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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章: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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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8章:天才
    等秦小莲快言快语将刚看到的事情一说,陆悠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原来,今天是秦珍珠未来婆家上门做的日子。
    最近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按道理说,无论办什么事,都该一切从简,能省是省。
    但秦家显然不一样,而他们未来的亲家严家,那就更不一样了。
    秦珍珠要嫁的男人叫严学勤,在县里织布厂当工人。严学勤不仅自身条件好,他家境也不错,上面有六个姐姐都已经嫁人。家里没有负担不说,六个出嫁的姐姐还卯足劲贴补娘家,日子过得十分不错。
    要不是这样,程素英也看不上严学勤,她可不想让宝贝珍珠嫁过去吃苦。
    严家富裕,秦家也不穷酸。这不,在确定好婚事之后,作为女方,秦家就得请媒人和男方家里吃饭。
    这是早就定好的日子,容不得更改。
    严家根本就不知道秦家这边出了什么事,严家二老带着严学勤,再加上严学勤的两个姐姐,跟着媒人来到进山大队。
    严家离进山大队远,就算坐牛车,也要两三个小时。他们天一亮就出发,到了进山大队时,也已经很晚了。
    然而,都已经这么晚了,秦珍珠竟然还没起床!
    严学勤一家当场就黑了脸,未来夫家上门,就算再懒,装也得装一下吧?
    媒人满脸尴尬,不停在旁边打着圆场,说着秦珍珠和秦家的好话。
    即使程素英再疼孩子,她也知道,秦珍珠这么做是不对的。
    可一来呢,她先前在房门外叫过几次,秦珍珠睡得太沉,一直没给她回应。程素英呢,就有点心软。再者,她心想严家离得远,肯定来得晚,就没再坚持。
    谁知,严家来得挺早,正好碰上这一幕。
    程素英真觉得脸上躁得慌,她赶紧敲门,想喊醒秦珍珠。
    但任凭她喊破喉咙,屋子里却没有半点动静。程素英立刻察觉到不对劲,她赶紧让两个儿子过来,将门踢开。
    房间里空无一人,秦珍珠不知所踪!
    起先,程素英也不着急,她只以为秦珍珠这是趁家里人不注意,去了外面。
    让孝顺两兄弟赶紧出门去找人,可惜找遍整个大队,又问遍路上的人,也没找到秦珍珠。
    直到这时,程素英才知道,秦珍珠失踪了!
    当着未来亲家的面,失踪这种话,是无论如何都不能透露出去的。程素英强忍住心中的焦急,随便找了个借口搪塞过去。
    程素英自觉聪明,可严家人也不傻啊!
    秦珍珠和严学勤眼看着就要结婚,严家人上门做,偏偏这个时候,秦珍珠不在家?
    这件事,就算是傻子也知道不对劲啊!
    严家二老不动声色,跟媒人耐心坐在堂屋等候。倒是严学勤和两个姐姐,打着想要到处看看风景的借口出了门。
    而秦家这边呢,秦有田在家里陪人,程素英带着两个儿子,风风火火去找人。
    她还没失智,不敢当着严家人的面,将事情闹大。因此,她直接找上卢胜利,让他帮忙召集队里的社员帮忙找人。
    卢胜利这边带人帮她找人,程素英呢,她就带上两个儿子往陆悠家的宅基地奔来。
    陈丽蓉的大孙子李大毛特别机灵,见程素英等人来势汹汹,他眼珠子一转,飞快跑过来报信。
    “妈,我们快去山上躲躲吧,奶奶很凶的,大毛说她还拿了扁担!”秦小莲忧心忡忡。
    “躲什么?咱们又没做坏事!她爱来便来,说不定她这是想进山寻找失踪人口呢?”陆悠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呢,知道跟程素英有关,她倒是淡定得很。
    等程素英领着两个儿子来到木屋前,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陆大妞,我家珍珠呢?”
