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单薄少年与天才少女
时间回到2003年12月26日。
boa与布兰妮的special show。
圣诞特别表演。
……
in my heart,in my soul
我对你的爱,虽然还很腼腆
却做着想把世上的一切都给你的梦
我的心就是这样,只能守着你
太谢谢你了,太幸福了
虽然我还有些不足
想以你恋人的身份存在着
想何时都站在你身边
紧紧地抱住你
就想定在哪里
永远
……
听着金在中最后唱出那句略带颤抖的“永远”,千明勋知道这场东方神起的初亮相已经完美落幕了。
是叫《hug》么?差点就变成我的出道曲了,呵。
s.m公司还真是对东方神起重视异常,初亮相竟然邀请了小甜甜布兰妮来造势。
要知道,布兰妮的《toxic》今年可是获得了格莱美最佳舞曲录制奖啊。
羡慕?后悔?祝福?
按捺下心里不断生出的复杂情绪,千明勋鼓着掌默默转身离开了。
虽然脑海中五道白色的身影还没有停歇的意向。
……
后台,休息室。
“你们表现的不错。”
“谢谢您,我们一定会继续努力的!”
东方神起的五个人不断的低头鞠躬,甚至也分不清面对的人到底是谁。
但无论怎样,自己都不能失礼。
终于不知道弯了多少次腰后,五个人拥挤着坐在了休息室的小沙发上。
但就算如此,他们却觉得这是自己坐过最舒服的沙发。
虽然不是正式的出道舞台,但有了这次亮相,以后出道的事总是板上钉钉了。
虽然知道还要继续努力,但却不由得松了口气。
“我刚才……好像看到千明勋了。”
金在中犹豫了半天,终于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
“就在下面,舞台下面……”
看到众人的目光都集中过来,金在中无意识的解释着。
“在中!”郑允浩出声打断了金在中的话。
“无论千明勋来没来,都已经不重要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们五个得走好未来的路。”
郑允浩已经被任命为队长,这份来之不易的责任他下决心要好好肩负起来。
千明勋离开后,封闭训练期间大小金是最常提起千明勋的。
一开始提起,允浩也很怀念。但后来他发现这种氛围并没有益处,反而让大家的情绪都变得很消极。
当时被通知暂代队长一职后,郑允浩就叫来其他四人开了个短会。除了远大的梦想和眼前的努力外,还提出不要总想着以前的事了。
不只是千明勋,金俊秀也因为从原定团体中“被跳槽”而对银赫,晟敏心怀愧疚。
其实允浩的决定没错,这样确实是为了他们五个的未来好。但是金在中只能答应不说,心里却无法不想。
金在中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自己发烧三天浑身无力,打工赚来的钱刚刚才缴了公司的练习费用。
自己已经身无分文,为了生存是不能旷工的。金在中强打精神,勉强坚持完工作。走在路上感觉天昏地暗,几近昏厥。
饿!真的很饿!
看着步行街上琳琅满目的各种小吃,金在中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献血。
献血可以获得奖励性的金钱补偿,那是他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了。
拿到钱……不能一下花光……还是去便利店买压缩饼干吧。
带着这样的念头,金在中一步一步接近了那辆停在路边的白色献血车。
我这样的血,真的会对别人有帮助么?我是不是太自私了。
但就在他即将迈上那辆献血车时,他被人拦住了。
“跟我走。你不知道献血对身体负荷很大么?你怎么能……”
……
金在中不知道千明勋为什么会出现,直到现在都想不明白。
那天,是金在中关于食物最难忘的记忆。
一边吃一边泪流满面。
吃完饭,金在中感觉自己活过来了。
他只记得千明勋不停把各种吃的送到自己面前。不知道自己吃掉了多少,但应该不是个小数目吧。
去公司的路上,金在中终于鼓起勇气开口:“千明勋,等我打工的……”
“以后还给我!”
千明勋转过身,把一张卡片塞到了金在中手里。
“这是我借给你的。以后出道了连带着今天的饭钱加倍还给我。”
“我……”
“如果你还是不想接受那就十倍,一百倍。直到你认为合适为止。但不要再去做献血这种蠢事。”
“要是……要是我没法出道呢?”
“那你就乞讨还我。”
说完后,千明勋没给金在中继续发问的机会。
当时的千明勋刚刚梦醒不久。对于东方神起的几人,还残留着自梦境中传承来的敌意。
直到他今天在街上偶遇摇摇欲坠的金在中,那道单薄的身影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倒下。
都这个样子了,他还要去哪儿?
直到金在中走向那辆献血车,他一瞬间就明白了对方的意图。
千明勋没办法坐视不理。
……
如果说那天之前,金在中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练习。
但自那以后,金在中清楚地知道了。
一百万韩元,翻一百倍:一个亿!
