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东汉边境守卫制度(百度)
部都尉,官名。
秦汉朝时期驻边郡的军事长官之一,东汉末年内郡也设部都尉。部都尉掌兵马,有的也管民政。
一、战国秦至西汉初,某些边郡只设都尉,不设郡守。都尉是—郡的军、政长官,即以军事将领兼摄民事。
二、汉武帝以后,在沿边大郡为作战方便起见,在太守之下分布设都尉,以部都尉领兵。部都尉与郡都尉—样,是地方军事行政长官,负责统领本部郡兵,在太守领导下进行训练或执行作战任务。据《汉书》卷28《地理志》,边郡或分二部、三部,各部都尉称都尉或东、西、南、北、中等部都尉,或冠以地名。如酒泉郡有东、西、北三部都尉各一人;张掖有都尉二人、肩水都尉一人。东汉曾设十三部都尉。三国魏和西晋沿置。
汉代边郡常按方位分设东、南、西、北、中诸部都尉,如西汉北边的辽东、辽西、上谷、代郡、雁门、定襄、五原、朔方等郡都设有东、西两部都尉。都尉的设置有利于增强所在郡的防御力量。部都尉的设置,还往往是置郡的先声,或者是废郡后的归宿。
部都尉常常设在新开辟的少数民族地区,采用临时军管的办法,保持当地习俗,免征赋税,待条件成熟后再设郡。如汉武帝末年设置的蜀郡北部都尉,后来成为汶山郡。当设郡不利于有效统治管辖时,正式的郡也可能退为部都尉。如汉武帝中期在朝鲜设有四郡,其中临屯、真番二郡先后罢省,前者成为乐浪郡的东部都尉,后者成为同郡的南部都尉。
东汉末年,军阀割据,内地的郡也设部都尉,以部都尉划疆治民,甚至部都尉被当成郡级行政区看待。如刘表任荆州牧领有八郡,其中有一郡以荥阳都尉当之。更进一步的是置新郡的不设太守,公元215年(建安二十年),分钖、上庸二县为郡,不设太守,而只设部都尉一职。
三国时期,除东吴外,部都尉已经不多,后来也渐渐被废去。
(另外部分郡的郡守也有佐官。边郡太守也有长史,掌兵马,亦助太守掌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