    “真是笑话,你家珍珠又不是我养的狗,我咋知道她在哪?”陆悠头也不抬地问了一句。
    程素英差点没被陆悠气死!这娼妇,竟敢骂珍珠是狗?
    气愤之下,程素英脑子一懵,直接冲上前去,想要打陆大妞。
    “妈!”眼看陆悠即将挨打,听陆悠吩咐躲在木屋的孩子们突然叫了一声。
    陆悠回过头,笑容中带着安抚之意。
    她看也不看程素英,捡起地上的木材,直接绕过她,攻击秦大顺和秦大孝两兄弟。
    “啪”地一声,木材击打在秦大顺身上,对方还来不及反应,腿上又挨了一下。
    “大,大嫂,你干什么?”老实巴交的秦大顺被陆悠打懵了,喏喏问道。
    陆悠轻哼一声,扭头看向程素英,冷笑连连:“程素英同志,你要是再发疯,我就打你儿子。你大可以试试看,到底是你的速度快,还是我的力气大!”
    陆悠一米七几的个头,比秦大顺和秦大孝两个男人还高大,她这番话很有威慑力,把两兄弟吓得浑身一抖。
    “娼妇你敢!”程素英没想到,以前唯唯诺诺的陆大妞,竟敢跟自己对着干?
    她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只不停喘着粗气,一副命不久矣的模样。
    “你们两个,还不赶紧把她弄回去?有病就要吃药,别舍不得花钱。跑我这儿来干啥?我又不是大夫!”陆悠踢了两兄弟一脚,让他们赶紧把这个碍眼的老东西带走。
    两兄弟虽说是程素英的儿子,可到底不如秦珍珠讨喜。为啥呢?就是因为他们的性格实在太过木讷。
    可陆悠却觉得,木讷也有木讷的好处,至少比恶毒强。
    秦珍珠离了她妈,能不能活不去还是个问题,但孝顺两兄弟,要是能跟程素英分开,说不定还能过得更好。
    三人一离开,陆悠总算松了口气。
    “妈,听大毛说,小姑姑不见了,她去哪儿了?”见危机解除,秦小莲噔噔跑出来,拉着陆悠的衣角问,“她是不是跟我们一样,被奶奶给卖了啊?”
    “不可能!奶奶最疼小姑姑,绝对不可能卖掉她!肯定是小姑姑太顽皮,自己跑出去玩了。”秦小杰跳起来反驳。
    红烧肉啃着手指头,状似天真地问:“说不定是奶奶卖我们的时候,买主看上小姑姑,把她偷走了。”
    “可是,小姑姑年纪那么大,谁会偷她?”秦小康不解。
    几个孩子就在那里旁若无人地讨论,秦珍珠失踪一事。
    陆悠:……
    秦珍珠到底去了哪里,陆悠并不清楚。她只知道,没过几天,严家那边就托人过来,要跟秦家退亲。
    程素英气得当场就跟严家干了一场,她不愿退,自家闺女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要是真把这门亲事退了,以后就很难再嫁出去!
    秦家不退,严家却死活都要退,这事儿闹得挺大,最后还把书记请过来。
    最后到底是怎么解决的,陆悠不知道,她正忙着做饭,给十几个胃口极大的大小伙子做饭。
    家里的房子快要建好,最多再过半个月,就能搬进新家。
    先前秦建国带上同大队的青壮年进山,收获不错,打到两头落单的野猪,还有些杂七杂八的野物。
    这群人做事隐秘,他们趁天黑才下山,就在木屋前,将两头猪肢解。其中一头,由秦建国带着两个人,连夜赶路去了市里,将肉卖出去,换回来不少粮食和票券。
    而另一头呢,直接分了!
    凡是跟着一起进了山的青壮年,每人至少分了十斤肉!
    十斤肉啊!这可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好处。
    自此以后,秦建国在大队的地位,悄然发生变化。
    就像现在,十几二十个大小伙子连家里的事都不干,争着抢着要给秦建国帮忙建房子。
    为了啥?
    还不是为了一口吃的!为了秦建国下次进山,能继续带他们一路!
