能因为伤口感染死在古代!
    几个月的恢复,冷锋已经重新恢复了巅峰状态的体能,更是跟着孙思邈在秦岭跑了个遍。
    孙思邈是个沉迷于医学的人,在山里见到不认识的植物总会尝一下,试着分析药性。有时他的嘴唇中毒肿得像香肠,有时他上吐下泻,有时更是全身起疙瘩。
    试药、采药之余,孙思邈还无偿帮山里的流民诊病。
    对于这样一个纯粹的人,冷锋尊敬之余也忍不住透露一些自己的知识给孙思邈。
    对于细菌什么的说法,孙思邈开始嗤之以鼻,可是当一头狗熊被冷锋用手枪射死后,孙思邈顿时改变了看法。
    孙思邈不太迷信,可是手枪这东西在唐朝只能被冠以“法器”的名称。
    冷锋拉开自己的背包,里面现在只剩下一架双筒望远镜、一卷绷带、几块压缩饼干、一瓶营养饮料、一瓶白药、两盒消炎药、太阳能充电器、手机。
    身上除了那把冲锋枪以外的装备虽然还在,可是手枪只有一百三十六发子弹,狙击枪只有七十发子弹,手雷也只剩下了四个。
    冷锋很庆幸自己出发前带够了子弹,虽然无法获得补给,可是只要有子弹,自己在唐朝就有活下去的资本。
    掏出手机,冷锋解密后划着图库里的一张张图片,那是他多次消灭外来杀手的地点的照片。平时除了暗杀一些有取死之道的恶人赚取佣金外,劫杀外来渗入杀手就是他全部的生活了。
    “拒杀手于国外”就是他这些年的任务。
    “回不去了啊……”
    冷锋一张张地将照片删除,只留下了首都的一张照片。
    那是他正式作为杀手出道时军方最高领导带他去看升旗仪式时拍的。
    “世界很黑暗……”那个年迈的将军用略沙哑的嗓音跟冷锋说道“只要咱们的同胞过的阳光,咱们这些人就算扎根于阴暗,也是不错的。”
    追忆往事总是很费时间,等孙思邈给他端来下午饭时,冷锋才发现已经是黄昏了。
    “又在想事情了啊,我不知道你来自于哪,但是可以感觉到你不是一个恶人。你打算杀生时身上的血腥气息都有些蛰眼睛,虽然不知道你小小年纪经历过什么,但作为修道之人,我还是要劝你,往事不可追忆,沉迷在杀戮回忆中只会让你渐离正道。”
    冷锋接过餐盘,笑道“像你这样不给老君烧香,天天在穷乡僻壤找药材,不挣诊金的道士可是少见。”
    孙思邈坐在冷锋对面,微微一笑“我这般所为,谁又能说不是修行呢?”
    冷锋端起饭碗,发现里面居然是白米!
    “这是……”
    孙思邈也端起一碗“中毒的是秦王,现在已经醒了,就是虚弱得很。皇家中人自然不会像平民一样吃些糜子野菜。听秦王说这是圣上赏赐的,他的亲兵蒸饭时顺便给了咱们两碗。”
    冷锋虽然受过野外生存训练,嘴不那么刁,可是跟孙思邈一起吃了几个月的野菜,也抵挡不住白米饭的诱惑。就着孙思邈凉拌的野菜,一碗饭就这么下肚了。
    反观孙思邈,吃着白米饭就像品尝着什么珍馐一般。
    隋末天下征战,百姓连糜子都只能吃稀的,山上到了白天全是挖野菜的孩童。白米这东西,在平民眼中和银子没什么区别。
    敲门声响起,一个军士探进头来“孙神仙,冷公子,我们在烤肉,尉迟将军让我来请二位。”
    孙思邈摆了摆手“我极少食荤腥,就不去了。”
    说完看了一眼冷锋“你去吧,和他们喝些酒。”
    说实话,冷锋早些时候就很想大醉一场,听说有酒,就跟着军士出去了。
    茅草屋外,军士们早就清理出了一片土地,架起的篝火边烤着猎物的肉,尉迟恭完全没有将军的样子,跟几个亲兵插科打诨,娘老子之类的粗话说个不停。
    见冷锋过来,尉迟恭提起一坛子酒就扔了过来。
    冷锋伸手接住,拍掉封口就灌了下去。唐朝的酒一点也不烈,一坛子啤酒而已,冷锋完全不惧。
    尉迟恭见冷锋一饮而尽,和军士们一起鼓掌叫好。
    再次拎起两坛酒,尉迟恭走了过来“冷公子,先前心忧秦王安危,多有冒犯,还望见谅。”
    这话也不知他背了多少遍,语速快得都有些听不清楚。
    冷锋伸手接过一坛酒,笑道“尉迟将军哪儿的话,什么屁话都别说了,干!”
    尉迟恭豪迈地一笑,跟冷锋又干了一坛子。
    抹去嘴角的酒水,尉迟恭道“我尉迟恭也是战场上杀出来的汉子,却被冷公子一脚踹开了,说实话,我有些不服,很想跟公子再比试比试。”
    尉迟恭是个武人,来秦岭打猎并不能让他沸腾的心冷却,现在遇到好对手,哪怕被揍一顿,他都会很满足。
    “武器还是拳脚?”冷锋活动活动手腕,话说几个月没打架,他也很手痒。
    “当然都要!”尉迟恭推开送上马槊的亲兵,现在拼兵器还早,先来一番拳脚争斗活动活动筋骨才是最好的。
    冷锋看了一眼还富余的酒,笑道“兵器就免了吧,容易误伤,不如咱们赌一场如何?”
    “赌?怎么赌?”尉迟恭就像被搔到了痒处。
    “咱们点到为止,如果谁觉得自己可能被对方停止的一招打死或者打残,就饮一坛酒。”
    “好!”尉迟恭说完就扑了上来,打算先发制人。
    冷锋避开尉迟恭当头一拳,拳风刮的他脸都感觉到了凉意,尉迟恭的天生神力不是吹嘘,就这一拳,小腿粗的木桩都会被打断。
    再次避开尉迟恭的另一拳,冷锋攥拳、中指关节突出,电光火石之间弯腰在尉迟恭大腿上来了一下。
    尉迟恭冷哼一声,冷锋这一拳用的是寸劲,砸在他腿上就像一根铁杵配合着铁锤砸了一下,比试过后他这条腿肯定得修养一段时间不敢太用力。
    尉迟恭吃痛下双拳齐出,却落在了空出,他只觉眼睛仅仅花了一下,冷锋就出现在了他侧面身后。
    同样的寸劲拳出手,却只是在尉迟恭脊椎上点了一下就离开了。
    脊椎不比大腿肉厚,这样的一拳,肯定会把他打得瘫痪。
    尉迟恭长舒一口气“我输了。”
    冷锋提起一坛酒,抛给了尉迟恭。
    尉迟恭接过却没喝“公子那一拳打得我大腿现在还是阵痛连连,再比也是输,喝多少公子说个数吧!”
    冷锋提起一坛酒“酒这东西,多喝伤身,尉迟将军既然输了,改日我若有机会去长安,尉迟将军可要好好请我一顿。”
    “哈哈哈。”尉迟恭拍开酒坛封口,大笑道“到时定然请公子去醉风楼!”
    说完一坛酒一饮而尽。
    野餐吃到半夜,尉迟恭早已醉倒,只剩冷锋还在独饮。
    一杯酒对月洒落。
    冷锋不觉得自己还能回到自己的年代。
    既来之则安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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