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第17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一个个排队,摇摇晃晃地跟着施铮往开好的房间走。
    他们期间好奇地的左顾右盼,“哇,原来人类有这种好地方,不用自己做饭,还能睡觉,难怪都想当人。”
    “当人也没什么意思,听我朋友说,厘长管你,太守管你,这不行那不行,处处有人管,活的年岁还短。除非像刚才买咱们鱼缸那家伙,家里有钱不被人管。”灰狼道。
    其他三妖深以为然,施铮也认同,但做妖怪不能像九头虫那样,整天跟别人攀比。
    进入各自的客房,小妖们欢呼雀跃,睡的不再是山洞中的石床,而是铺着棉花的被褥,别提多舒服了。
    一个个激动的用后背猛蹭被褥,撒欢打滚。
    施铮用“再不安静,下次不带你们来了。”威胁,才喝止住他们。
    施铮美美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把小妖们喊起来离开。
    结账的时候,发现灰狼精居然背着大家叫了敲背服务。
    灰狼精支支吾吾,“我听一个朋友说,客栈里有这种服务的。”
    “那你不告诉我们?”
    “我只是听说,也没试过,想自己先尝试一下,要是好再介绍给你们。谁知道,太舒服了,结果睡着了……”
    其他三妖不买账,纷纷数落灰狼精背叛大家。
    在集市上买了稻米种子,用独轮车推着,这活儿自然落到了灰狼精头上。
    后来施铮领着众妖买成衣,每个妖怪都添置了不少衣裳,把之前的破衣烂衫直接都丢了,喜气洋洋的继续购物。
    从被褥到厨房调料,能买的都买了个遍。
    大包小裹很有成就感的往山里的洞府回了。
    他们在前面走,后面远处则有一伙人鬼鬼祟祟的跟踪着。
    这是一个由四人组成的强盗团伙,为首的叫丁大,专干打家劫舍的买卖。
    他们从昨天见到前面五个人在闹事卖鱼缸得了一大笔银子开始,就盘算着打劫了,只是在城内不好动手,一路跟踪到了此处。
    丁大从布口袋中掏出雪亮的大刀握在手中,朝同伙使了个眼色,快步跟上了前面的五个人。
    荒郊野岭,放眼四周,皆是群山,正是杀人越货的好地方。
    四个强盗握着刀,在离目标只有三五丈的地方,举起了屠刀,冲了过去,罩准其中一人的脑袋就是一刀。
    这一刀没等落下,就被对方回头反手给接住了。
    “我的娘啊——”丁大差点吓得尿裤子,就见接住他屠刀的,压根不是个人,而是只豹子。
    其他“人”也纷纷转头,除了为首的金发男子外,竟是豺狼虎豹等妖怪。
    可手下都是妖怪,那金发男子是什么还用猜吗?
    只是没露出原形罢了。
    豹子精一推,就将丁大推出去一丈远,狠狠摔在地上,“大王,您说得不错,真有坏人跟着咱们。”
    老虎精凶道:“敢抢我们?知道我们是什么不?”
    “是……是妖怪。”丁大颤抖声音道,其他三个强盗更是吓得双腿瘫软,跑都不会跑了。
    柴狗精呵斥道:“喂,怎么说话呢?妖怪是你叫的吗?”
    “不,我说错了,我该打。”丁大连给了自己几个耳光,“你们是神仙,怪我有眼不识泰山,大王,您行行好,饶了我们吧。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五岁幼子要养啊。”
    施铮冷声道:“家有老母和幼子,你还出来作奸犯科,哪日被杀头了,他们岂不是很伤心?罢了,本王心善,这就将你们一家全都吃了,整整齐齐,再无后顾之忧。告诉我吧,你的老母和幼子在何处。”
    这话一出,包括丁大在内的强盗,都尿裤子了。
    施铮嫌弃的一撇嘴,“没出息,本王跟你们开个玩笑。其实本王不吃人。”
    强盗们松了口气,但接着听金发男子道:“不过,本王正缺人手耕地,你们四个身强力壮正合适,小的们,擒了他们上山。”
    四小妖应声,其中灰狼精更是把独轮推车塞到了丁大手上,“你来推。”
    柴狗精缴了他们的大刀,给其他小妖一人一把,在后面驱赶这四个强盗上山。
    柴狗精脑子还算活络,琢磨了一会,对灰狼精低声道:“你说,大王是不是故意在闹市卖鱼缸,为的就是漏财,让坏人跟咱们上山,好抓来做苦力?”
    “哪能呢,大王要苦力,从哪个村不随便抓几个过来?还用设计诱捕?”
    柴狗精砸了砸嘴,“也有道理。”
    施铮走在前面,心里直叹气,唉,怎么就引来四个强盗,好歹也得来个十个八个啊。
    算了,凑合用吧。
    劳力会有的,粮食也会有的。
    第9章
    结束了一天的劳动,丁大躺在山洞冰冷的地上,听着旁边老虎精震天的鼾声,默默的翻了个身,一行清泪打湿了鬓角。
    他当时怎么就鬼迷心窍了呢。
    他一个人类,就是去抢太守老爷,也不能去抢妖怪啊。
    现在好了,被困在这里充当苦劳力。
    他十四五岁就在外闯荡,结交狐朋狗友,四处打劫,连一天锄头都没碰过。
    现在可好,天刚亮就被叫起来开辟水稻田,才弄完田埂,他就满手水泡,腰都快断了。
    照这样下去,后面还有犁田和插秧呢,他非得死在这里不可。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