    说来说去,还是为了活命。
    秦建国不是冷血动物,在他能力范围之内,能帮的,他就帮了,并不在意人多了会不会分他的东西。
    人是群居动物,不可能离群索居。活在这个世上,就免不了多管闲事。
    但秦建国大方归大方,却不是以德报怨的人。
    像秦家,就不在他的帮助范围之内。
    期间,秦有田和程素英分别来找过秦建国,希望他帮忙寻找秦珍珠。
    秦建国十分干脆地拒绝了。
    秦有田骂他忘恩负义,程素英骂他心肠狠毒,秦建国觉得无所谓,陆悠却听不下去。
    “到底是谁忘恩负义,又是谁心肠狠毒,某些人不要以为,自己做的丑事没人知道!”陆悠意有所指。
    程素英眼皮子猛地一跳,她厉声问道:“你,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自己知道!”陆悠是真不想跟程素英玩那种拉低智商的游戏,她现在忙都忙不过来,哪有时间搭理这些人?
    生存环境不一样,人的心态就不一样。
    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她还得养四个孩子呢!
    把碍眼的人打发了之后,陆悠也没闲下来,她还要做腊肉、腊肠、干货等吃食,为冬季囤货。
    按照历史进程,明年不再是灾年,但可怕的政治运动又要来临。到时候,温饱问题好解决,安全问题却不一定了。
    陆悠和秦建国正在为接下来的几年做准备,他们之所以将宅基地选在山脚下,也是有点防范未然的意思。
    大人们有大人们的事情要做,对于小孩子来说,他们只要能吃饱,就是最大的幸福。
    抱着一块红烧肉啃,红烧肉喜极而泣!
    从穿越到现在,明明只是十几天的光景,她却感觉像是过了好几十年。
    挨饿的日子太难熬了!吃素的生活,太可怕了!
    她捏着自己养了好久才长出来的一点肉,暗自感叹:“不容易啊,太不容易了!为了长这点肉,我费尽心思……这些肉,真的是我凭自己努力长出来的肉啊!”
    尽管日子难熬,可红烧肉却一点怨言都没有。
    除了刚刚穿来的那天晚上,她感受过饥饿过度的痛苦。之后的日子里,即使吃得特别差,但至少没挨饿。
    跟其他人比起来,她的日子真不叫苦!
    感受着与自己世界截然不同的环境和氛围,红烧肉唉声叹气。
    她简直不敢想象,如果那对夫妻——也就是她现在的父母,他们没有改变,那她和哥哥姐姐们的命运,该有多么凄惨?
    没有亲身经历过这段时期,仅凭冷冰冰的书本,完全无法想象这段时期的艰难。历史,不过是用只言片语以及简单的几个数字书写,所有的惨与痛,除了当事人,无人能懂。
    看着正在院子里帮父母干活的哥哥姐姐,红烧肉用力将肉沫吞进肚子里,然后拍拍手,跑出去帮忙。
    秦珍珠是在过年前逃回来的,她回来时,整个人已经瘦得脱了形。原本白嫩的皮肤不复存在,脸色又黄又暗沉,皮肤粗糙,就连眼角都长了几条皱纹。
    她身上穿着一件破棉袄,衣服上破了好几个口子,露出里面黑乎乎硬邦邦的棉花。
    最可怕的是——她的肚子鼓起来,看样子应该有三四个月了。
    秦珍珠回来,程素英还来不及高兴,就被她鼓起的肚子吓晕过去。
    而秦有田呢,他恨不得这个女儿永远不要回来!
    父母靠不住,结果还是秦大顺看不过眼,给她烧了一锅水,让她先清洗一下。
    秦珍珠深深地看了她爹一眼,里面是几将化为实质的怨气和恨意。
    “孽女!你那是什么眼神?你看看你自己,跑出去这么久,还被人搞大了肚子!我要是你,都没脸再回来!”秦有田被秦珍珠阴鸷的目光吓了一跳,等反应过来,他再也忍不住地破口大骂。
    他说的是实话,程素英疼女儿胜过儿子,可秦有田却不一样。他是一个传统的男人,当然更喜欢儿子。
    不过,程素英持家有道,精明又能干,既然她疼闺女,秦有田也不会跟她对着干。
    可现在却不同了,秦珍珠给秦家蒙了羞!
