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页
谭渡之两口就将大大的红烧肉给吃到了嘴里,吞下去之后他舒了一口气:“好吃。”
难怪福伯会念念不忘,这个味道确实令人惦记。
叶缓归眉眼弯弯:“是吧?要是你喜欢,以后我经常做。”
54.筑基
红烧肉确实鲜美,然而叶缓归更喜欢的是虎皮蛋。外皮炸得起泡的虎皮蛋吸收了更多的汤汁,比起一般软嫩的卤蛋,虎皮蛋的外皮比较有嚼劲。
咬破劲道的外皮,香浓的汤汁就从夹层中流淌了出来。内层的蛋白成了好看的棕色,最里面的蛋黄香又松。加上这次用的鸡蛋比较小,蛋黄中也带了肉香。
叶缓归两口就将鸡蛋吃完了:“真不错。”
这一路上他也想过做红烧肉,但是总是感觉缺点什么。现在他想明白了,红烧肉这种东西,就应该坐下来慢慢品尝,吃的就是那份丰腴和满足。匆匆忙忙中做红烧肉和吃红烧肉,会让肉的滋味打折!
谭渡之一连吃了三块肉,吃得满嘴流油。当他感觉到有点肥腻的时候就吃上几口莴笋丝和炒莴笋皮,清爽的莴笋瞬间缓解了口中的不适。
他和叶缓归两一鼓作气干掉了大半碗的红烧肉,当然,叶缓归吃的少,大部分是他消灭的。
吃过饭之后谭渡之摸了摸自己的肚皮调笑道:“再这样吃下去,只怕我会长胖。”
叶缓归一边洗碗一边摇头晃脑:“胖就胖,胖胖的才有福气!”
谭渡之眯起了眼睛:“是啊,等我长胖了,他们就认不出我来了。”
叶缓归哈哈笑了:“那好,我要努力把你喂胖一些。”
这也就是个美好的心愿,谭渡之的身体不是一般的强悍,即便他吞吃极品大补丹也不会发胖,更别说红烧肉了。
不过听叶缓归一说,谭渡之脑补了一下胖胖的自己,他竟然觉得这样也不错!
吃饱了之后,叶缓归推着谭渡之出了院门,他要带老谭去看看自己种的菜。
叶缓归家门口的地很大,靠近河流的地方石头较多,他种了不少果树。而靠近山脉的部分土壤肥沃,他便在上面种了不少作物。
昨天谭渡之他们只走了西边的那条道,今天叶缓归推着他向东边走去。小道上铺着青黑色的碎石,碎石小路一直延伸到最东边的山脉尽头。
叶缓归铺路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有朝一日他会带一个坐着轮椅的人回来,他只是喜欢稍稍宽一点的小路,这样走起来舒服。没想到无心之举竟然给谭渡之提供了散心的场地。
走过东边的篱笆之后,谭渡之看到了一个竹制的鸡舍。鸡舍建得很精致,别说养几十只鸡,就算住人问题都不大。
谭渡之问道:“这个鸡舍是你建的吗?”
叶缓归点点头之后想到了什么,他说道:“竹子和木头是我处理好了一根根的钉上去的,但是稳定鸡舍的桩是严大哥帮忙打的。”
金丹修士打的桩那叫一个扎实,鸡舍用了好几年了,到现在都稳稳的。
谭渡之点点头:“挺好的,做的很不错。”
叶缓归嘿嘿的笑了:“鸡也要心情舒畅才能更好的长肉下蛋啊,要是住的地方不好,它们的心情也会郁闷的。”
谭渡之笑了:“有道理。”
三三两两的鸡悠然自得的在鸡舍前划着草吃着食,见叶缓归出来,有几只母鸡还唱着歌走了过来。它们完全不怕叶缓归,见叶缓归走进,一只花母鸡急忙蹲在了地上,只要手一伸就能捉住它。
叶缓归指了指鸡舍东边的一片空地:“我准备在这里给吉祥盖一个骡棚,你觉得怎么样?”
谭渡之道:“挺好的。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工?”
叶缓归想了想:“这个倒是不着急,只要在冬天来临之前盖好就行了。”
过了鸡舍之后没多久,田地间种的作物就变了。只见地里一半种了半人高的长了狭长叶片的作物,还有一半种的东西,谭渡之竟然没见过。
叶缓归指着靠近小道的两块地:“这里种的是可以当粮食吃的东西,现在种的是玉米和土豆,高的是玉米,矮的是土豆。玉米可以种两茬,嫩的时候我吃,老了鸡和鸭鸭它们吃。土豆只能收一茬,这东西好吃,清炒炒或者炖肉都超级赞,存储得当能吃整整一年。”
他念叨着:“等玉米和土豆收起来之后,我准备种南瓜和红薯。”
谭渡之从成片的植物中已经勾勒出叶缓归的日常生活,除了他的小动物们,他还特别在意他种的这些东西。
福伯说的没错,珍珠湾正是因为有了他,才会变成一个富饶美丽的小山坳。
玉米旁边是成片的麦田,此时麦子还是绿色的,它们抽出麦穗随着微风轻轻摇摆。人路过时,一股麦香幽幽传来,味道特别好闻。
叶缓归介绍道:“这就是麦子,等它成熟了之后脱粒后磨成粉就是我做饼用的面粉了。”
谭渡之第一次近距离的看到麦子没成熟的样子,他叹道:“真壮观。你种了好多。”
叶缓归笑道:“也不是很多,麦子脱粒之后,我会拖几袋子去磨成粉,剩下的就是鸡鸭过冬的口粮。”
谭渡之随口问道:“那我们平时吃的灵米,也是你种出来的吗?”
叶缓归道:“我不种灵米,灵米需要不少水,虽说这边有溪流,想要将溪流中的水引到田里是一件大工程。幸亏白鹭镇和白鹇镇上种灵米的农户多,需要多少去买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