我要努力出道赚钱,以后还给他一个亿。
————
“我明天就走了。”
“嗯,一路顺风。”
“呀……你这就算说完了?”
听到这么敷衍的回答,满怀期待的女孩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嗯。我又不是你哥,所以只能说这么多。”
千明勋双臂抱胸,说了句没头没尾的话。
但很显然,对方是能听懂的。
眼前这个圆圆的鹅蛋脸,好像永远也长不大的女孩。她明天就要去rb了。
认识这丫头都多少年了……反正自己五岁就认识她了。
明明就比自己小,无论是身材还是年龄都是妹妹。
长着这么一张童颜的脸,却连一句哥都不肯叫!总是当着老师的面直呼千明勋的大名,要么就是“喂”、“呀”的。
真是让人无语。
不就是因为小时候笑话过她流口水么……至于这么记仇么?
这件事在千明勋心中积怨已久,已经上升到了心魔的程度。
千明勋可不想放弃这最后的机会,走之前必须让她叫一次哥听听。
不然,下次见面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
十一年前。
“好了,今天就到这吧。进步很大哦,回去要继续努力!”
“内!”
五岁的小明勋刚结束钢琴课。
虽然得到了老师的表扬,但这节课他一直没能专心。
因为今天钢琴教室里多了一个女孩。
她坐在窗边的椅子上,一直看着自己弹琴。
她为什么总看我?所以小明勋也忍不住看她。
期间女孩出去过一次,但是很快又回来了。
还好,她没走!
不知为何会生出这种念头。
带着满心的好奇,终于熬过了这节课。
“你是谁啊?”
小明勋没有离开教室,忍不住走到了对方身边。
女孩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看了他一眼。
后来千明勋大一点才想明白。
那个眼神可以理解为:我为什么要理你?
无功而返的小明勋并没有受到打击。
因为被管家郑叔接走时,他的心中满是同情
“郑叔,那个女孩儿小小年纪就不会说话了!好可怜啊。”
……
但上天为两人安排的缘分不仅限于此。
没多久,小明勋就再次见到了那个女孩。
“今天我们来学习复调……”
钢琴女老师年轻有为,而且很有抱负。
虽然已经在汉城最好的钢琴学校任职,但是她仍然没有开始“混日子”。
她想要教出最最优秀的学生来!
基础要从小打好,这件事非常重要。
所以她没有选择教已经有基础的大孩子,而是从头开始教毫无基础的小朋友。
必须亲自从头开始,否则她难以放心。
年龄也很重要,越早开始学越好。
综合种种需求,最终符合条件的只有一个。
那就是四岁的小明勋。
不仅接受能力很强,而且非常努力。
女老师非常满意,花费了很多心血来打好基础。
小明勋进步也飞快。
但是没过几个月,钢琴学校又来了一个好苗子。
同样是个四岁的女孩(但千明勋那时候已经五岁了),可塑性非常强。
女老师当时意气风发,当即就决定将这个女孩也收归门下。
接触了没多久,女老师就发现:这个孩子的智力太高了!
在学习钢琴这方面,比起小明勋的刻苦努力型,这个女孩才是真正的天赋型!
没多久,女孩的进度就追上了小明勋。
两人几乎是同时打完基础,进入到乐理层面的。
既然都是得意弟子,而且寄予重望,那就干脆合二为一,省的厚此薄彼。
而且略显晦涩的理论课程,有个年龄相近的玩伴一起,可能效果会更好一些。
所以,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
“你的口水流到我的乐谱上了……”
看着已经洇湿一片的纸张,小明勋有点委屈的推了推女孩。
经过几个月的接触,两个小孩子自然已经很熟悉了。
小明勋也知道了对方并不是聋哑人,而且说起话来比他溜多了。
“……谁让你放在我旁边的。”
女孩淡定的抹了下嘴角,说出来的话让小明勋有点不高兴了。
“哼,多大了还流口水。丢人!”
……
光y荏苒。
千明勋从五岁到十二岁,小女孩从四岁到十一岁。
两人共同的学习生活一直持续了八年之久。
一直到千明勋去做练习生,见面的机会才慢慢减少。
小时候千明勋不上幼儿园,都是有专人在家里教导。
社交圈子很小,所以也没什么朋友。
而这个偶尔会无意识流口水的女孩,就是当时千明勋唯一的朋友。
十一年后,友谊这个概念已经被生动的具象化。
对方的名字成为了亲故毋庸置疑的同义词。
从记事到懂事的整个童年时光里。
彼此的身影已无法再被剥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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