    秦有田完全能够想象,不出半天的功夫,秦珍珠被人搞大肚子这件事,肯定会传得人尽皆知!
    “如果你还要脸,就不要回来!”
    “爹,小,小妹才刚回来,先让她……”秦大孝话还没说完,就被秦有田打断。
    “我当然有脸回来!这里是我家,我想回就回!”秦珍珠盯着她爹,目光阴冷,“别以为我不知道,这个家是怎么来的?”
    “你……孽女!”秦有田捂着胸口,脸色煞白。
    秦珍珠回来,并怀了孩子的事,陆悠很快就知道了。没办法,陈丽蓉就跟八卦记者一样,整个大队就没有她不知道的消息。
    不用猜也知道,秦珍珠失踪这段时间,究竟经历过什么。她确实挺惨,但她的惨却不是别人害的,陆悠并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此时的陆悠还不知道,秦珍珠之所以遭罪,还真跟她有那么点儿关系。
    但归根结底,整件事情的根子,还是出在程素英和秦珍珠自己身上。
    正如陆悠猜测的那样,刘嫂出来后,第一时间,就是找秦家的麻烦。
    但刘嫂不是个冲动的人,在这个节骨眼上,她不敢太过高调。
    原想着,要是秦家把钱退给她,再赔偿她一大笔损失,她就暂时先放过他们。
    可她左等右等,别说赔偿,就连她买孩子的八百块钱,秦家也没还给她!
    真是岂有此理!
    刘嫂没法,就让人带话给程素英,限她一天之内赔两千块钱。只要看到钱,这事儿就先算了。
    没想到的是,程素英拒不赔钱!
    刘嫂是什么人?她说自己买卖人口是在做善事,难道就真的是善人?
    既然程素英不愿意赔钱,那就拿她女儿抵债吧!
    用了点小手段,秦珍珠自己从家里溜出来,被刘嫂带走。
    刘嫂干这一行干了那么多年,三教九流的人都认识不少。虽说她主要做小孩子生意,但遇上大姑娘,她也不会拒绝不是?
    秦珍珠虽说长得不算漂亮,但她被养得白白嫩嫩的,发育的也好。就凭这两点,价钱不会低。
    刘嫂将人卖给一个专门做皮肉生意的同行,要价一千块。
    又不是什么绝色美女,同行当然不愿意。最后还是刘嫂给她出了主意,说先让秦珍珠接,等人不行了,就卖到深山里去,又是一笔收入。
    同行考虑了一阵,觉得挺划算,就花了一千块将秦珍珠买下来。
    秦珍珠被女人关在一处小院子里,每天喂了药,只能躺在床上。
    刚开始,一天就接一单生意,到了后面,一天要接几单十单,甚至十几单。
    买秦珍珠的钱很快就赚回来了,女人准备秦珍珠颜色还行时,转手将她卖了。
    秦珍珠是在第二次被卖的路上逃跑的,她一路讨口,才回到秦家。
    她之所以憎恨秦有田,甚至憎恨程素英,就是因为她之前听到女人跟刘嫂的对话,得知了自己被卖的缘由。
    要不是秦有田和程素英舍不得赔钱,她怎么可能被卖掉?
    经此一事,秦珍珠彻底将父母给恨上了。
    除了恨父母,她还恨秦大牛一家。
    按照她的逻辑,如果不是秦大牛和陆大妞将四个孩子找回来,秦家就不会得罪刘嫂。没有得罪刘嫂,自己就不会被卖掉!
    秦珍珠怨天怨地,就从来没想过,要不是她怂恿程素英卖掉四个孩子,也就不会发生后面这么多事了。
    一饮一啄,皆有定数。
    不管秦珍珠如何仇视秦大牛一家,陆悠和秦建国,都不会将她放在心上。
    秦珍珠已经遭到了报应,陆悠自然不会再对她做什么。但是,如果秦珍珠自己再犯蠢,那就别怪陆悠手下不留情。
    冬去春来,一场绵绵细雨姗姗来迟,滋润着早已干涸的大地。
    “下雨啦!下雨啦!”
    “当当当当!”
    “下雨了,咱们的庄稼能活了!”
    春雨贵如油,更何况这场春雨意义不同,它的到来,给死气沉沉的农民,带来了希望。
    就像是约定好了一样,这场春雨过后没几天,又下了几场雨。书记和其他大队干部连忙组织大家,开始春种。
    陆悠和秦建国作为壮劳力,当然也要干活挣工分。本来秦小康和秦小莲也要去的,他们已经满了十岁,也可以挣工分了。
    “小康,小莲,我这里有一个比挣工分还要艰巨的任务,准备交给你们。”陆悠从衣柜里拿出四个军绿色的斜挎包,上面绣了几颗红色的五角星。
    孩子们一看到,立刻欢欢喜喜地背上挎包,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你看我我看你。
    “妈,是什么任务啊?”秦小莲比较稳重,也许是童年经历的缘故,她比其他几个孩子更加早熟。
    看着崭新的挎包,秦小莲突然想到一个可能,她呼吸急促,不敢置信地望着陆悠。
    “曾经有一个非常厉害的人说过,‘知识就是力量’。只有掌握知识,才能改变命运。不懂知识的人,就像干涸的土地,无法让庄稼生长。”陆悠蹲下来,与孩子们平视。
    尽管她曾经放弃了高考,但这并不代表,她不爱学习,不认同知识的重要性。
    相反,陆悠信奉“学到老,活到老”的人生准则。她不在乎学历,但她在意实力。
    在没有实力之前,读书可以改变命运。当拥有实力之后,学习就不再是目的,而是一种习惯,一种本能。
    陆悠知道,再过不久,学校不再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但在这之前,她希望四个孩子可以感受到上学的快乐。
    先激起他们学习的热情,等到了特殊时期,她再想其他办法,让几个孩子继续学业。
    陆悠之所以这么做,也是真心替孩子们打算。
    她和秦建国也不知道究竟会在这里待多久,是几年?十几年?还是几十年?又或者是一生?
    不管是多久,她都要提前替孩子们规划好路。
    这场前后持续十几年的运动结束后,国家百废待兴,急缺人才。只有读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就能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无论孩子们将来想要做什么,没有文化,都将寸步难行。
    被四双亮晶晶的眼睛望着,陆悠心里一软,故意问道:“怎么啦?你们不喜欢读书吗?”
    “不是不是,妈,我们喜欢读书!”秦小莲紧紧抱着斜挎包,小脸蛋红扑扑的,眼睛里闪烁着兴奋和期盼的光芒。
    “可是妈,读书要钱啊!要不,就让小杰和柔儿去读书吧,我跟大哥已经大了,可以挣工分呢!”想到这里,秦小莲眼里的光芒顿时熄灭。
    家里的情况她又不是不知道,虽说现在不会饿肚子了。可是,家里哪有那么多钱,去供四个孩子读书呢?
    更何况,他们都去上学,家务活儿谁做呢?爹妈要上工,每天都很忙很累,她已经长大了,应该给父母减轻负担。
    秦小莲所想,也是秦小康的想法,他将挎包取下来,轻轻放在床上,“妈,让小莲也去上学,我就不去了,我不喜欢读书。”
    说完,他低下头,不敢看陆悠的眼睛。
    他怕,怕从陆悠眼里看到失望。
    可是,他已经十来岁了,大队里很多跟他一样大的孩子,都已经在挣工分。他也该去挣工分,而不是读书,给家里增加负担。
    “麻麻麻麻!肉肉小,不读书。哥哥姐姐大,要读书!”看到这一幕,红烧肉都快哭了!
    她生怕陆悠同意秦小康和秦小莲的提议,赶紧凑过去,使劲仰着小脑袋,想用事实说明,自己真的挺小的,不用读书。
    其实,红烧肉还真不想去上学。她上辈子都要高考了,这辈子真的不想从头学起。
    秦小杰看看哥哥姐姐,又看看妹妹,想说什么又不知道怎么说,小脸蛋憋得通红。
    “好了好了,你们一个个的,真是不让人省心。读,你们四个都去读书!在家待着干啥?我还得分心想着你们!”陆悠的语气特别豪爽,“再穷不能穷教育!不读书,就挨打,你们自己选吧!”
    四个孩子你看我,我看你,异口同声回道:“我们要读书!”
    这就对了嘛!
    进山大队是最偏僻的大队,没有学校。离家最近的学校在进东大队,光靠脚走,估计要走一两个小时。
    当然,陆悠和秦建国脚程快,这点路,半个来小时也就走完了。可孩子们年纪小,身体素质也不如两个大人,怎么办呢?
    秦建国决定,每天早上提前一个小时起床,领着孩子们,跑步前进,去上学。
    除了最小的红烧肉,其他三个,都要跑全程。
    有秦建国在,当然不会让他们出事。在孩子们能够承受的范围内,秦建国做了一个锻炼计划。
    秦大牛家里四个孩子都要去上学,这件事在进山大队引起了轰动。
    老农民,上什么学,难道上学还能学到种金子吗?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觉得读书无用,可他们舍不得那点学费,更舍不得让半大的孩子去上学,那不是浪费劳动力吗?
    至于女娃儿,送去读两年书,会认字写字就行了。
    现在,陆悠和秦建国走在路上,就常有人问:“大牛,现在日子好过多了吧?你们还年轻,不懂事,这钱呐,还是要省着钱花。你看前两年,闹饥荒,死了多少人?谁知道以后……唉!有钱也不是这么个用法啊!”
    “大爷,我家是个啥情况,别人不知道,您还不知道吗?家里穷,哪能供得起四个学生。这不就是想着,让孩子们读两年书,认识几个字,好歹不做文盲嘛!”秦建国也不跟人争论什么“知识就是力量”、“读书改变命运”之类的话题,他更不会承认自家日子好过的事实。
    果然,别人一听,顿时恍然:“这才对嘛!”
    秦建国这么说,也不算扯谎,毕竟再过两三年,学校估计也不安全。到时候,书肯定是不能再念的。
    偏僻的地方自然有偏僻的好处,纵然外面局势紧张,进山大队,却依然安宁。
    跟其他人相比,住在山脚下的秦大牛一家,就像与世隔绝的桃花源。
    日子一天一天过,为了生存,秦建国和陆悠每天忙得像陀螺。除了下地挣工分,就是上山打猎,还要接送孩子,忙得不亦乐乎。
    大人们忙,孩子们也没闲着。
    都说“勤能补拙”,秦小康和秦小莲,已经过了最佳上学期。他们跟弟弟妹妹一起,上小学一年级。
    两个大的特别珍惜这次学习机会,每堂课都专心致志地听,下课后又要复习,还要预习下节课的内容。
    他们就像海绵一样,不断地吸收着新的知识。
    至于两个小的,有勤奋的哥哥姐姐在前面做榜样,他们又怎么好意思懒惰?
    就连红烧肉,也一改无所谓的态度,发愤图强。
    为什么呢?因为她发现,自己一个高中生,重新学习小学一年级的课程,竟然还比不上二姐秦小莲!
    什么是晴天霹雳?这就是!
    什么叫当头一棒?这就是!
    红烧肉一直都知道,这个世上有天才的存在。可她没想到,自己的身边竟然出现了一个天才。
    “二姐,二姐,你是不是过目不忘啊?”放学回家的路上,红烧肉凑到秦小莲面前,紧张兮兮地问道。
    天才耶!传说中的过目不忘耶!
    她姐竟然就是这种人才,好激动,好兴奋啊!
    “什么过目不忘?”秦小莲瞥了红烧肉一眼,对于这个妹妹,她真是毫无办法。
    明明那么聪明,一学就会,一看就懂,偏偏不肯用功。
    要不是舍不得,她早就竹笋伺候了!
    “哎呀,就是无论看什么书,看一眼就能记住,这就是过目不忘呀!”红烧肉以为秦小莲不懂“过目不忘”的含义,还特意解释,“二姐,我觉得你就是过目不忘,你是天才知道吗?天才啊!”
    见红烧肉就跟打了鸡血一样,整个人都有些不对劲,秦小莲有点担忧:“柔儿,就算看一眼真的能够记住,但光记住不行,还得理解,要学以致用。记性再好,也不是天才。真正的天才,是勤奋和汗水浇灌出来的。学习知识是没有捷径的,知道吗?”
    红烧肉:……她姐真的不是教导主任转世吗?
    被秦小莲拉着做了一个小时的思想工作,红烧肉的两只眼睛都变成了蚊香眼。
    可就算到了家里,秦小莲也不放过她。在意识到红烧肉的思想出现问题后,秦小莲引起了高度重视。
    她以身作则,决心为弟弟妹妹做榜样,并带动他们的学习热情。
    到了晚上,红烧肉点着煤油灯,躺在被窝里看连环画。正看得起劲呢,一双手伸过来抽走她的连环画。
    “二姐,快给我,我的《铁道游击队》!”红烧肉哇哇大叫。
    “妈之前说了,到了晚上不许再看书,很容易伤害眼睛。”秦小莲无情地拒绝红烧肉的请求,并将连环画塞进她的枕头底下。
    红烧肉撅着小嘴巴,一脸不悦,“没有连环画,那人家干什么呀?”
    漫漫长夜,难道数星星吗?
    “睡觉。”秦小莲意简言赅。
    红烧肉:……姐啊,亲姐!现在才几点啊就睡觉?
    “二姐,现在才七点呢,睡觉太早吧?”红烧肉据理力争,“给我再看会儿吧,再看一小时,八点睡觉,刚合适。”
    “不行,从今天起,我们七点就睡,早上提前一小时起床。”秦小莲偏过脸,不去看妹妹可怜兮兮的眼神。
    什么?七点睡觉?再提前一个小时起床!
    晴天霹雳啊!
    红烧肉不敢置信地看着秦小莲,“姐,姐姐啊!我们现在五点起床,再早一个小时,就是四点……四点,起来干啥?”
    四点钟,鸡都没起吧?
    “四点起床,我们就可以早点出发,早点到学校。多出来的时间,当然是用来学习啊!”秦小莲的语气理所当然,她现在的任务就是学习!
    红烧肉:……晕倒!
    她的姐姐,以后恐怕是要改变这个世界吧?
    比她聪明就罢了,还比她勤奋!比她勤奋就算了,还比她自律!比她自律就罢了,还比她认真……一直以来,她都在挤时间娱乐,而秦小莲,却一直在挤时间学习。
    麻麻我要回家!展望一下未来水深火热的生活,红烧肉欲哭无泪。
    哇!她不要读书啦!
    秦小莲的执行能力堪称一流,她当晚跟红烧肉说好,第二天果然早起一个小时。
    陆悠正在做饭呢,就见秦小莲来到厨房,帮她烧火。
    “小莲,时间还早呢,再去睡会儿吧,睡眠不足长不高哦!”对于这个孩子,陆悠真心疼爱。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但她接触过其他人家的孩子,都是穷人,也没秦小莲这么懂事。
    懂事不说,还特别聪明,小小年纪就很稳重,无论做什么事,总是能让大人放心。
    懂事的孩子固然讨人喜欢,但陆悠还是希望,秦小莲不用那么懂事。
    她和秦建国会为四个孩子撑起一片天,让他们在这片天之下,尽情享受快乐童年。
    秦小莲摇摇头,表情有点严肃,“妈妈,我是姐姐,必须要给他们做个好榜样!你知道吗?柔儿是个天才,她过目不忘,看什么书,看一眼就记住了。学什么东西,听一遍就懂了。我从来没见过比她还要聪明的孩子!”
    “妈妈,柔儿以后肯定会考上大学,当咱们公社第一个女大学生!”秦小莲抿抿唇,郑重说道,“柔儿还小,不知道大学生意味着什么。作为姐姐,我不能逼迫她学习,但我可以以身作则,引导她学习。”
    陆悠:……她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四个孩子中,男娃先不说,就这两个女娃,就足够让她震惊了!
    秦小莲如此优秀,就已经让陆悠惊叹不已了!现在又告诉她,秦小柔是个天才!她过目不忘,理解能力强!
    此时此刻,陆悠已经被接二连三的惊喜砸晕了。自家孩子是天才,这当然是好事啊!
    就算那场运动即将到来,可运动结束后,再参加高考也不晚啊!
    更何况,既然秦小柔是天才,那就不用担心她以后做什么了。天才么,只要给她机会,什么都能做好。
    当然,陆悠不是那种为了逼迫子女成才而使用激烈手段的父母,她不会干涉孩子们的选择,只会在适当的时候,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
    “好,小莲,妈妈现在准备把一个重要任务交给你。这个任务关系到小杰和柔儿的未来,你愿意帮助妈妈吗?”秦小柔是天才,但秦小杰也不能被忽略,陆悠可不是偏心父母,在关爱方面,她会尽量做到一碗水端平。
    秦小莲目光灼灼地看着陆悠,重重点头:“我愿意,妈妈,我愿意的!”
    “那好,从今天起,小杰和柔儿就交给你。小莲这么优秀,一定能影响到弟弟妹妹,让他们变得跟你一样优秀!”陆悠继续鼓励。
    “妈,妈妈,我一定会做好的!”此时此刻,秦小莲心中豪情万丈,她站起来,“我去叫柔儿,还有小杰,嗯,还有大哥!”
    “好的,去吧!叫醒他们,过来吃饭哦!”陆悠微微一笑,心情特别美好。
    她心情美好,某人的心情却不那么美好。
    等红烧肉起床,迷迷瞪瞪地坐在饭桌前,就听到陆悠不停夸赞她的声音。
    什么“过目不忘真厉害,柔儿一定要加油”啦,还有什么“柔儿理解能力这么强,是个小天才”啦,这些都是什么鬼?
    红烧肉惊愕的同时,内心也有点小羞涩和小温暖。这个妈妈怎么跟她妈一样,老是夸她?
    从小到大,陆悠都爱夸她。
    虽然她确实长得好看,可被她妈天天夸时时夸,也会很不好意思的啦!
    就算她懂事又可爱,聪明又伶俐,但也不需要一遍又一遍地夸啦,真是羞死人了!
    陆悠可不知道红烧肉心中所想,她摸了摸红烧肉的脑袋,笑得特别慈祥:“柔儿,要继续努力哦!”
    说完,她又拿出一个白水煮鸡蛋,敲开剥壳,将鸡蛋放到红烧肉碗里。
    “这是给柔儿的奖励,小康,小莲,小杰,只要你们用功读书,都可以获得奖励知道吗?”
    三个孩子齐齐点头,“知道啦!”
    “真乖!好啦,现在每个人奖励一个鸡蛋,快点吃吧,吃完就让爸爸送你们去上学。”陆悠又拿出四个白煮鸡蛋,一人分了一个。
    用美食鼓励的法子特别有效,从这天起,陆悠就发现,四个孩子的学习劲头非常好。
    为了让他们劳逸结合,陆悠每天还得绞尽脑汁,带孩子们玩游戏。
    乡下的生活安逸而又幸福,差点让陆悠忘记,这个年代充满了危机。
    这天,秦建国刚从市里回来,表情有些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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